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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唐草边疆》评介

更新时间  2002-11-21 作者:王旭
摘要: 《马唐草边疆》是美国城市史研究的权威学者肯尼思·杰克逊教授的代表作。该书对美国郊区化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探讨,所提出的很多观点都令人耳目一新。它不仅在问世之时就产生很大影响,而且至今仍受到广泛的关注。客观如实地评介此书,当有助于我们更深入探讨美国郊区化和城市化问题,并推动我国的城市史研究。

边疆一词,一般作为地理概念理解和使用。但自从1893年弗雷德里克·杰克逊·特纳在其名作“边疆在美国历史上的意义”使用以来,它就被赋予了特殊的含义,即:它不仅仅是地理意义上的边缘地带,而且可引申为开疆拓土、征服自然以及新的地域的人文精神。特纳的观点一度主宰史坛,人们开始把“移动的边疆”视作理解整个美国历史、解释美国发展独特性的钥匙,起而效仿,相继在思想史、外交史、社会史去开拓并发现了很多新的“边疆”,甚至1960年就任美国总统的肯尼迪,也将其雄心勃勃的施政纲领冠之以“新边疆”。至于城市史,因其本身就是新领域,自然也合乎逻辑地成了应开拓的新边疆。

开先河者首推理查德·韦德的《城市边疆:1790至1830年间美国西部城市的兴起》(urban frontier: the rise of western cities, 1790-1930)。韦德在此书中尽管借用特纳的概念,但其最终却对边疆学说提出了质疑。他通过对中西部五个有代表性的城市的研究发现,特纳学说过于强调地理环境对西部乃至整个美国社会的影响,而且偏重于农业,而西部的历史真实却是城市是边疆开发的“先导”(spearhead),或至少是城市边疆和农业边疆并存。对特纳的边疆学说在根本立论上的这一突破,引发了学术界对西部历史的重新思考,西部城市史的研究由此被提上了日程,并很快进入全方位探讨的局面。在这些开拓边疆的先行者中,另一部颇有影响的是卡尔·艾博特的《大都市边疆:当代美国西部城市》 (the metropolitan frontier: cities in the modern american west)。《大都市边疆》并非泛泛论述西部城市,而是另辟蹊径,把视角放在大城市。这实际上较准确地把握了西部城市发展中主导趋势—大都市区的优先发展现象,进一步深化了人们的认识,将西部城市史研究带入一个更广阔的领域。这两部著作,分别奠定了西部城市史研究的基础,使人们对西部城市史刮目相看。

从特纳到韦德和艾博特,尽管视角不同,但都把落脚点放在西部。“边疆”几乎成为西部的代名词和西部的特有现象。就在人们对西部城市史研究乐此不疲时,哥伦比亚大学肯尼思·杰克逊教授于1985年发表了《马唐草边疆:美国郊区化》, 把人们的注意力带入一个新边疆—郊区。所谓马唐草(crabgrass),是一种生命力极强的野草,茎直立或斜生,下部茎节着地便生根,横向蔓延成片,繁衍迅速,往往侵害草坪,难以拔出和根除。用它来借喻城市郊区的蔓延,显然既形象又贴切。这个新边疆的开拓与韦德等人的作法可谓异曲同工,都是在一个新的领域的勇敢尝试。它的问世,为边疆命题注入新的活力,引发了郊区化研究的热潮,被誉之为城市史研究的“里程碑”。 翌年即获班克罗夫特奖和佛朗西斯·帕克曼两项高级别的大奖。更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它的学术价值日益彰显。1994年,美国的《城市史杂志》就25年来城市史研究方面最有影响的论著展开了一次调查,《马唐草边疆》名列第二,仅次于《城市边疆》。距此书发表13年之后的1998年,颇具权威性的学术组织美国历史家协会在芝加哥年会上专门举办一园桌讨论会,题为“再访《马唐草边疆》”,同时还通过城市史研究国际互联网吸引公众参与,再次昭示了此书的重大影响和意义。讨论会主持人艾布纳教授甚至还特地通过国际互联网广泛征求此书在美国以外的城市研究中的反响。园桌讨论会的评论人分别为南卡罗来纳大学历史学教授菲尔·埃星顿(phil ethington),美国中北部学院历史学教授安·基廷(ann keating),阿尔巴尼大学社会学教授约翰·洛根(john logan),卡内基·梅隆大学地理学教授肯特·詹姆斯(kent james),澳大利亚莫纳斯大学历史学教授格雷姆·戴维森(graeme davidson),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他们在高度肯定《马唐草边疆》的同时还提出,这部书对其他学科也大有帮助。 很多与会者表示,此书不仅使他们更好地认识郊区及政府的政策,而且也有助于他们决定生活与居住在那里。截止笔者完成这篇评论时,国际互联网上仍有讨论。

