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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早期史研究中的个人认同与历史叙事——评《透过一块晦暗的玻璃》

更新时间  2002-11-21 作者:苏麓垒
[摘要]《透过一块晦暗的玻璃》体现了美国早期史研究领域的较新的发展趋势。本文从个人认同与边缘化状态、小历史与大历史之争来对这本论文集进行了评论,同时也讨论了由这本论文集引发的历史叙述、文本细读和语言学转向的历史理论问题。

《透过一块晦暗的玻璃——对早期美国个人认同的反思》(ronald hoffman, mechal sobel, & frederic j. heute, eds., through a glass darkly: reflections on personal identity in early america, the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 1997. 以下凡引自该书,只写页码。)一书是1997年在美国早期史研究重镇——威廉-玛丽学院的历史学教授罗纳多·霍夫曼(ronald hoffman)的主持下结集出版的,他同时也担任了该校奥玛洪多美国早期历史与文化研究所(omohundro institution of early american history and culture)主任一职。在他的主持下,该研究所已经资助并出版了一系列北美早期史领域的相关著作,在相当程度上体现并且推动了该领域的学术建设。而《透过一块晦暗的玻璃:对早期美国个人认同的反思》这本论文集就是其中视角独特、立意比较新颖的一部专业著作。[1]

编纂这本论文集的初衷其实发端于1993年在弗吉尼亚州威廉斯堡举行的庆祝早期美国历史文化研究所成立50周年的学术盛会,在会议上提交的论文当中不乏名家名作。现在付梓得以结集成书的这13篇美国早期史的专业论文的作者大多都是该领域内颇有建树的领袖人物,如康奈尔大学的玛丽·贝丝·诺顿(mary beth norton)、西北大学的t. h. 布林(t. h. breen)、波士顿大学的阿兰·泰勒(alan taylor)、和哈佛大学的劳拉·撒切尔·乌尔里奇(laurel thatcher ulrich)等。

虽然这十三篇论文探讨的都是有关早期北美居民自我身份认同的问题,但是将这它们汇集起来并且发现其中主题的细微的差别绝非易事。这个工作是由美国历史人类学家克雷格·邓宁(greg dening)来完成的。他用三个大的主题将这十三篇论文进行了大致的分类,并冠以“自我的历史”、“有关自我的文本”和“关于自我定义的反思”的标题。不仅如此,克雷格·邓宁还在每一个部分的开篇部分都附上了一篇理论性和文学性色彩较浓郁的短文来介绍分类的目的何在以及该主题所概括的内容。虽然他运用这三个主题来进行分类是否完全恰当还值得进一步商榷,因为这十三篇论文的主题之间的相通之处颇多,但是邓宁已经做出的这一部分努力也的确给读者提供了一条比较清晰的线索,从而能够在不同的层次上来把握北美早期居民自我认同的尺度与意义。

在全书的《前言》一篇里,克雷格·邓宁开宗明义地提出应该怎么去理解“早期北美”这样一个概念的问题,是伍德所宣扬的古典的共和主义吗?是贝林在《英属北美居民群体的分合》(the peopling of british north america)中所提出的“边界之地” (marchland)这样的一个概念吗?抑或又是特纳“边疆”学说的翻版?对克雷格·邓宁来说,他希望采用另一个更加开放的,更加具有包容性的词语来形容早期北美历史的特点,这就是“边缘状态”(edginess)。他自己很清楚采用这样一个新的术语会招致同行历史学家们的质疑,或者用他自己的话客气地说,会使“许多历史学家感到紧张不安(on edge)”。但是从人类学的角度出发,克雷格·邓宁认为生物的生命呈现出来的是一种一刻也不能间断的状态,而与之相比,社会生活却更多呈状的是一种间断的跳跃性的状态。比方说一个人长大成人就脱离了青春期阶段,而结了婚就会与未婚之间出现一个断层,沦为囚犯就失去了自由,接受教育就脱离了蒙昧状态……所以间断性才是社会生活的实质。从此出发,邓宁继而点明了《透过一块晦暗的玻璃》这本论文集的主题或者说它的理论背景,既边缘状态(edginess)。其实这个术语来自于圣经中的保罗使徒书。邓宁用它来强调无论是作为主语状态下的“我”(i)还是作为宾语状态下的“我”(me)都是处在一种不确定的、流动的、需要与他人交流的边缘状态之中。这听起来很像是“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这样的古老的哲学话语,但是它的确给学者们一些新颖的启示,即在看待纷繁复杂、利益冲突此起彼伏的多元化初现端倪的早期美国社会时,那种企图采用一种“快照式”(snapshot)的笔法来截取某一时段的生活层面是不可取的。因为虽然用这样的方法我们可以获及当时人们自我身份认同的某一幅图片,但是却不易把握处于边缘化状态中的无法定义的个人自我(第2-3页)。

该论文集的第一部分“关于自我的历史”中的五篇论文就比较集中有力地通过具体的个案研究支持了邓宁有关“边缘状态”的理论。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说,与其将这五篇论文称为史学的个案研究,倒不如将它们视作五篇独立的引人入胜的小故事,这不但是全书中最令人称道的精华之所在,而且也正如罗纳德·霍夫曼在扉页部分里所评论的那样:它们体现了众多早期美国史领域的学术成果中的新兴方向(序言,第8-9页)。这一部分也将成为本文评论着墨较多的地方。下面本文将扼要地介绍这五篇论文中的三篇小故事,并将在介绍中展开自己的评论。

第一个故事解读了一个叫做安德鲁·孟图(andrew montour)的印第安人是如何处于白人文化与印第安人文化冲突之间的一生,或者用邓宁的术语说,边缘化状态的一生。在故事刚一展开的时候或者说在电影放映的第一个镜头的画面里,我们并看不到安德鲁·孟图这个人,而是一队49个疲惫不堪的白人沿苏斯格汉娜河(susquehanna)而下,去和住在河谷里的印第安人谈判的场面。他们想摸清楚印第安人究竟是打算议和还是战争的想法,可是他们很快就发现这是一场印第安人摆的鸿门宴。在白人即将偷偷撤退的时候,主人公安德鲁·孟图出场了,他偷偷跑过来通风报信,警告这支队伍千万不要沿原路返回。于是这队白人就安德鲁·孟图的话可靠与否分裂成了两派:一派人主张听从安德鲁·孟图的劝告,因为他多年来一直在英籍白人移民、法籍白人移民和印第安人之间担任翻译、传递消息、和押送货物,甚至曾经还为乔治·华盛顿效劳过;而另一派则认为无论如何,安德鲁·孟图在本性上仍然是与白人为敌的,他的劝告是一个圈套。这场争论的结果是反对者的呼声占了上风。可是这场历史剧的结果却是这队白人在沿原路返回的时候中了印第安人的埋伏,后悔不迭。

