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一个尚未结束的美国故事——读埃里克·方纳的《美国自由的故事》
至少从表面上来看,美国人对“自由”的钟爱已经达到了一种近似于偏执的程度。然而,当“自由”一词无所不能、无所不为、无人不用的时候,它也就失去了公认的定义,变成了一个令人困惑的概念。在众多的自由语言中,到底什么是真正的美国自由,也因而成为一个极负挑战意味的问题。正因为如此,埃里克·方纳(eric foner)的近作《美国自由的故事》(以下简称《自由故事》)便具有了格外重要的意义。<注释:eric foner, the story of american freedom (new york: norton, 1
998). 中文译本:〔美〕埃里克·方纳《美国自由的故事》(王希译),北京·商务印书馆 ,2002年版。>
何谓美国自由?如果读者希望从《自由故事》中得到一个简单明了的答案,注定是要失望的。人们习惯把自由作为一个抽象的哲学范畴或一种超然的价值观来讨论,从穆勒(john stuart mill)到柏林(isaiah berlin),思想家们都力图找到一个能够准确揭示自由本质的定义;但方纳认为,无论学术意义上的自由定义如何完美,它也无法完整地捕捉到“处于历史中的个人对自由的体验和解释”,因为自由不光是一种哲学概念或理论,更是一种“贯穿于法律和公共政策中的经验” ,是一种对社会权力的真实而具体的分享。<注释:foner, the story of american freedom, p.xviii.>方纳在
书中讨论的正是后一种意义上的自由,更准确地说,是这种意义上的自由在美国历史上演变的过程。
《自由故事》正文近400页,是我们迄今为止见到的第一部系统而连贯地讨论美国自由思想发展的历史的著作。在对“自由”的概念从殖民地时期到当代美国发展的历史的叙述中,方纳分析了作为思想(idea)和作为经验(experience)的自由相互间的关系,讨论了自由的四个侧面——政治自由、公民自由、选择自由和经济自由——的发展及其对美国自由的概念本身所产生的影响。方纳认为,美国自由的历史是“一部同时充满成功与失败的历史”。为了说明这一观点,他启用了三个相关的分析角度:自由的认知(什么是自由)、自由生长的社会条件(自由如何在权力体制中得以实现)和自由的界限(谁应该享有自由)。围绕这三个问题,方纳描述了美国历史上相互冲突的“自由”定义产生的政治、经济和社会背景,以及围绕不同“自由”诉求而产生的政治斗争最终如何改变了自由的内容和实施的范围。
一
方纳认为,殖民地时期的美国自由是一个语义复杂的概念,既带有浓厚的宗教和道德色彩,也深受古典自由主义思想的影响。对于殖民者来说,自由不仅是一套现实的不能为王室所侵犯的“英国人的权利”,也是一种私有性的“自然素质”和“心理状态”,只能为经济上独立和道德上完善的人所享有,经济上处于依附地位的人——包括穷人、契约奴、学徒、妇女、奴隶——均不配享有这样的自由。方纳指出,自由主义传统的自由观所具有的排斥性是显而易见的,但它对天赋人权的强调却在日后成为被剥夺了自由的人挑战权威的武器。<注释:foner, the story of american freedom, pp.7-12.>美国革命融汇了启蒙运动的两大思想传统——自由主义(强调对个人权利和自由的保护)和共和主义(强调公民对公共事务的参与)——构建了新的美国自由的传统。共和思想将“平等”的概念带入美国自由,使自由转换成为一种公共性和政治性权利,选举权成为美国人“自由的第一标志”。这种转换重新界定了自由享有者的范围,对自身的拥有(selfownership)取代对财产的拥有成为了享有政治自由的基础。<注释:foner, the story of american freedom, p.53.>到内战前夕,各州都取消了对选民的财产资格要求,切断了经济独立自主与政治自由之间的对应关系。但自由主义的传统并没有被埋没和取代,而是通过宪政安排(尤其是权利法案的制定)得到了永久而牢固的保留。