《马唐草边疆》引起学术界的持续瞩目绝非偶然,它与当年特纳在边疆结束之际发表边疆命题一样,是紧扣时代脉搏的产物。美国城市的发展,不断经历着空间结构的巨大变化,而在这些空间结构变化中,尤以郊区发展势头最为强劲。到1970年,美国郊区人口超过市区人口,成为划时代的现象。美国已从城市国家走向郊区国家这一预测至此已成定局。此后,这一趋势仍有增无已,郊区成为占支配地位的居住形式,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马唐草边疆》的问世,可谓适逢其时。对于郊区化在此时美国的显赫地位,杰克逊给予如此高度的评价:“郊区已成为美国最典型的空间成就。它可能比汽车、高层建筑或专业美式足球都更具有文化上的代表性。郊区最充分、最地道地体现了当代文化。它反映了美国社会的最基本特点:大肆铺张的消费;对私有汽车的依赖;较多的社会流动性;工作与休闲的并重;种族和经济上的排他性趋向等等”。 对于如此重要的现象,学术界、尤其是历史学界当然不应忽视。美国历史学界学术嗅觉确实也是很灵敏的,在《马唐草边疆》问世以前就不断有各类关于郊区化论著出现。但是,这里的问题是,为何《马唐草边疆》独得人们青睐,影响力久而弥显呢?

这首先应归之于杰克逊深厚的研究功力和在郊区化研究方面的多年学术积累。杰克逊教授60年代在芝加哥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曾师从韦德等知名教授。师生一脉传承,他自然也以开拓“边疆”为自身学术追求目标。迨撰写《马唐草边疆》一书时,杰克逊已在哥伦比亚大学任教并任系主任多年,还曾任美国城市史研究会主席,在美国城市史研究中很有建树了。在《马唐草边疆》发表前,杰克逊已潜心研究郊区化15年之久,仅直接以郊区边疆和马唐草为题发表的论文就有三篇。 所以这部著作是他对美国郊区化反复思考的阶段性总结,高度凝聚了他对美国郊区化研究的精华。此书视野开阔,全面客观,论述扼要,文字简洁干练。诚如他自己在前言中所说:“我试图把思想、文化、建筑、城市交通的历史与公共政策分析结合起来,同时把美国的经历放在国际发展的大背景之中。” 这样得出来的结论自然令人信服。就论述的广度和深度而言,《马唐草边疆》在目前为止所发表的郊区化论著中确实略胜一筹。因此,认识一下杰克逊是如何审视与解读郊区化这一重要的历史现象,实在是很有意义的事。

《马唐草边疆》全书共分16章,396页。在进入具体论述之前,杰克逊概括了美国郊区化的四个明显特点或独特性:

第一,人口密度低:大都市区的第一个明显特点是低人口密度和缺少城、乡之间的明确界限。早在1930年,纽约大都市区的1090万居民分布在2514平方英里地域上,平均每平方英里不到7人。其他城市甚至更加分散化。例如:1950-1970年间,华盛顿大都市区由181平方英里扩展为523平方英里。就整个美国而言,1980年全国有共有8640万个住宅单位,其中有三分之二即5730万是有阔绰院落的独户住宅。