以上的那个小故事只是一个充满了历史想像力的引子,其目的是为了要引出这像迷似的安德鲁·孟图。对于时人来说,他简直就是一个斯芬克斯之谜:他有着多重的身份,有人叫他“法国佬”,也有人尊敬地称他“绅士”;在别人眼里,他可以是一个法国间谍,也可是一个英国人手里的傀儡,还可以是一个基督教的皈依者、一名易洛魁人部落武士;印第安人有时会视他为专为白人服务的土地买卖代理商,可是白人方面又觉得他是印第安人领地的捍卫者。他有着惊人的语言天赋,他流畅标准的英语和法语发音也颇让欧洲移民震惊和迷惑。更不用说他的衣着服装所体现出来的多重经历:他有时穿衣打扮如同一名儒雅的上层殖民者,有时又会摇身一变成为一名易洛魁武士,还有个时候会穿得像个在边疆居住拓殖的居民。他利用自己所扮演的独特的角色担任着白人与印第安人之间的中介,尽管中介这种工作是相当危险的。他成为了时人和今人有待破解的一个符号。在作者看来,任何一种试图对安德鲁·孟图做出一个全面的、确切的把握都是徒劳的。因此作者才运用了“解读”(read)这个词,把安德鲁·孟图的一生经历和历史痕迹当作一个文学性的文本来进行解读,结果发现安德鲁·孟图只是游离在多重状态之间的某个不定的位置而已,即邓宁所指的“边缘状态”的意味。他有时会挺身而出反对白人算计印第安人士地的阴谋,可是有个时候又会反过来帮助白人来对付印第安人。这样才引出了这样上面的那个故事。

这篇论文和意义在于为红白种族关系史提供了一个颇具新意的切入点,增添了一抹亮色,使人在固定僵硬的红白文化撞击和斗争的论调中暂时解脱出来,获得更多的历史感的启发,在一个动态的和充满交流的过程中更好地把握早期红白关系。

如果第一个故事讲的是个人的自我如何在两大社会集团的边缘区游离而无法获得定义的话,那么第二个故事讲述是社区集体的性别意识是如何塑造和决定个体的性别意识的。光是它的开头部分就已经极其引人入胜,让人迫不及待地阅读完全文。

故事可能发生在一个天刚朦朦亮的早晨,我们看到三个女人蹑手蹑脚地来到一个农场主的家里面,发现他新雇来的女佣托马辛·霍尔(thomasine hall)还在熟睡,于是就对t的身体进行了检查,然后宣布了一个惊人的发现:这名女佣原来是个男人!过了几天以后,三名男人又围住了霍尔,在半强迫状态下又对霍尔进行了一次检查,发现霍尔完全是一名男人。可是事情没有这么简单,故事情节开始发生戏剧性转折。很快,三名男子其中的一名又开始收回自己的判断,并且还对检查过霍尔身体的三名妇女说霍尔其实是一个女人。在霍尔的性别如此混乱不分的情况下,他/她被拉扯到地区长官的面前做进一步的检查。检查的结果就更有意思了,地区长官没有下“霍尔是一名男人(或女人)”这样的简单的绝对的论断,他只是意味深长地说了一句:“霍尔应该穿女人的衣服。”这句话就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文本细读的典型例子。这句话的第一层意义暗示着其实当时霍尔是穿着男人的衣服站在地区长官面前做检查的。第二层意义说明性别的判断和划分不是单一的,而是可以具有多重标准的。因为这个时候弗吉尼亚的女性社会群体已经拒绝接霍尔作为她们中间的一份子,其依据是生理上的性别划分;可是弗吉尼亚的男性群体也拒绝接纳霍尔,其依据却是社会功能意义上的性别划分,因为霍尔极擅长女红,更习惯穿女人的衣服,而且无法达到性高潮和孕育后代——时人认为这是一名男子,一位丈夫对自己的妻子应尽的天然义务。所以判定霍尔为男性就跟判定霍尔为女性一样荒谬不经。这样法庭就面临了一道难题:究竟应该怎么裁决霍尔的性别身份呢?最后法庭想到一个折衷的办法,那就是让霍尔就像当时的通奸犯在自己衣服上缝一个a字一样在自己的衣服上缝一个t字,以表示自己独特的边缘人的身份。

独立特行的霍尔在以后的日子里如何遭遇他人(或“她人”)的白眼与歧视我们已经无法得知。美国早期妇女史学家玛丽·贝丝·诺顿在这里给我们讲述了一个精彩绝伦的历史故事。在这个故事里,诺顿告诉我们性别身份的确立并不单纯只是个人的事情,而是社会集团的事情。在像弗吉尼亚这样的殖民地,人们认为每一个人都应该有一个固定的社会角色,这恐怕正是因为处于不稳定或无法界定状态的移民数量之多引起了殖民地居民普遍的担心的缘故。但是霍尔却被当时流行的两种性别划分的观念——生理上的和社会功能上的——所割裂,她/他无法被纳入其中任何一个界定中。所以如果说第一个故事里的安德鲁·孟图是主动选择了边缘状态的话,那么第二个故事探讨的则是有关性别的自我如何被强行纳入一个固定的框架而不得。性别的自我无法单独存在,而是存在于社会集团的意识之中。霍尔由于被社会群团所放逐,因而成为了另一个处于边缘状态的人。