美国早期政治自由的扩展与19世纪上半叶美国的领土扩张、西进和市场关系的发展有密切的联系。自由劳力(free labor)的迅速兴起推动了杰克逊时代的政治民主化。但政治自由的扩展仍然是以排斥性为前提的。在财产和宗教资格被废除的同时,种族和性别限制仍将有色人种和妇女排斥在选民队伍之外。这种以种族和性别排斥为特征的自由一方面帮助形成和强化了“多元的欧洲人后裔组成的自由人口中的民族认同感”,另一方面则将通过法律将种族和性别压迫变成了美国“自由”的正常状态。在“主权个人”(sovereign individual)思想的影响下,在市场上,自由被理解成不受政府的控制;在家庭中,自由被视为对妻子和子女行使完全的支配权;在南部,奴隶主的自由则包括了对奴隶天经地义地进行奴役和买卖的权利。<注释:foner, the story of american freedom, pp.57-5
8.>直到奴隶制的扩张威胁到了联邦的生存,北部政治力量才重新启用了自由主义关于“天赋人权”的思想,以此来说明以自由劳力为基础的北部“自由”的正当和正义,证明以奴隶劳力为基础的南部“自由”的荒诞和危害。南北自由观的对立为北部的劳工和妇女提供了意识形态的武器,他们提出了“工资奴隶制”和“性别奴隶制”的比喻,抨击了北部内部存在的对自由的剥夺。
在方纳看来,南北内战也是一场对美国自由定义权的争夺。林肯所强调的自由观——即所有人都有权享有自己的劳动成果——实际上与革命时期共和主义传统中所强调的“平等”异曲同工;林肯所指的“自由的新生”乃是指废除奴隶制后的美国自由必须以人的平等为基础。随之而来的重建扩展了美国自由的界限,建立了不分种族的公民资格和平等的政治权利,将“平等”提高到美国思想和价值中极为显赫的地位,更重要的是,重新界定了自由与政府的关系,赋予了政府保证公民享受自由的责任。但是,重建没有解决黑人的经济自由和妇女的政治参与问题,巩固了以“政治与经济领域分离、政治平等与经济不平等并列”为特征的美国生活方式。<注释:foner, the story of american freedom, p.114.>
在工业化和进步时代,经济自由成为不同自由观冲突的焦点。自由放任市场的鼓吹者坚持市场是自由的真正领域,自由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来处置他们的财产和追求财产的方式,任何政府的管制(包括要求雇主为工人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都是对“自然性”自由权的剥夺。方纳注意到,工业化时期的“契约自由”实际上把内战前“自由劳力”的思想“嬗变成为一种维护资本主义市场不受限制的运作的理论”。<注释:foner, the story of american freedom, p.121.>与之针锋相对的是劳工和进步主义者提出的“产业自由”(industrial freedom)的思想,要求给予工人在经济领域中(
包括对工资、工作环境、利润分配、工厂迁移、解雇等重大事务)的发言权和管理权,因为“政治自由只能在有产业自由存在的时候才能存在”。进步主义者还认为,工人必须成为“完全的和积极的公民”,而不是资本主义经济秩序的奴隶。<注释:foner, the story of american freedom, pp.141-143.>方纳认为,这一时期围绕经济自由的斗争从根本上改变了美国自由的观念和实践,自由不再被看成是一种个人拥有自主(personal autonomy)的素质或能力,而是指公民必须拥有“有效的权力”来做具体的事(包括对各种社会权力进行分配),但“有效自由”必须要求国家的参与,必须要求国家有意识地为自由的实现创造社会条件(包括对社会财富的再分配),所以,用杜威的话来说,自由将始终是一个“社会问题” 。方纳认为,进步时代转换了美国自由主义的涵义:在过去,“自由主义”是有限政府和自由放任经济学的缩写语,但在进步时代之后,“自由主义”指的是一种“对能动主义式的、具有社会意识的政府”的信仰。<注释:foner, the story of american freedom, pp.153, 161.>