第二,拥有私人住房: 美国居住文化的明显特征是对私有住房的强烈追求。这一特点也可以用资料进行量化反映。约有三分之二的美国人拥有他们自己的住房,在小城市,纯白人家庭的95%都拥有私人住房。这个比例相当于德国,瑞士,法国,英国,挪威等国的两倍。再以瑞典为例,该国尽管很富庶,但拥有私人住房的也不过三分之一,而且这个比例自1945年以来未曾变化。只有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加拿大这样地广人稀、开发较晚的国家与美国类似。

第三,居民社会经济地位高于市中心区:在美国,社会地位和收入在郊区体现得最明显。郊区是那些受过高等教育、从事专业职业、上层收入者的天地。例如,1970年,美国市区内中等家庭平均收入只相当于郊区居民中等家庭平均收入的80%,1980年,这一比例降到74%,到1983年,更进一步降到72%。甚至波士顿这个被人们认为市中心区改造最成功的城市,市区内平均收入水平也在下降。一位美国学者曾作过计算,美国城市居民的平均收入由市中心区向外每移动一英里就下降8%,到十英里以外就加倍,即每一英里下降16%。而在其他国家,往往是富人住在市中心区,穷人在外围边缘地带,如南非,罗马、巴塞罗纳、维也纳等国家和城市中社会经济地位最高的住宅区靠近中心商业区,郊区通常是穷人的归宿。巴黎市中心区是特权阶层的专有领地。南美的城市也与它们北部的邻居迥然有别。

第四,通勤工作:根据1980年人口统计,典型美国就业者每天单程要走9.2英里、花费22分钟到工作地点,每年仅用于此方面的花费就高达1270美元。

杰克逊对早期郊区的起源和初步发展做了阐述后,重点分析了19世纪后期工业化及20世纪后期后工业时代的郊区化现象。他是从经济、政治、文化三大方面展开探讨的。

在经济与技术变革方面:郊区的巨大变革发生在19世纪后期这个美国工业化的高潮阶段。在这个时期,科技发明层出不穷。如气闸、电话、电报、电灯、自来水笔、行型活字铸版机、小型照相机、气胎、拉链,都对城市居民的生活和城市空间结构产生程度不同的影响。然而,从1888到1918年间,市内有轨电车的大量使用代表了交通运输方面的革命性进展,其影响远远超过此前的任何发明。市内有轨电车运行速度可达每小时14英里,四倍于此前的有轨马车。市内有轨电车投入使用后,尽管收费一再下调,但仍获利不匪。例如,在纽约几家公司合组大都市有轨电车公司,1893至1902年获利达一亿美元。 这极大地刺激了一些商家向郊区铺设线路的热情,进而对普通大众的居住地的选择产生了重大影响:其一有轨电车线路从市中心成放射状向郊区伸展,突破原有市区的局限,开辟了一个广阔的郊区。它一方面向现有村庄或小镇延伸,另一方面在原无居民的地方产生居民点。其二是票价便宜,并且实行统一的五分制车费。在欧洲,市内有轨电车票价较贵,而且根据距离远近付费不同。而美国的市内有轨电车则固定票价,转车是免费的。这样就吸引了市区居民迁往市区边缘地价便宜的地方。洛杉矶是市内有轨电车促成郊区的扩展和不动产开发的典型例证。1880年时它不过是1.12万人的小社区,1900年为10.2万,在90年代翻了三番,1910年代翻两番,1920年代再翻两番,成为一名副其实的大都市。有市内有轨电车的便利,土地投机不断升温。1865到1866年间不动产价格涨200%。1868年又涨500%。1890年代中期发现石油是洛郊区化的又一主要动力。横向蔓延成了洛杉矶的典型特征,任何城市都无出其右。1930年,洛城94%居民是独户住宅,远远超过其他城市。