本文想介绍的第三个故事讲述的其实是美国刑罚私化的由来,即以前那种公开的行刑和处决方式是为何被废除并转变为私人化的过程,这使得刑罚只是针对个体而避免满足公众猎奇和娱乐心理。我在这里想强调“其实”这两个字是因为这个大背景只是在文章里面的若干地方浅浅地凸显了出来。作者在做这个选题的时候并不像一般历史学家那样去翻阅大量法庭档案材料,然后像记流水帐一样记叙法案通过的来龙去脉,比如某年某月某日几位大法官就此事开过几次会议讨论,然后达成一致意见通过法案等等。作者在这里似乎做了一个淡化处理似的。但是为了更好地体现美国革命以后社会文化转变的过程,作者的主要精力放在如何讲述好一个发生在美国刚成立后在上纽约州(upstate new york)所发生的一个谋杀、忏悔和围绕犯人的处决展开的故事上面。所以这篇故事显得非常匠心独到,也具有很强的启发性。

故事还是宛若电影里的长镜头那样不徐不慢地展开。第一幕场景发生在一个小乡村里,一场罕见的全日蚀即将来临,第一个出场的人物是詹姆斯·库波(james cooper),日后美国的大作家,当时的他只有16岁。他的目的是观察人们对日蚀的态度和反应,并记录下来,练习自己的写作。日蚀终于来临了,每个人都紧张不安:子女紧紧依偎在母亲身边,母亲则紧张不安地抬头看着父亲,希望从他那里得到支持和安慰。这让詹姆斯·库波非常满意,因为他发现了一个有序的、从上至下的社会结构!可是这个时候,他看到了一个死囚也被放风出来看日蚀,这名囚犯受到的痛苦和折磨令詹姆斯·库波大为震惊,这名囚犯就是我们的主人公史蒂芬·阿诺德(stephan arnold)。

史蒂芬·阿诺德曾经是一名相当成功的教师,他的学识和品格,尤其是他滴酒不沾的良好习惯和自制力吸引了不少学生。可是当学生人数多了起来以后,他才发现自己的权威受到了极大的挑战,甚至是侮辱,这让他联想到了自己年轻时在帮父亲管理农场时,由于父亲的宽容和放任因而受雇工辱骂所来的心理创伤。于是他决定采用传统的家长制,用暴力来维持自己的权威。第一个被他拿来开刀的就是他6岁大的患有口齿不清毛病的养女。他决心一定要在当晚解决养女的这个把“gig”的音发成“jig”的毛病。可是尝试了几次以后,养女还是没能达到他的要求。在狂怒之下,阿诺德对养女进行了1个半小时的鞭答,直至她说出“gig”这个词才罢休。

可是两天以后养女因伤重而死去,他的暴力行为引发了当时两种观念的冲突:对待孩子是应该采用以前那种绝对权威的家长制,还是新兴的更加强调亲子之爱的做法?史蒂芬·阿诺德可以说是另一名处在边缘状态的人物,他夹在这两种家长观念的冲突里面左拼右杀,却始终不得门径。青年时代的他受到了自己家农场雇工的侮辱,因而造成终身的心理创伤,他将这归咎于父亲过于宽言和放任而失去了家长的如同统治者一般威严的权威。可是矛盾的是他的离家出走是同当时许多年轻人一样,为了逃离家长制的控制而向西移民,到了上纽约州的一个村镇,相比东部而言,这里的土地和工作机会很容易就可以获得;第二个矛盾的地方是,当学生对他的权威的挑战引发了他年少时所受的心理创伤的时候,他又意欲诉诸传统的家长制而后快。

就这样,人物的性格、心理、家庭背景和人生经历就一层一层地通过这个精彩的故事的讲述而展开来。到此为止,作者只是揭示文章的一个背景,既美国革命以后新旧观念的冲突给时人的心理所带来的冲击;而另一个背景则是在观念的嬗变之下刑罚如何由公开执行转为私人化的过程。就在史蒂芬·阿诺德的死刑到来之时,整个纽约州的居民都为之轰动,赶赴刑场参观。各人的目的不一,有的希望借史蒂芬·阿诺德的死刑来重新稳定社会秩序;也有很大一部分人是为了通过观看别人的苦痛与折磨的场面从而满足自己的猎奇心理。这最终导致了刑罚的私化。但是关于这层意义的凸显作者只是在文章的尾声部分点到即止。值得一提的是在结尾部分,这个故事又重新回到了当年在那个小镇观看日蚀的场面,这就使得整个故事的讲述首尾呼应,形成为一个完整的圆圈。如同一部写作各元素皆备的小说。而且这个故事就极其类似于曾获奥斯卡提名奖的电影《绿岛奇迹》(green mild),而后者故事发生的背景正是绞刑的废除以及第一个执行电刑的案例。

如果说该论文集的第一部分讲述的是关于“自我”是如何被边缘化的故事的话,那么它的第二部分的四篇论文处理的就是“自我”遗留下来的历史文本。其实这里所指的文本(text)的含义应该要被展开来理解,它不仅仅局限于书面的材料,而是早期北美居民在进行“自我”探索的时候所留下来的一切历史记忆与历史痕迹,所以它可以是时人的日记与诗歌题句,也可以是日记本上或者诗歌草稿上的几幅涂鸦、速写、删改掉的文字、涂抹过的痕迹,遗嘱、出生记录、墓碑上的铭文、甚至可以仅仅只是家具上的简单的名字首字母的缩写。所以这一部分的特点是四位作者通过对历史上的蛛丝马迹的挖掘来探索自我是如何在对他者(或她者)的排斥与倾轧的过程中得以建构起来的,因此这一部分理论色彩比第一部分要浓郁了很多,虽然其中也不乏精彩的历史叙述与分析。

以色列女学者米切尔·索贝尔(mechal sobel)首先奠定了广义上的文本的重要性的理论。在探讨美国革命时期的黑人与白人“自我”建构这个问题上,索贝尔认为不但女性的角色是被社会网络连结的,男性所扮演的社会角色其实也是一样相互依赖的。所以划分各自在社会这幅地图上的疆域是非常必要的,其实现的手段就是写作与记录,比如以第一人称写作的日记这一形式。在自我叙述的写作过程中,一部分“自我”被抛弃出去,构成了“自我”的对立面,即“反我”的部分。而黑人,印第安人以及女性的特征,在一定程度上,都可以被视为白人精英分子在革命时期为了建构自我形象而被剔除出去和加以抛弃的部分。这样一来,一个彬彬有礼的、崇尚高品品德的、和轻视追逐名利的绅士形象就被建立了起来,哪怕这样的建构起来的“自我”其实在本质上是与自然状态下的那个真实的“自我”互相抵捂的。