经济自由在20世纪的发展同时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消费自由和经济保障(economic security)。消费自由的概念最初来自工业化时期劳工提出的“生计工资”(living wage),它强调每个美国公民应该拥有能够维持“美国式生活标准”的收入,工资制度的基础应该是社会正义,而不是市场。在某种意义上,消费自由的出现“为阶级冲突提供了一种抗体”。将经济保障纳入自由的范畴,罗斯福的新政起了关键的作用。新政保障了工人的集体签约权,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住房补贴和最低工资制,开创了美国式的福利国家制度,将享有经济保障的权利变成了一种社会公民权(social citizenship),并强迫国家承担起提供经济保障的责任。<注释:foner, the story of american freedom, p.196.>当罗斯福指出“如果公民不能维持一个说得过去的生活标准,一个民主政体的自由将不会是安全的”这一点时,他实际上已经把经济自由看成是当代自由的一个必不可少的前提了。<注释:foner, the story of american freedom, p.204.>
20世纪美国自由的另一个重要发展是公民自由的扩展,不仅受权利法案保护的公民自由(如言论自由)得到重新启用,另外一些传统上属于私人领域中的自由(如生育自由和避孕自由)也被纳入受保护的公民自由范围。更重要的是,通过20世纪60年代民权运动,那些曾被历史埋没的公民自由和公民权利——种族平等、黑人的政治参与权、妇女和少数民族的就业和就学平等权利——被纳入了美国自由的概念。方纳指出,是60年代的权利运动使美国变成了一个“更开放、更宽容和更自由的国家” 。<注释:foner, the story of american freedom, p.306.>但是,公民自由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出现的美国化运动、恐红症、种族隔离法律化、保守的移民政策表现了自由发展中的保守化倾向。冷战时期,为了动员民众支持其“遏制”政策,美国政府也淋漓尽致地使用了“自由”的口号;当美国自封为“自由世界”的领袖,并誓言承担起支持全球“热爱自由的人民”的责任时,美国国内本身的黑人和有色人种并没有享受到完整的自由,而且“自由世界”中的许多国家正是专制主义的典型。<注释:foner, the story of american freedom, p.253.>民权运动在推动自由扩展的同时,也激化了美国社会关于自由的辩论。20世纪80年代风行一时的里根保守主义,企图否定新政的自由观,重弹“签约自由”的老调,但最终未能动摇社会保障和福利机制。方纳认为,美国社会对自由的辩论仍在进行,虽然目前保守主义的自由观占了上风,但具有进步意义的美国自由因素——包括对经济保障的坚持,对政治参与和民主的呼吁,为弱势群体和人们争取正义的努力——应该在未来的自由历史中重新占据它们应有的位置。<注释:foner, the story of american freedom, pp.301-302.>
二
综上所述,《自由故事》力图说明这样一些观点。首先,美国自由从一开始就不是一个固定不变的思想或概念,而是一个价值复合体(a complex of values)。在不同的历史阶段,这个复合体中内部存在着不同种类的内在矛盾的对立:个人自由与公共自由,个人自由与群体自由,不允许政府侵犯的自由与政府必须加以保护的自由,资本家的契约自由与劳工的生存自由,奴隶主的拥有财产的自由与奴隶的人生自由,妇女要求控制自己身体的自由与男性在家庭中拥有绝对权威的自由等。这些“自由”在现实生活中都是“权利”的表现,是法律和政治安排的结果。在美国历史发展的每一阶段,始终存在着不同自由观之间的冲突和竞争,关于自由定义的斗争是美国历史发展的重要内容。所以,美国自由的定义并非是亘古不变的,相反,它始终处于被挑战和质疑之中。正如方纳所说,美国自由的故事不是一个按照(上帝或圣贤)事先设定的程序顺理成章地展现的“充满神秘色彩的英雄史诗”,而是
一个“充满辩论、争议和斗争的故事”,是美国民族就“自己政治文化的关键思想展开的一场永无止境的争论的记录”。<注释:foner, the story of american freedom, p.xxii;eric foner, “a
merican freedom in a global age,”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 vol.106, no.1, february 2001, p.5.>揭示美国自由思想的复杂性、多面性和发展性,揭示美国自由历史的不确定性,应该算是本书最具有原创意义的贡献。