20年代汽车的普及,对郊区的扩展而言是继有轨电车之后的又一划时代的动力。郊区的扩展同汽车的使用成正比。1905年,全国有2.5万辆,1915年增至90万辆,1929年骤增到2300万辆。汽车开始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开此先河的是西海岸城市。1929年,在人均拥有汽车方面,加州居全国前茅,洛杉矶居首位,率先成为“车轮上的城市。”1930年,全国平均每5个人有一辆车,洛杉矶每3人一辆。汽车在添补有轨电车线路间居民点的空白地带的同时,还以更快的速度建造新的郊区城镇,开创了一个全新的城市化时代。它所引发的郊区化具有明显区别于早期交通变革的四个新特点:总体居住模式发生变化,私人住房数量剧增;上班的路途平均距离加长;就业地点分散化;低密度建筑模式成为时尚。

在政治方面:从美国建国直至20世纪30年代,美国联邦政府从未对城市事物进行任何干预。作为美国历史一大转折点的新政既是联邦政府干预经济的开始,也是干预城市的开始,这恰恰明显地体现在对郊区化方面。新政期间,联邦政府对城市的干预是先从住房开始的。其一,提出“绿带建镇计划”(greenbelt town program),其宗旨是在郊区选择廉价的土地,建造新的社区,将市区里贫民窟中的居民迁居于此,再将腾空的贫民窟拆掉,改建为公园。但所建成的三个社区--马里兰州格林贝尔特(greenbelt),威斯康星州的格林代尔(greendale),俄亥俄州的格林希尔斯(greenhills)均造价不菲,不宜效法,因而受到保守势力的抨击,结果未能推广。其二,创建了两个新的政府机构,即房主贷款公司(the home owners loan corporation, 简称holc)和联邦住房管理署(federal housing administration, 简称fha)。房主贷款公司成立于1933年,旨在保障城市居民可得到合理的住房贷款,因大萧条期间很多住户因付不起分期付款而被取消住房抵押权。结果,全国平均40% 的合法居民申请住房贷款公司的贷款。其中仅在1933-35年,房主贷款公司就为100万份分期付款提供30亿美元贷款,极大地缓解了住房紧张问题。房主贷款公司的另一项举措也对郊区化产生了微妙的影响,这就是城市住宅区分级的做法。该分级法将城市及其郊区按居住安全性强弱分为四级,即abcd,在相应的居住安全地图上分别标以绿色、兰色、黄色、红色。若被划为红色的d级,表明为危险系数高、不适宜居住的地区,当然主要是黑人区。联邦政府的联邦住房管理署对d类地区一般不给予住房分期贷款。结果可以想见,富有的白人在购房或搬迁时,自然首选a区,其次是b区。这两类住宅区,多半位于郊区,这种分类在客观上成为人口向郊区迁移的参照和诱因。1934年6月根据全国住房法成立的联邦住房管理署则是联邦政府干预乃至管理住房的常设机构。联邦住房管理署通过对住房分期贷款提供担保以及降低贷款利率等措施,极大地刺激了住房的购买。但同时它也进一步强化了住房上的种族和阶级界限,使郊区更带有中产阶级和白人的色彩,使市区内的衰退区更加破败,被人所遗忘。可见,这两大机构对城市发展确实产生了重要而持久的影响,但主要体现在郊区化,用杰克逊的话说,“holc和 fha更象为郊区、而非市区服务的机构”。

因此,战后城市的发展明显地集中在城市的边缘地带。如在纽约1946-47年郊区发展主要在昆斯区的边缘,而昆斯本身又是纽约的边缘。在洛杉矶,战后发展最快的是在圣费尔南多谷,这一地区自1915年被洛杉矶兼并前几乎是旷野。由于边缘地带的超前发展,郊区在大都市区占的比例相当高。1980年美国15个最大的大都市区中,郊区人口占大都市区人口的比例除休斯顿外全部在50%以上,其中波士顿、匹兹堡和圣路易斯均在80%以上。 另如,1980年纽约和费城市均拥有不到各自大都市区的一半人口;在圣路易斯、匹茨堡、克利夫兰甚至不到三分之一。

