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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纪要 | 梁志:“正义战争理论”的起源、衰朽与复归

更新时间  2022-05-29 作者:秘书处

“正义战争理论”的起源、衰朽与复归

 
 

主讲人简介

梁志,男,历史学博士,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教授,现任历史学系副系主任(主持工作)。入选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奖励计划(2020)与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2017)。在《中国社会科学》《历史研究》《世界历史》《中共党史研究》、Diplomatic History、Asian Perspective、The China Review等国内外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青年项目各一项。主要学术成果获得中国出版政府奖图书奖提名奖、上海图书奖一等奖、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等多项奖励。

 

 

讲座纪要

 

2022年5月10日,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教授、青年长江学者梁志受邀通过线上腾讯会议平台发表了题为《“正义战争理论”的起源、衰朽与复归》的学术演讲。此次讲座为“南京大学120周年校庆人文社科高端前沿讲座”之一,由南京大学历史学院王睿恒副教授主持,南京大学历史学院世界史系主任祝宏俊教授致欢迎辞,来自北京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南开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高校的近四百余名师生参加。

 

 

讲座开始

 

梁志教授在感谢南大邀请后,简要说明了本次讲座主题的选题缘起,并向大家介绍了讲座的主要线索:探寻自中世纪起至后冷战时期“正义战争理论”的流变与发展。梁教授首先明确指出,作为战争伦理学领域中的传统代表与最具影响力的理论,正义战争理论源于古希腊哲学家提出的世俗自然法,即相较于动物的非理性而言,人能够通过理性来选取价值和伦理原则,并通过行动来确定实现自身目的,从而确立一种完美的柏拉图主义的人类自然状态。中世纪的正义战争理论具备两大核心观点:一是在中世纪,双方发生的冲突是正义与非正义的两场战争;二是所有的战争都能分出正义和非正义一方,中立是不道德的。

 

在对理论源流和核心观点进行界定后,梁教授通过梳理柏拉图的正义观、亚里士多德的“公平的善”(common good)、墨子、孟子、西塞罗、安布罗斯、奥古斯丁等古代中西方先哲的正义战争观以及阿奎那的正义战争论,引出正义战争理论自出现起便始终存在的三个问题:战争可以区分正义与非正义吗?“正义战争理论”会被滥用吗?正义战争理论与中立的关系是什么?

 

为合理解释或解答上述三个问题,中世纪及近代早期的理论家们开始进行各类尝试。梁教授重点讲授了从三十年战争时期至拿破仑战争时期,西方世界如何运用正义战争理论处理战争中立方问题。在漫长的中世纪里,许多战争在爆发之际,第三方国家难以判定交战双方的正义与非正义性,此时中立便成为了最佳选择。鉴于裁军等强制手段并不现实,为保护中立国权益,自十三世纪起,地中海地区便出现《康索拉杜海商法》等具有中立法性质的法条以保护中立国的商业利益。三十年战争后,民族国家的兴起冲击了正义战争理论,战争的正义性因民族国家核心利益的出现而被泛化,约束国家与国家之间行为的国际法也应时而生,以解决现代国际体系下的国家间问题。在此,梁教授重点介绍了格老秀斯对国际法体系建设作出的奠基性贡献。1625年,荷兰法学家、国际法之父格老秀斯在其经典著作《战争与和平法》中第一次系统阐述了正义的战争和战争的正义两大体系,并首次提出集体安全思想。这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正义战争理论的内涵,也体现了面对霍布斯无序多元国际社会理念所带来的国际战争频发这一现实情况时,国际社会对限制战争的渴望。

 

 

 

然而,格老秀斯对正义战争理论的发扬并未给彼时的国际社会带来和平。重商主义时代的到来,意味着贸易战的更频繁发生。战争的频繁和长期化也让中立成为可以选择的手段,甚至是必须选择的手段。因此,各个国家在签订友好通商条约的过程中,也不断加入战时中立的贸易条款以求自保,违禁品这一颇具争议性的概念也随之出现。梁教授详细梳理了十七世纪后半叶至十九世纪的战争形态变化,并重点介绍了海上中立、武装中立等中立概念。

 