此外,方纳还指出,自由往往是通过不自由来界定的,这两种看上去是相互排斥的思想事实上存在着密切的内在联系。奴隶主拥有奴隶的自由的前提是奴隶不能拥有人身自由,“签约自由”所掩盖的正是劳工在市场经济中所处的无自由状态,维护男性在家庭中“主权个人”的结果是牺牲妇女的个人自由。超越特定的社会和经济基础的自由或不自由是不存在的。认识这一点,对于美国人来说尤为重要,因为它表明:美国自由不是一个一往无前的神话,而是一个带有沉重历史包袱(甚至带有血腥味)的现实;历史上为一部分美国人所欣赏的“自由”,对另一部分美国人来说,却是一种痛苦的记忆。
方纳提出的另外一个观点也值得引起我们的重视:美国自由思想的发展不是一条直线运动,而是充满了反复、倒退和曲折。例如,平等的原则在革命时期得以建立,但在立宪时受到压制;重建修正案废除了奴隶制,再度确立了平等的原则,但在工业化时期再度被“契约自由”的原则所取代;直到在民权运动之后,真实意义上的“平等”才比较牢固地重新纳入到自由的思想之中。公民自由的发展也是如此。言论自由是权利法案保护的“第一自由”,但是在内战、重建、第一次世界大战和冷战期间都得到不同程度的压制。这种具有反复性的发展说明,自由并不是绝对的,而是权力斗争的结果,可以给予的自由,也可以被终止,一切取决于政治斗争的结果。所以,在这个意义上,对自由的界定最终取决于对权力的掌握和对权力机制的运用。
以“自由”作为主线来写一部美国通史,对任何历史学家来说,都是一个难度极大的挑战。虽然在过去30年里,方纳从事的专题研究——无论是内战前共和党意识形态、重建、奴隶解放,还是革命时期的潘恩——都与自由相关,但要写作一部完整的美国自由史,仍非易事。<注释:自1970年起,方纳出版的主要专著包括:free soil, free labor, free men: the ideology of the republican party before the civil war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0); tom paine and revolutionary america (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6); politics and ideology in the age of the civil war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0); nothing but freedom: emancipation and its legacy (baton rouge: louisiana state university press, 1983); reconstruction: americas unfinished revolution, 1863-1877 (new york: harper & row, 1988).>在知识结构上,他必须超越他最得心应手的19世纪美国史,熟悉和掌握美国史其他时期的研究成果(尤其是近年来新史学的成果),并能有效地对其进行综合和提炼。在方法上,他必须摆脱两种僵硬模式的影响:一种是将自由的历史当成一部爱国主义的教科书来写;另一种则是将相互割裂的群体历史拼装起来。
我认为,在这两方面,方纳的努力基本上是成功的。《自由故事》的2000多个脚注显示本书使用的材料多为既成的专题研究(毫无疑问,方纳也使用了相当数量的原始材料),这与方纳本人传统的以原始研究为主的研究风格非常不同,但这几乎是通史性著作必须借助的方式。《自由故事》在材料使用上的价值表现在于,它高度概括和集中了近年来美国史学界关于自由问题研究的最重要成果。方纳的能力和见识不仅在于发现和总结这些成果,更在于对其进行富有洞察力的提炼和综合。正如新政史学家艾伦·布林克利(alan brinkley)所说,将如此复杂广泛的研究成果如此连贯有力地组织起来,没有人比方纳做得更好。<注释:布林克利引语见:karen j. winkler, “noted historians traces changing notions of freedom in the hearts and minds of americans,” the chronicle of hig
her education, october 23, 1998, p.a15.