莱斯·伊撒卡(rhys isaac)紧随其后,在杰克·p. 格林(jack p greene) 所编辑的兰登·卡特上校(colonel landon carter)的日记的基础之上做了实证性研究。莱斯·伊撒卡认为写作,阅读和个人记录在日记里面是彼此交织的,所以日记就是一种用来建构自我的新的叙述方式,即“自我之书”,这与18世纪以降用第一人称“我”为叙述者口吻的小说的大量兴起是密不可分的。[2]兰顿·卡特上校在日记中所记录下来的那个“我”其实并非是现实生活中的那个“我”,这个写作过程中发生的人格分裂与自我重塑其实反映了革命前夕扭曲的家长制状况。

美国早期妇女史的另一名杰出的女历史学家劳拉·撒切尔·乌尔里奇考察的是一名叫汉娜·巴纳德(hannah barnard)的妇女刻在橱柜上的名字,乌尔里奇就通过这简单的两个名字首字母的缩写钩沉了女性关于财产观念中的“自我”意识问题。可以说乌尔里奇的这种以物品为问题中心(object-centered)的研究方法是相当具有新意的。她提出的问题是:为什么在一个严格的父权制统治下的等级社会里面,妇女竟然敢将自己的名字刻在一件家具上面,那么发生财产转移和继承的时候会出现什么样的问题呢?这个又能反映当时女性的什么意识呢?

通过研究,她发现原来那个时候财产的继承是沿着父系和母系两条脉络走的:地产等等划归“真实的财产”(real property)这样的概念之下,而橱柜等等则属于“可转移的财产(movables)”,因此男性财产继承权的观念和女性财产继承权的观念是不一样的。这种以物品为中心的调查就可以发现在父系财产转移的契约之外还潜藏着一条母系财产转移的脉络。这条脉络就是母亲通过将自己的名字(或名字缩写)铭刻在物品上而传给自己的女儿。这样一来,她的女儿、孙女、曾孙女、重孙女一直更遥远的后代都可以通过将母亲的姓名累加到自己的姓名中间从而保持财产转移的完整性,并且保留下来一个完整的女性的“自我”意识的历史痕迹。这种对女性“自我”意识的保存才是乌尔里奇所要探讨的汉娜·巴纳德的橱柜的意义所在。

讲完了关于自我的故事,挖掘尽了关于自我的历史痕迹之后,论文集的第三部分展现的是历史学家对自我定义的反思。这一部分又被邓宁称为“反思的反思”(reflections on reflections)(第344页),这是因为邓宁认为如何定义自我这个问题本身就足以构成一个反思的话题。这一部分里论文的选题多与心理学有交叉,如疼痛的经历、体罚、虐待儿童和流浪的经历对人格及自我的塑造作用。

其中比较出彩头的论文讲述的是一名黑人水手在海上各地流浪漂泊而获得的多重身份,以及他自己对这些多重身份的理解。这名黑人奴隶本是没有自由的,可是作为一名水手,他却从新的经历里塑造出了一个独立的人格:“在满船的黑人和白人水手里,他是胆敢责备船长的为数不多的人中间的一名;在西属古巴,他既是一人英国籍黑人又是一名奴隶;在印第安人那里,他是一名受过文明洗礼的人;在英格兰,他是一名有色人种;在海上,他在他的奴隶主的船上工作,是一名自由的靠工钱养活自己的水手,或者说一名英国人。”[3]通过对这名黑人水手的“自我”建构的探索,作者展示的是在种族关系高压下的“自我”其实并非是天生生成的,自我的经历才是最重要的塑造因素。只不过这一篇文章似乎与第一个印第安人的故事有点类似,不知将它划在第一部分“关于自我的历史”中又有何不妥之处。

美国早期史领域的同仁历史学家对这本论文集又有什么样的反响和评论呢?从影响上看,这本书并没有产生什么像伍德的《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那样轰动的效果,或者说它的影响仍然有待日后的扩散。但这也可能和这本书只是一本论文集而不是一部学术专著这一客观事实有关。其他学者们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挖掘这本论文集的闪光之处的。

波士顿大学历史系女教授杰尔·利波(jill lepore)认为这部论文集之所以如此之重要,就是因为它选题的切入点是邓宁所概括出来的自我的“边缘状态”,这个概念非常真实贴切地表达了早期北美居民长期所处的一种与众不同的状态和心路历程。他们的边缘地位,他们扮演的边缘的社会角色都构成了流动着的“自我”认同的一个重要部分。[4]

米勒·杰克逊(millie jackson)对论文集中所表现出来的从文本研究转移到物质文化研究这一过程非常感兴趣,尤其是乌尔里奇钩沉汉娜·巴纳德的橱柜上名字首字母缩写的研究。[5]但是米勒·杰克逊似乎忽略了同样是物质文化研究,乌尔里奇的研究成果与其他学者的有什么微妙的差异。乌尔里奇自己认为在以前的那些学术成果当中,学者们主要是把目光集中在某个地区或某个社会集团的物质文化是如何扩散和波及到其他地区或其他社会集团里面去的,比如康涅狄格大学历史学教授理查德·布朗(richard brown)的名作之一《美国的精雕细刻》(refinement of america)所研究的也不过就是这样的一个文化扩散的过程。而作为妇女史学家的乌尔里奇认为自己的这种以物品为中心的研究方法的着眼点却是,社会史中日常生活所表现出来的政治权力关系和性别关系。因此两者从研究方法上看大同小异,可是各自的立意却是泾渭分明。

这部论文集的另一个成功之处就是在它交叉学科方面的综合运用。其实到目前为止,历史研究领域交叉学科方面出现的研究成果并不是少数,但是其中一个显著的趋势是历史学与自然学科(如统计学)等,这方面的联合。这引起了另一批强调传统人文精神的历史学家们的担心。但是问题在于,人文学科自身领域内的交叉学科研究是否有潜力可以挖掘呢?人们仍然期待着通过一些突出的学术成果能够给这个问题一个肯定的答复。