主权国家的兴起、战争的频发与中立的广泛应用导致了正义战争理论不可避免地暂时走向衰败,但战争的频发并不符合多数国家的利益,中立方也常因与交战双方的利益冲突而处于尴尬境地。面临上述问题,国际社会积极运用正义战争理论中的部分观念,通过召开国际会议、签订条约等方式来解决彼此之间存在的矛盾。例如1814-1815年维也纳会议确立了五极均势体系以防止大规模战争爆发,1839年《伦敦条约》与1856年《巴黎宣言》均以成文形式明确保护中立国利益。

 

然而,在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冲击下,五极均势体系逐步崩坏,总体战时代到来,并带来了一战。一战爆发后,为了赢得战争,协约国采取的政治手段之一便是宣传己方完全站在正义这一边,中立是不道德的。不过,在推动古老的“正义战争理论”复归方面真正起到决定性作用的却是美国。随着美英经济往来的日趋密切和威尔逊对德国潜艇战的日渐反感,他逐步放弃一战前的“中立即正义”说辞,将一战定性为“文明的最后一战”,是一场“罪恶”(德国)和“善行”(协约国)之间的较量。美国对中立的放弃,使得中立的国际生存空间变得更为狭窄。

 

一战结束后,国际社会流行的观念是:中立“让(某个国家)逃避人类本应承受的负担”。替代中立观念的是先前格老秀斯提出的集体安全思想。与此相呼应,美国总统威尔逊率先提倡集体安全,他在1918年初力主成立一个以盟约为指导、具有普遍性的国联,以实现战后永久和平。国联的出现标志着人类社会再一次进入正义战争时代,然而国联微弱的约束力注定其无力真正维护和平。20世纪30年代,国联在制止日本侵略东北等方面无所作为,使得中立思想复归,正义战争理论再次受到打击。与此同时,科学技术的进步也使得对战争正义性的判定受到挑战。但二战爆发之初法西斯国家对中立态度的蔑视击碎了中立国的幻想,在英美占据舆论高地的宣传下,二战被国际社会定性为一场法西斯与反法西斯的正邪之战,正义战争理论在二十世纪的应用达到高潮。

 

二战结束后,在吸取国联失败教训的前提下,联合国建设自身和平机制,奉行集体安全思想,提出禁止将战争作为国家政策工具,设立负责确认一国行为是否属于侵略以及如何应对侵略的安全理事会,以期维护和平。这些设计相较于国联时代而言具有较大进步,但仍存在效力不足、联合国安理会因常任理事国意见不一而难以履职等弊端。

 

既然联合国和平机制支持正义战争理论,在执行层面采用的是类似于国内法的犯罪-执法模式,自然也就对中立形成了排斥。然而,冷战时期的意识形态冲突也催生了中立主义的盛行与第三世界不结盟运动的开展。与此同时,核武器的出现从根本上改变了战争的形态,一旦爆发全面核战争,交战双方的正义与否便难以区分。因此正义战争理论的应用范围被界定至常规战争领域。

 

苏联解体后,国际社会走入后冷战时期。此时,国际恐怖主义成为美国最大的非传统安全威胁,正义战争的认识再次回归。

 

讲座最后,梁志教授得出三条核心结论。中世纪以来,影响最大的有关战争的理论就是正义战争理论,正义战争理论影响力强弱的风向标是中立。其次,大国政治和技术进步是在影响正义战争理论方面发挥正反两方面作用的两大核心要素。最后,集体安全是正义战争理论在当代衍生出来的一种维持和平的形式。

 

 

讲座结束后,王睿恒副教授对讲座内容进行简要总结与点评,认为这次报告详尽梳理了正义战争理论的历史沿革,对战争定性问题的研究非常具有启发性,也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提问环节中,梁志教授回答了“如何评判或维持战后正义”、“正义战争理论和美国例外论在对道德、正义的认识上,是否具有关联?二者可否相互促进?”、“二战后新兴国家的中立主义和不结盟政策与传统的中立有何区别?”等问题,线上参加的师生热情参与了上述问题讨论和交流,并表示受益匪浅。本次讲座在热烈的“线上掌声”中圆满结束。

 

讲座纪要撰写/李杰晟

 

 
 
 
 
 

 

编辑:尹诗惠    责任编辑:王睿恒

编     审:张勇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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