在圆桌讨论中,几乎每一个发言者都认为联邦政府政策这一部分是全书的精彩之笔。安·基廷认为这两章圆满解释了联邦政府政策对大都市区形成的影响,即它如何使郊区成为中产阶级白人为主的社区,同时摒弃了黑人的这一梦想。她甚至主张,这些论述应补充进美国历史教课书。格雷姆·戴维森称,这部书在澳大利亚也引起共鸣,尤其是政治经济学分析。菲尔·埃星顿指出,一般认为,郊区的蔓延仅仅是市场中性运作和交通技术发展的结果。但在杰克逊笔下我们看到的历史真实是,政治力量使开发商们利用政府的补贴以及相关部门的冲突来推动市场走向。如holc的运作就详细反映联邦政府是如何引导住房市场以种族分野。埃星顿称,仅这一部分本身就足以引发学者产生很多思考,值得效仿。

在文化方面:美国郊区的超前发展,也与美国人在住宅方面的文化取向有关。在欧洲,年代久远的东西彰显尊贵荣耀,所以较老的建筑一般价格都很高。现时英国乡间的地图与一百年前的地图几乎没有什么变化,农场、城堡、村庄一仍如旧,只是今天可能多了一点工业园或机场,但在这块古色古香的大地上显得微乎其微。英国人把古老久远看成是可炫耀的资本,而非累赘。相形之下,美国人对古老的东西无特殊嗜好,而是崇尚新潮。这样,典型的美国城市发展模式是住房不断更新,原有住房依次向下一个收入水平的居民渐次转移。在美国,总是有推土机在工作,这些能量巨大的变革机器似乎注定要把每一个农场都变为购物中心、新市区,或是高速公路。

当然,文化并不是孤立发生作用的。文化取向促成人口分散化的还有两个客观条件和两个基本因素。

杰克逊所引证的两个客观条件分别为实现郊区的理想和人口的增长。寻求城市与乡村生活的适当平衡是美国人二百多年一直在追求的思想传统,这似乎已成常识,勿须赘言。至于大量持续的人口增长。事例也俯拾皆是。美国城市在19世纪爆炸性的增长,在世界历史上也是少见的。1800到1910年,欧洲城镇人口比例增加了两倍,但美国增加六倍。城市化趋势在20世纪仍在继续。到1990年,百万人口以上的大都市区已达40个。

杰克逊所引证的两个基本因素分别为种族歧视和廉价住房,这是透过很多渠道反映出来的。讨论美国城市的居住模式,必然要涉及种族问题。与较为划一的丹麦、德国、英国或日本比较,美国的城市、特别是大城市,分化极其严重。这就导致富有的白人纷纷迁离市区,落脚在郊区。而廉价的住房,又为这种大迁徙提供了诱因与可能。同世界其他国家相比,美国住房的价格一直较低。 对此,杰再深究一步,发现有六个因素使然:其一、人均财富较高。美国按收入水平看有一个为数众多的中产阶级,因此能享受得起低密度的住房的开销。其二、土地价格不高。美国的人口密度在西方主要工业国中一直是很低的。地价自然很便宜。例如,1984年,在达拉斯-伍斯堡大都市区一百英里方圆内,每英亩土地不到1000美元。而在日本的大多数郊区范围内,每英亩土地高达400万美元。其三、运输费用低。各类交通工具先后发明,汽车、火车、有轨电车、地铁、高架火车。20世纪70年代前汽油和车的价格也很低。致使汽车拥有量不断增加,进而,美国汽油消费量逐年攀升,50年代翻了一番,60年代又翻一番。直至1985年,在美国拥有并使用一辆汽车的费用还远远低于其他西方发达国家。其四、建筑费用低。东北部是木制结构,南部是砖混,西部是拉毛水泥。这些建筑材料都很低廉。其五、政府,特别是联邦政府的政策等于鼓励分散化。如分期付款政策,高速公路系统,排水系统的完善。郊区化并非地理、技术、和文化因素促成,更主要的是政府政策的结果。其六、资本主义经营体制本身。居住区向外扩展是随工业资本主义兴起而发展的。在自由企业制度下,土地投机者、建筑承包商、中介商等可大行其道。这六个因素,连同种族偏见和酷爱草坪和独处,使得私有独立的住房对中产阶级来说买得起,也想买,为他们形成了工作、居住、消费向外分布的环境。所以,美国人居住行为可以看成是市场力量和政府政策共同作用的结果。