这部美国早期社会史和文化史的著作则体现了这一呼声,它在叙述手法上吸收了文学创作的研究成果,在物质文化研究中借鉴了博物馆学和考古学的成果,在人物分析和挖掘上又体现了人类学、心理学和社会学三家之长。过些相关学科的成果的综合运用使得这部史学论文集增添了更丰富的人文内涵,也为历史研究领域应该如何在保持人文情怀的前提下进行跨学科研究提供了一个较为成功和集中的例子。[6]

但与此同时,也有历史学家对这本书的理论框架提出了异议。迈阿密大学历史系教授玛丽·库别克·卡顿(mary kupiec cayton)首先质疑邓宁以及其他几位历史学家在推导早期北美居民的“自我”建构时那种全知全能式的语气。可是这些历史学家们对他们自己的“自我”的把握能力又有多少呢?其次,玛丽压根就不买邓宁提出的“人格”(identity)这个人类学术语的帐,即使真的存在这么一个“人格”,可是历史学家是否有能力对它进行处理呢?如果可以的话,那么历史学家自身的位置又应该摆在哪里呢?最后,玛丽尖刻地讥讽这些论文对“自我”所唱的高调不过是新瓶装旧酒,老调重弹而已:比方说人格由社会所塑造啦;其力量最明显不外乎来自种族关系和性别关系啦;由于权力的分配,一些人成为上层而一些人则不幸地沦为下层等等诸如此类的滥觞。[7]

玛丽的评论其实是比较一针见血地指出了《透过一块晦暗的玻璃》这本论文集的缺陷的,即理论色彩过于浓郁,但其实有时候新意又乏善可陈,只好借邓宁来过过场子,耍一些玄之又玄的名词把戏。这也可能跟这邓宁本人的人类学理论研究取向有着莫大的关系。

但是笔者认为无论是美誉也罢讥讽也罢,上述的几名历史学家对这本论文集的评论还是遗漏了几点。而指出这几点也许能够加强中国美国史学界对20世纪90年代以来、新左派史学和后现代史学之后的美国史学新势趋的了解和把握。

第一个还是大历史还是小历史之争的问题。这一点曾经引起过美国史学家的担忧和警惕。但是从这本书的反应来看,好像并没有出现有人借机嗟叹“琐碎化”进一步深入之类的言辞和现象。在笔者看来,小历史的兴起和由此对大历史的冲击可以说是一种趋势。有学者是这样评论的:“90年代在世界范围内都是一个由大到小,由雅到俗的时期。就西方而言,有罗蒂的从大哲学到小哲学之说;有哈贝马斯的从大写真理到小写真理之说;有福科的从大写的人到小写的人之说;有洛奇的从大世界到小世界之说;有利奥塔德的从大叙事到小叙事之说。有新历史主义的从大历史到小历史之说……”[8]

但是到目前为止,小历史所表现出来的不足也是有目共睹的。南开大学历史学李剑鸣教授曾经指出这种“琐碎化”的史学的缺陷在于失去了史学研究的整体联系,因而无法展示一般的历史趋势。[9]可是如果我们将这句话的意思反过来进行品味,我们发现的其实也是大历史的缺隙之所在,那就是大历史是牺牲了无数丰富的个人经历与历史的可能性为代价而写就的。但是这种“一般的历史趋势”在抹去了这些丰富的经历之后能否仍然站得住脚呢?这又似乎只能通过一些小历史的论证来检验,结果是其立论要么被加强要么被削弱。

比如李剑鸣教授在把握英国战胜荷兰以后接管荷兰在北美殖民地这一段历史进程的时候是这样认为的:“虽然荷兰的殖民地被征服,但荷裔居民并非征服者,而是享有同等权利和保护的自由居民。连荷兰人的前总督斯图维森也留在纽约,在英国人治下安度余生。这是一个重要的先例,意味着英属殖民地有很强的开放性,可以接纳和包容外国的移民,甚至被征服者。”[10]这样的评价单独看起来是相当中肯的,可是如果将它与《透过一块晦暗的玻璃》论文集中的《公证人之死:语言、个人身份认同以及纽约殖民地的被征服》一文并举参照的时候,我们也许能够发现一些大历史的漏洞所在。这个公证人自缢的故事正是在新阿姆斯特丹改旗易帜成为英属殖民地的背景下展开的,这时英国的文化——在这里指的是英语、英国的法庭制度,文书写作和公证制度——正严酷地冲击着荷兰残存的语言和法律制度。我们的主人公只是一名小公证员,他在两种文化的冲突中毫无还手之力,他也曾经努力试图采用英文和英国的格式来撰写公证文书,可是却还是失败了。由于经济上的窘迫,又丧失了文化认同,主人公也沦为了“边缘地带”的人,最后这名小公证员只有上吊自杀了。

那么问题是在这两种对历史的不同书写面前,历史学家应该孰去孰从呢?大历史可以把握事物的整体联系,小历史却体现了丰富的个人经历。我们不如来比较一下这以下两种叙述方式的差别。第一种是:某年某月某日一名奴隶被他的主人鞭打了一顿,这反映了万恶的奴隶制。而第二种是“叙某年某月某日一名奴隶在受过主人的鞭打之后,躲在他黑暗闷热潮湿的小屋里啜泣,由于疼痛的折磨而辗转反侧,呻吟了一个晚上。这两种叙述方式所揭示出来的东西是很不一样的。因此小历史往往能够揭示大历史在对细节粗枝大叶的删除之后遗留下来的问题。而且,李剑鸣教授所指的小历史缺乏事物内在整体联系的这一点,笔者个人认为,其实并不能构成小历史永恒的内在本质的缺陷。因为我们从《透过一块晦暗的玻璃》这本论文集的这些小历史的背后其实是可以看出一些时代的背景和大趋势的,小历史的这个缺点其实是可以加以注意和改善的。