《自由故事》在方法上也是非常有创意的。20世纪90年代围绕多元文化主义的辩论激发了历史学界对美国历史本质、民族认同、传统价值观的普遍性等问题的重新思考,方纳的写作是这种思考的一种结果。针对史学研究中对不可避免性(inevitability)的强调(尤其是爱国主义式的自由史观),方纳提出以“不确定性”(uncertainty)的观点来观察美国自由的发展;针对群体取向研究的趋势,他提出写作美国自由的历史,不但要表现其复杂性,还必须要保持其完整性;针对史学研究对专著(monograph)近似于迷信的重视,他提出要开辟新的综合研究思路,提出了“质疑性叙事”(contested narrative)的写作方法。同时在几个方面“反潮流” ,势必承担非议的风险,难怪他把这次写作比喻成一场“赌博”。<注释:winkler, “noted historians traces changing notions of freedom in the hearts and minds of americans,” p.a15.>
因为是创新,《自由故事》的弱点也是显而易见的。尽管方纳的初衷是想表现作为自由的思想和实践之间、自由与政治和经济关系之间、自由与社会运动之间的关系,但目前的作品主要还是一部自由的思想史,而不是一部有关自由的社会史、政治史、经济史,或它们的综合史。我不是指方纳应该写作这样一部综合性的自由史,而是认为,如果能够在这些方面有更充分的说明,我们对不同自由思想的理解会更加深刻。与其他关于自由的思想史不同的是,方纳注重表现了那些曾被排除在主流自由思想之外的群体和个人(如黑人、妇女和持不同政见者)的自由观,这无疑是对旧自由史观的重要修正。但非主流自由观如何转化成为具体的法律和公共政策,方纳并没有作详细的讨论。如同方纳自己所强调的,现实中的自由是通过法律和公共政策来体现的,那么,这个转换是怎样发生的?通过什么机制和渠道?另外一个问题是,相互竞争的自由观之间有什么联系?它们之间是完全对立和冲突的,还是在对立和冲突的同时又有重合和交叉?譬如说,林肯的自由观与自由黑人、奴隶和南部的自耕小农的自由观是不是有重合之处?方纳在书中指出,内战时期黑人与白人的自由观是不同的,白人将自由看成是自然的不受政府侵犯的权利,而黑人则把自由看成千载难逢的获取自由的机会,但两者是否对人身的自由、拥有财产的自由、组成家庭的自由等方面具有相同的愿望,或者说,存在多大的差别?我真正想知道的问题是:具有对立意义的自由观最后如何能够成为共同接受的价值(或由它们产生的政治结果最终能被接受)?当然,自由观的接受和抛弃是权力斗争的结果,但不同的自由观之间是否有某种“共识”的基础?此外,《自由故事》所描述的关于自由的抗争主要集中在几个历史上受到长期歧视的群体——黑人、妇女、其他有色人种、劳工和激进改革派,同时强调了自由历史的反复性,那么,其他的社会阶层拥有什么样的自由观呢?在美国历史的不同阶段,那些未参加工会的工人、小农、中产阶级等,这些人站在冲突的自由观的哪一面呢?是不是所有同一群体的人都始终分享同一种自由观呢?是什么导致了他们的分裂和联合?这与他们信仰的自由观有什么关联?这些问题与其说是指出《自由故事》的不足,不如说是我通过读《自由故事》受到了启发。应该说,《自由故事》的另外一个贡献是迫使我们去探讨美国自由演变所涉及的另外一些更为复杂的问题。
在《自由故事》的导言中,方纳提到了霍夫施塔特(richard hofstadter,1916-1970)对他的影响。作为霍夫施塔特最优秀的学生,方纳已经名副其实地继承了其在美国史学界的地位和影响:他在哥伦比亚大学历史系担任了当年曾为霍夫施塔特所拥有的讲座教授席位,他的专题研究也与霍夫施塔特的著作并列为美国史的经典著作。但在观察美国政治思想和核心价值的演变方面,方纳与霍夫施塔特的结论显然是不同的。如果说霍夫施塔特力图证明美国历史上存在着一种能够超越分歧的价值共识,方纳则力图说明(如同我们在《自由故事》中所看到的):如果这种价值共识存在的话,它应该而且必然是分歧斗争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