以上这些因素既是郊区得以长足发展的条件,也是判断郊区未来走向的主要出发点。据此,杰对美国郊区化的未来做了预测,为《马唐草边疆》增色不少。

在未来人口居住模式方面,很多未来学家曾有预测:计算机革命和知识经济会改变工业革命所形成的主要变化,如生产、办公、就业的集中和标准化,尤其是人口的集中将变得不必要。因为越来越多的社会交往是通过电子中介来完成的,因此将来会是一个更分散化的国家。杰克逊对此持异议。他是把这个问题放在美国郊区化长时限发展历程中来看的。美国的郊区化从1815年出现以来,持续的时间已相当长,未来20年内分散化进程将放慢。一种新的空间平衡将在下一个世纪早期产生。其原因主要有:第一,能源的费用的提高和可利用的液体燃料减少。美国一向对能源的消耗太大。1978年,美国人均汽油年消费量为532加仑。就是在人口密度最高、公共交通较好的纽约州,这一数量仍高达349加仑。远远高于其他国家。第二,土地的价格不断上涨。在美国,购买房产时用于支付地皮费用所占的比重已由1948年的11%上升到1982年的29%。第三,由于种种因素的制约,贷款的利率也会升高,分期付款未必很划得来。第四,联邦政府也开始强调环境保护,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私有汽车受到冲击。1974年通过的社区发展法。第五,美国家庭结构的变化。离婚率的上升,平均家庭人口的下降(1980年为2.75人),妇女进入永久性劳动市场,减低了郊区大房子的吸引力。除了这些经济因素外,种族关系也大为改善,白人大可不必不顾一切地逃往郊区了。70年代,随着更多的少数民族人口跻身中产阶级行列,黑人郊区化开始形成规模。到1980年,郊区黑人占美国黑人总数的比例已高达达到23.3%。 鉴于此,杰克逊得出结论:有迹象表明,美国将进入“后郊区化”时代。

同任何著述一样,《马唐草边疆》也并非尽善尽美,其中也不乏值得推敲之处。这里结合讨论者们提出的意见和笔者个人认识,略加剖析。

(一)关于郊区化的兴起时间。杰克逊宣称:“郊区化作为一个过程,反映了边缘地带比城市核心区增长步伐快,作为一个生活方式,反映了每天到市中心区通勤工作,这些现象最先出现在美国和英国,时间在1815年前后”。 早在70年代时他在一些论文里就阐发了这种观点,其中有一篇文章的副标题更是直言不讳:“美国郊区成长150年”。《马唐草边疆》不过是再次重申这一结论而已,也就是说,《马唐草边疆》所提出的是一个很成熟的看法。它所贯穿的基本思想是:美国一直是郊区人口为主的国家。他这样评价郊区的地位:“1920年,当美国人口统计署宣布一半以上的美国人居住在城市中时,实际上美国最独特的特点并不是美国城市的规模,而是其郊区蔓延的程度;不是工人的数量,而是通勤者的数量;不是市区内高耸的摩天大搂,而是拥有住房者的比例”。