所以单纯的大历史和小历史之争是没有太多意义的,关键是要看哪种写作手法可以更多更好地来发现和解决问题。中国的历史学者受古代史学宣扬“大一统”政治观念的传统影响较深,所以更加在意要坚持大历史这一点。可是这就容易造成一种铁板一块的僵硬的历史观。在中国史学本身“琐碎化”程度仍不够深入的前提下,过分地批评美国史学这一趋势是不太恰当的。更何况在对《透过一块晦暗的玻璃》这本论文集进行评价的时候,美国学者似乎并没有对这种小历史的写作像以前那样深感不安,因为这本论文集的确给问题提供了一个新颖的视角。

其次,李剑鸣教授认为小历史所带来的“碎化”具有一个致命的缺隙,“对于一般的读者,由于缺少‘讲述故事’(storytelling)式的综合性叙事,使之完全失去阅读历史的兴趣,从而使历史著述沦为‘专家之间的对话’。”其特点是“内容枯燥、文字死板、了无生气、面目可憎”。[8] (p. 29-33)可是《透过一块晦暗的玻璃》这本论文集似乎提醒我们现在就给小历史盖棺定论似乎还有点为时过早,它第一部分的五个故事都是相当引人入胜的,预示着今后小历史发展的巨大潜力。因此笔者认为《透过一块晦暗的玻璃》这本论文集对小历史的发展方向其实具有指导性意义。

此外,从美国史学自身的发展脉络来看,这五个故事的本质基本上都属于人物传记,这与近年来小人物的传记成为历史著述的对象并且获得巨大成功的这一趋势有关,如耶鲁大学历史系教授史景迁(jonathan spence)对胡氏的研究(question of hu), 约翰·迪莫斯(john demos)对厄尼司·威廉姆(eunice william)的研究,莱斯·伊撒卡对兰顿·卡特上校的研究,肯尼司·洛克利奇(kenneth lockridge)对威廉姆·伯德二世(william byrd ii)的研究,还有劳拉·撒切尔·乌尔里奇对玛萨·巴拉德(marthe ballard)的研究等等。有历史学家就干脆这样评论道:历史学家与传记之间结下了不解之缘。[11]

在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在传记和小历史越来越受到历史学家的青睐的背后,其实是有着历史叙述理论与支持的,即劳伦斯·斯通所概括的“叙事史的复兴”(revival of narrative)。他认为这种复兴体现在以下的变化中:“中心讨论表现出从围绕人的环境到在环境中的人这一变化的迹象;研究的问题则从经济的和人口统计的转变为文化的和情感的;影响的主要来源从社会学、经济学和人口统计学转变为文化人类学和心理学;核心对象从集体转变为个人;历史变化的解释模式从分析社会阶层和单因素的转变为相互联系和多因素的;方法论从集团定量研究转变为个人例子。文字组织从分析性的转变为描述性的。史学家功能的概念化从科学的转变为文学的。这些在内容、客体、方法及历史写作的风格中同时发生的多方面的变化,相互都有明显可选择的密切关系:他们一起都很精巧相适。没有哪一个词适合将它们总括起来,因此,‘叙事’一词暂时不得不充当一个代表发生的所有这些情况的词的速记符号。”[12]

《历史的真相》一书的作者在谈到叙事上的问题的时候也提到:“叙事成为现今历史争论中一个一触即爆的题目,是不是为奇的”。但是出现的一个颇具有争论性的问题是“抵抗历史学变迁——包括社会史兴起——的人士,倾向于把叙事作为历史特有的写作方式来加以捍卫。赞成历史学革新的人都倾向于贬低叙事,说它是低级的历史写作法,或根本就是伪装成历史的小说。” [13]

前文已经提到过这部论文集最精彩的部分就是那五篇关于“自我”的历史故事。既然是故事,那么叙述就是一个极其重要的组织手段,或者干脆就是写作本身。因为一般而言,历史叙述总是具有这样一个完整的情节结构,即开始、中段和结尾,并具备戏剧的三一律,即地点、时间和情节一致,虽然在叙述方式上,历史叙述可以是多样化的。[14]

在《透过一块晦暗的玻璃》这部论文集中,一些小说的文学创作笔法极其明显地被采用在历史叙述里面。[15]几乎这五篇故事的每一个开头都采用的是类似于电影里的那种长镜头描写,比方说先是一段激烈的伏击战或黯淡的全日蚀后,主人公才姗姗出场。尤其是在《不幸的史蒂芬·阿诺德》一文里,文章的开头讲的是一个全日蚀的场景,而文章的末尾又提到了当年一起看日蚀的人重蹈覆辙的情况。这样一来,整个文章的写作首尾呼应,成为一个浑然一体的完整的故事。

在描绘史蒂芬·阿诺德怒气冲冲地决定用体罚来纠正养女发音障碍的时候,作者甚至细致到了不惜笔墨地详尽刻画史蒂芬·阿诺德所使用的那“八根三英尺长的山毛榉树枝,并将它们捆成一扎”,尤其是史蒂芬·阿诺德鞭打养女的场面。“他把孩子的衣服卷过头顶。用一只拳头抓紧衣服,使孩子的背侧裸露出来,而孩子的手则无法动弹……。”像这样细致的场景描写我们似乎在一般的历史著述中很难遇到。

另外,在字里行间里面,我们也能看到作者不止一次地采有“看起来”(seem)这个词,就十分微妙地在故事中埋下伏笔,提醒读者情节的发展即将与读者们头脑中的预想和期待的场景有所出入,暗示剧情将期反方向发展。如果从文学理论上说——尤其是叙述学和小说文体学理论——像这样的文学写作技巧的运用,其实是作者为了制造悬念而设置的故意拖延的技巧。这种拖延的技巧造就了现实中的作者→隐含作者→叙述者→受叙者→隐含读者→现实中的读者的关系。此外,故事的叙述者,或者说这几篇史学论文的作者也会时不时地从文章那种全知全能的视角和故事叙述语气中跳出来,发表自己对故事情节的发展无能为力的或不可尽知的感慨。以上的写作技巧使得叙事作品成为一种“建筑艺术”,那么作为读者,我们也就势必得“注意其中的框架,平行或并置结构、阶梯式多层结构、延迟结构、重复或节外生枝等多种建筑技巧”。[16]

可是这里也产生了一个自相矛盾的问题,一方面“史学家们如何构建他们的本文,如何才恩能够制造真实的幻象、或真实的感觉,能提出对以往事实描述逼真的保障,或有时称为‘真实的效果’”,[17] 因为“历史学家和人种学学者在很大程度上是与小说家和诗人一样从事虚构故事的工作,也就是说,他们也是遵循流派和文体规律(不管他们是否意识到了这些规则)的‘文学作品’制造者。……历史学家——就像行人,小说家或剧作家一样——围绕重复发生的情节或主题组织他们的历史记叙。” [18]可是另外一方面,历史学家在进行历史叙述的时候,如何才能避免自己的学术成果被攻击成一种“伪装成历史的小说或者说‘情节创造’呢?[19]历史学家这个问题上是不是应该全线撤退才能保全历史的纯粹性呢?

有的学者从伽达默尔在《真理与方法》中提出的“前理解”或“成见”的概念入手来考察历史叙述循环的二阶段:阅读与历史理解阶段与叙述与历史解释阶段。[20]但是这似乎只是给这个问题打了一个不痛不痒的擦边球。倒不如《历史的真相》一书中一针见血所指出来的那样:“这其实是很肤浅的辩论,因为其注目焦点放在一眼就看得见的文体而不放在深层的含义上。……不能因为“事实和叙事(事实之描述)之间有差距,所以叙事根本上是无效的。不可因为叙事是人制造出来的,就说它等于虚构或神话。……叙事在历史写作中是具有重要的界定作用的。” [12] (pp. 210-213)

哥伦比亚大学历史学教授埃里克·方纳在1998年出版的新书《美国自由史话》中进行了历史叙述模式创新的尝试。他这么认为:“我想展示的就是历史学家有可能创造出来一种既有别于传统的叙事模式,但又具有连贯性的新美国史叙事模式,你也许可以把这种方法称为‘质疑式叙事体’(a contested narrative)。这是一种不确定的、无预设设置的叙事性历史(an uncertain, open-ended narrative),它没有一个事先决定的开始、中间和结尾,也并不只是叙述美国历史上的进步和成就,事情的发展总是既有前进,也有倒退,并非只是遵循一条永恒向前的直线。‘质疑性叙事’的目的就是要说明,在美国历史上的每一个时期内,许多的事物和观念总是处在不断地被人们致意和辩论的状态之中。……在这样的叙事体中,事物的不确定性始终是研究和写作要考虑的重点”。[21]

英国历史学家彼得·伯克给我们介绍了一批在这方面似乎更为激进的历史学家,他们正尝试着“创造性的非虚构”(creative nonfiction),“也就是说,从小说家或电影制作人那里学习叙述的技巧。”例如,或运用意识流的技巧,或采用美国作家威廉·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和日本导演黑泽明的《罗生门》等小说和电影中极为有效的多重视角的技巧。[16] (p. 161) 尤其是这后面的一点在《透过一块晦暗的玻璃》这本论文集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体现。

本文这里最后想要讨论的一个问题是《透过一块晦暗的玻璃》这部论文集所体现出来的语言、修辞与叙事的问题。陈新先生虽然在讨论历史叙述中的理解进程的时候也谈到了意识结构,[18] (p. 63)但是他好像忽略了这样的一种观点,即理解并不是一个可以完全靠自我意识可以达到的行为(wholly self-conscious activity),即“意识——理解”这样顺理成章的二元递进关系其实并不总是存在的,放在历史叙事的具体过程中,更多的是一种叙述者——语言——历史学家的三角关系,因此我们应该把言辞和环境(utterances and the environment)的因素也考虑进来。[22]

所以我们在这里引入了一个新的分析维度——语言。它其实就构成了《透过一块晦暗的玻璃》标题的那块黯淡晦色的玻璃。这块玻璃将我们与事实横亘开来。但我们也可以通过它的折射与事实建立联系和接触。所以为了看透这块玻璃,我们应该注意语言的媒介和场合,因为它们本身就给我们传达了某种信息(the medium is the message)。[ ]但是我们不要将语言看作只是在消极地反映社会,语言其实是在积极、主动地塑造社会。[23] (p. 12)在彼得·派克看来,语言不但可以塑造一个集体对身份、特征的认同,还可以塑造个体对“自我”的认同。所以以往的历史著作在探讨各个历史时段的个人主义、个人的内省和自我探索等相关主题的时候,如果离开了对语言的考察与探索的话,其实都是非常不全面的。[24]

对语言效用强调得最早的学者当属瑞士语言学家费迪南德·索诸尔(ferdinand de soussure, 1857—1915)。他认为语言在代表所指物的过程中含有隐蔽、扭曲、迷惑的可能性,于是差异因而产生了。[13] (p. 108) 他的理论造成了一个语言哲学上的“语言学转变(linguistic turn),并扩散和涉及到了各个人文学科领域。但是历史学受到这方面的影响还是比较晚的事情。方纳在谈近30年来美国史学的新变化的时候是这么总结的:“但到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社会史学本身也遭遇到了其他新的流派的挑战。所谓‘语言学派’就是对社会史学的一种挑战。语言学派的学者主张把研究的主题从社会生活和社会结构转移到语言本身,他们感兴趣的不是社会现实本身,而是现实经过语言和话语的媒介而被理解和被体验的方式。语言学派的学者注重对交流方式的研究,注重对交流方式随时间推移而产生的变化的研究,他们关心的是交流方式本身如何反映了普通人对日常生活的体验这类问题。语言学派在美国史领域远未取得它在英语文学领域中那种支配性影响,但它仍成为了历史研究中的一种重要的分析分段。”[20] (p. 62)

1987年,约翰·托厄斯(john e . toews)在《美国历史评论》上发表了一篇《语言学转向后的思想史》(intellectual history after the linguistic turn),康耐尔大学历史系教授多米尼克·拉卡普拉(dominick lacapra)认为这篇文章的影响在于:“多项‘语言学转变’已经引起了历史学家的兴趣。有些历史学家已经开始在他们的著作中借鉴某些当代批评理论,而有些则正在试图理解并回应这些新理论。……这种转变至少是对单一的研究模式的必要的、宝贵的补充。”[25]那么我们在对他人的“声音”进行历史解读的时候,应该采用什么方法呢?多米尼克·拉卡普拉主张对语辞细微判别进行关注或者说一种对文本的“细读”(close reading),这就使得历史阅读成为历史解释当中的一个和谐的组成部分。