这里产生两个问题:其一,如此一来,郊区化的历史几乎与城市化的历史一样长。杰克逊称我们是郊区居民,逆向推理等于说:我们不是城市居民,这样一来,郊区化岂不就成了无源之水。过于强调郊区化或将郊区化等同于城市化、甚至取代城市化的提法,可能会造成一些概念和认识上的混乱。其二,如此一来,也等于忽略了大都市区的发展,模糊了大都市区的作用和地位。所谓大都市区,是1910年美国人口统计署采用的新标准,即指拥有一个以上的10万人口的中心城市和周围10英里的辖区及人口密度达150人/平方英里的地区。大都市区是一个整体,郊区只是其有机组成部分,其中,市中心区一直发挥着主导作用。大都市中心区有百货商店、银行、电影院、政府机关,功能俱全,郊区不能离开大都市区而独立存在。人们无论是作为消费者还是生产者,都理所当然地有向心性。仅局限于郊区或过于强调郊区化显然不够。另外,杰克逊强调郊区化在很大程度上是文化驱动的现象,也有简单化之嫌。他提出,美国人喜欢居住在独户住宅是原因,电车促成这一愿望的实现。这表面上看似乎与大都市关系不大,但事实上,对于城市生活来说,人们会考虑很多因素,远不止居住地点的选择。从19世纪以来,公众始终认同大城市是他们生活的中心,而非仅仅局限于郊区,所以应该审视整个大都市区。关于郊区化和大都市区化的关系,笔者曾有专文论及,此处不再赘述。

(二)导致社会分化的原因不能完全归咎于郊区化。杰克逊认为,战后时期的郊区化是导致社会分化的主要因素。这就过于简单化了。约翰·洛根作了很多补充:首先,19世纪末时,拥有独户住宅并不仅是一个土生美国人、中产阶级或城市居民的理想,它是一个遍布全美国的现象。除了犹太人和黑人之外,几乎所有少数种族集团都向往并可能迁往城市的边缘地带,参与郊区化进程。我们有很多证据表明,种族分离制并非始于郊区,在市区中种族分离制的影响更大。以纽约为例。1920年其种族分离指数约在.75,1990年,在市区内,这一指数为.83,在整个大都市区是.82,相差无几。其他城市,也多半是在市区内种族差异大于郊区。城市住房市场更加在种族取向上有排他性,在大都市的内圈和外圈都有种族和阶级分化,不能将污水一股恼都泼在郊区。当然,城市与郊区之间也确实有区别,关键是区别在那里。其次,郊区是个非常多样化的地方。它包括在铁路沿线的通勤城镇、工业卫星城、农村居民点等,也包括靠近市区的年久的电车郊区、二战前后建造的工人阶级和中产阶级区、公司总部和装配厂及仓库集中的新型工业和商业郊区;它既包括纯白人社区,也包括黑人或波多黎哥人的贫民区,以及发展着的亚裔或西裔移民飞地。可惜郊区的多样化在《马唐草边疆》这样一部涉猎广泛的专著未得到反映。其实,杰克逊也发现到1960年代早期工业就业有一半是在郊区。他也注意到70年代大量出现的黑人郊区化趋势,可惜未予详谈,也未提及移民。因此,《马唐草边疆》把大都市区分为市区和郊区两类,区分郊区与市区的标准也仅以种族和阶级为限,显然不够全面。退一步讲,即使杰克逊的本意并非如此,但也容易误导读者。如果我们将视野放开,将得出不同的结论。在圆桌讨论中,讨论者也补充列举了很多现象,以更好地解释郊区化的动因。如格雷姆·戴维森教授提出,19世纪澳大利亚和美国城市经济和文化动力类似。但澳大利亚的郊区化过程更有平等色彩,因为引导郊区化的很多政策都是以普遍税为基础的中央政府负责,不是象美国那样是立据于财产税的地方政府负责。美国的作法很容易造成郊区与市区的分化和多中心倾向。可惜,杰克逊没有注意到类似的比较。

行文至此,我们回过头来再仔细品味本书的题目,似可体会杰克逊以马唐草边疆命名的用心。这种草主要分布于北美和欧洲,与其禀性类似的郊区化现象也主要发生在欧美。他显然是把这种郊区化作为美国的一个特定现象来加以阐述的。他在书的最后一章“回顾与展望”中总结到,美国不仅是世界上第一个郊区化的国家,也可能是最后一个郊区化的国家。美国人口的大量的分散化现象是其他地区不可能重复的一系列因素作用的结果。 尽管如此,我们也不能完全排除这种草蔓延到、或部分蔓延到亚洲与我国的可能。若此,它将不仅是生物学的课题,更是我们城市史研究需要回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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