在《透过一块晦暗的玻璃》这本书中,我们可以发现这样历史学家明显地具有了在具体研究中运用这些理论的自我意识,所以他们对文本进行的细读不止是一处两处。尤其是人物言辞的细微差别成为作者们下大力气探讨的对象,并且看起来颇有成效,使得全书显得非常与众不同。比方说分析地方长官裁决霍尔“应该穿女人的衣服”这么简单的一句话的时候,诺顿反问道:可是为什么这句话不采用“霍尔是一个男人(或者女人)”这样的判断句型呢?这样不是更清楚吗?这句话反映出来的个人性别的“自我”以及由社会集团构成的复杂的历史语境才是作者分析的真正用意所在。同样的一个典型例子是乌尔里奇分析了“衣柜”(chest)和“食橱”(cupboard)两个词,它们其实指的是同一个物品,可是在财产清单上却用了不同的名词,那么这两个名词又可以表达使用者背后的什么用意呢?这样的文本细读和透过语言这块晦黯的玻璃对历史语境的解释充分显示了这几位历史学家的精妙的分析和深厚的功力。这也给了我们一些启示,那就是我们的历史研究其实还可以从以前那种粗放型的史料整理和分析深入到一种精耕细作的研究层次上去的。

总之,《透过一块晦暗的玻璃》这本论文集的理论背景和历史叙述的方法,以及与人类学、文艺理论、心理学、社会学、考古学等相关人文学科的交叉互动给我们提供了美国史学90年代以来发展的新趋势和新动向,而且这支趋势将有助于扭转历史研究变革中造成的人文精神缺乏的现象,并有望成为史学研究中的一支生力军。

注释:

[1] 也许《透过一块晦暗的玻璃——对早期美国个人认同的反思》并不是对through a glass darkly: reflections on personal identity in early america这本美国早期史论文集标题的一个非常恰当贴切的中文翻译。这个短语源自于《耶路撒冷圣经》一书其中的一句话。全句本来是“现在我们在黑暗中透过一块晦暗的玻璃来看事情。”(for now we see through a glass darkly.)我们也可以将它理解为“现在我们从一面镜子里看到自己昏暗朦胧的影子。”(for how we are seeing a dim reflection in a mirror.)(见《透过一块晦暗的玻璃》第344页)。不过像“玻璃”和“镜子”这样的词语倒是给我们透露了有关这卷美国早期史领域论文集的一些特点和信息,那就是,这本书的主题是与早期北美居民的自我意识的认同、塑造和变迁紧密相连的。

[2] 刘禾. 叙述人与小说传统:中西小说之可比与不可比之悖论[m]. 语际书写——现代思想史写作批判纲要. 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9:234-244。

[3] jill lepore, through a glass darkly: reflection on personal identity in early america [j], journal american history, bloomington, dec 1998, cf. http://global.umi.com/pqdweb?did=000000037622227&fmt=3&deli=1&mtd=1&idx=8&sid=2&rqt=309.

[4] ibid..

[5] millie jackson, through a glass darkly: reflection on personal identity in early america [j]. journal of american culture, bowling green, spring, 1999, cf. http://global.umi.com/pqdweb?did=000000054554333&fmt=3&deli=1&mtd=1&idx=20&sid=1&rqt=309.

[6] marjoleine kars, through a glass darkly: reflection on personal identity in early america [j]. journal of popular culture; bowling green; spring 2001. cf. http://global.umi.com/pqdweb?did=000000105518624&fmt=3&deli=1&mtd=1&idx=5&sid=1&rqt=309.

[7] mary kupiec cayton, through a glass darkly: reflection on personal identity in early america [j]. journal of the early republic, indianapolis, summer 2000, cf. http://global.umi.com/pqdweb?did=000000059139721&fmt=3&deli=1&mtd=1&idx=12&sid=1&rqt=309.

[8] 王岳川. 中国90年代前卫艺术的文化阐释[m]. 何锐主编. 前沿学人:批评的趋势[m]. 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1:2。

[9] 李剑鸣. 关于二十世纪美国史学的思考[j]. 美国研究,1999,(1):32。

[10] 李剑鸣. 美国的奠基时代(1585-1775)[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137-138。

[11] jill lepore, historians who love too much: reflection on microhistory and biography [j]. journal american history, bloomington, jun 2001, cf. http://global.umi.com/pqdweb?did=000000074840152&fmt=3&deli=1&mtd=1&idx=4&sid=2&rqt=309.

[12] 译文来自陈新. 论20世纪西方历史叙述研究的两个阶段[j]. 史学理论研究,1999, (2):93。

[13] [美]乔伊丝·阿普尔比等著,刘北成,薛绚译. 历史的真相[m]. 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209。

[14] 邓元忠. 后现代西洋史学发展的反省[j]. 史学理论研究,1999,(2):111。

[15] 相关专题研究参见jeff bisell博士于1996年完成于university of wisconsin-madison的博士论文, “literary studies of hisotrical texs: early naarative accounts of chong’er, duke wen of jin晋文功重耳”。

[16] 申丹. 叙述学与小说文体学研究[j].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36,224-229。

[17] 邓元忠. 后现代西洋史学发展的反省(续)[j]. 史学理论研究,1999,(3):105。

[18] [英]彼得·派克著,姚明等译. 历史学与社会理论[m].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158-159。

[19] jeremy hawthorn, cunning passages: new historicism, cultural materialism and marxism in the contemporary literary debate [j], arnold, 1996, p. 38.

[20] 陈新. 论历史叙述中的理解与解释[j]. 史学理论研究,2000, (2):62-63。

[21] 王希. 近30年美国史学的新变化——埃里克·方纳教授访谈录[j]. 史学理论研究,2000,(3):65。

[22] j. r. de j. jackson, historical criticism and the meaning of texts [m], routledge, 1989, pp.6, 14.

[23] peter burke, & roy porter, eds., the social history of language [m], new york, 1987, p. 9.

[24] burk & porter, eds., language, self, and society [m], polity, 1991, p. 12.

[25] 多米尼克·拉卡普拉,宋耕译. 历史、阅读与批评理论[j]. 史学理论研究,1999,(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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