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意识形态·语言——共和修正派与美国思想史学
本文拟透过美国思想史学的框架,评述共和修正派的源起、方法论特点及其对美国当代史学的影响。
一、传统思想史学的僵局
首先必须指出两点:第一,波科克不喜欢美国史学家称思想史研究为“思想史学”(intellectual history),也不愿被称之为“思想史学家”(intellectual historian,参见他的《重温<马基雅维里时代>?》一文[3]),他称自己为“政治思想史家”(historian of political thought)。但我认为,“思想史学”从广义来讲,指对历史上人们思想世界活动的研究,与波科克所称的“政治思想史家”(historian of political thought)有共同的研究对象,因此可以从思想史的角度分析包括他的论著在内的共和修正史学。波科克对此表示接受。[4]第二,用“共和修正派”一词概括贝林等三人的论著,并不意味着认为他们在立论和方法上完全一致,更不等于说他们是在一种合作过程中形成了相同的见解。相反,他们是在各自独立的研究领域内,从不同角度入手而达到一种史学上的共识。他们三人之间存在着许多不同以至分歧。[5]
美国思想史学兴起于20世纪初。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的半个世纪内,其基本特点可概括为两种史观和两种方法之间的交叉对立。就史观而论,以弗农·帕林顿(vernon parrington)和默尔·柯蒂(merle curti)为代表的进步史学在40年代前独步思想史坛。他们认为,思想“是在人类(物质利益)需要的铁砧上打出的武器”,是社会和经济利益要求的产物。[6]他们同情进步运动,为现实生活中日益高涨的改革而呼吁,他们相信美国的精髓是社会进步和民主的成长。至40年代,一批保守史家提出一套针锋相对的史观,先是塞缪尔·莫里森(samuel morison)和佩里·米勒(perry miller)在30年代末为清教主义“正名”,拉尔夫·加尔里埃尔(ralph gabriel)、丹尼尔·布尔斯廷(daniel boorstin)和路易·哈茨(louis hartz)则在此后的20年间完成了保守史观的构筑。[7]他们对美国制度在经受世界经济危机和战争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坚韧性”叹为观止,坚信存在着一种为全体美利坚人所共有的“一致精神”。对这种“一致(或和谐)”传统的崇拜,促使他们(除布尔斯廷外)把思想视做历史的主要动力,否认进步学派的物质决定论。
与这一进步主义-保守主义史观对立并存的还有两种思想史研究方法的争执。一方面是对思想的“外部”分析法,认为思想源于人类物质生活,因此要从存在于思想本身之外的社会、政治及经济条件变化中寻找思想的含义,把握社会思潮的发展脉搏。这一方法最初为进步史家所创,但在战后被包括布尔斯廷和哈茨在内的许多学者所继承和发展。帕林顿和柯蒂强调研究“思想活动在变动中的社会潮流和环境中的功用”,不注重分析思想的实在内容。柯蒂称自己的《美国思想的成长》“不是一部美国思想史,而是美国思想的社会史,或在某种程度上,一部美国思想的经济社会史”。[8]布尔斯廷和哈茨两位保守派史学家虽然在观点上尖锐抨击进步学派,但在研究方法上却同进步史学派一脉相承。例如,布尔斯廷认为美国精神之所以以和谐为基点,原因在于美国的特殊社会环境:美国建立其上的新大陆是一块处女地,无欧洲式的社会等级制度和由此产生的阶级斗争。同进步史家一样,他们也不看重思想本身的“内在”内容。与之相反,由哲学史家阿瑟·洛夫乔伊(arthur o.lovejoy)开创的一套“内部”分析法则强调用剖析思想体系本身的方法来把握思想演变的内在逻辑[9]。他和米勒是这一“内部”分析法的主要倡导者和实践者。米勒提出,思想在很大程度上规定了行为的方式,而理解思想的途径在于研究思想本身。针对柯蒂的社会分析法,他在《马萨诸塞1630年至1650年间的正统主义》一书导言中声明,他“试图全然抛开经济和社会的因素来构画一场伟大的思想运动”。[10]
自二战以来,随着美国社会步入发达的后工业化时期,社会机制和文化结构趋向复杂和多元。新一代学者感到上述史观和方法均不能令人满意地解释思想在美国生活中的作用。他们朦胧地意识到,美国思想发展的特征既非一味的冲突,也不是纯粹的和谐。思想活动无法同社会条件截然分开,其作用也并非或是主动或是被动。因此,在50年代至60年代,美国思想史学开始了一个大转变过程,转变的重要结果之一便是共和修正史学的崛起。
二、古典共和主义的再发现
共和修正派的产生有两个引人注目的特点:一是方法论总结完成于对具体历史问题的重新研究之后;二是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由波科克为代表的欧洲学者对政治思想史研究方法的巨大影响。[11]其形成过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共和修正派的基本观点以对17世纪和18世纪英美世界(英国和英属北美殖民地)政治思想的重新解释为基础,而对这一思想体系性质的再认识则为“共和综论”的形成提供了最初契机。60年代之前为史学界普遍接受的传统观点认为:(1)英国革命期间产生的激进共和主义思想在17世纪中叶到18世纪末美国革命的150年间,在英美世界没有任何影响;(2)约翰·洛克的自由主义思想主导了美国政治思想文化;(3)只有到了19世纪初,共和主义才被托马斯·杰斐逊重新发现和倡导。对这一传统观点首先提出质疑的是英国女史学家卡罗琳·罗宾斯(caroline robbins)。1947年,她在《阿尔杰农·西德尼的<政府论>:革命的教科书》一文中提出,英国革命时代的共和思想家阿尔杰农·西德尼(algernon sidney)的思想在革命后并未销声匿迹。此文标志着形成“共和综论”的第一步。
从1947年到60年代中期,是共和修正派史论形成的第一阶段,研究活动在两个独立领域内展开。一是罗宾斯对共和思想在18世纪英国的深入探讨;二是一批美国史学家对一组相关的美国早期史课题的再认识,包括道格拉斯·阿戴尔(douglass adair)对《联邦党人文集》和杰斐逊主义的研究,塞西莉亚·凯咏(cecelia keyon)对联邦党人和反联邦党人争论的研究,h.特雷弗·凯尔伯恩(h.trevor calbourn)对美国革命前后的历史思想的研究以及理查德·比尔(richard buel)对美国革命政治文化的研究等。经过十几年的努力到60年代中期,出现了一幅与传统观点截然不同的近代早期英美世界的思想图画:英国革命时代的激进共和主义思想未随着其首倡者约翰·弥尔顿(john milton)、詹姆斯·哈林顿(james harrington)及西德尼的去世而死亡,而是被后人继承下来,并在18世纪成了反对辉格掌权派(所谓“宫廷派”)的反对派社会力量(称“国民派”,包括自称“真正辉格派”的激进辉格党人和部分托利党分子)的思想武器;对北美影响最大的是这种以共和传统为基础的反对派思想,而不是洛克的个人自由主义思想。这种共和思想对北美的革命和制宪产生过直接的推动[12]。
1965年,伯纳德·贝林基于对美国革命前夕的宣传品的研究,作出两点总结,使上述论点体系化。在为其编辑的《美国革命的小册子》一书所写的导言《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中,贝林一方面总结了英国反对派思想传播到北美后的具体内容和表现形式;另一方面剖析了这一思想体系与美国革命的关系。他认为,北美共和主义以英国革命的激进共和主义和18世纪反对派思想(又称“国民思想”)为先驱,其中心内容是相信人性本恶和权力与自由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北美殖民地居民从1763年后的英国政策中发现了一种向北美散布“腐化”和取消“自由”的邪恶“阴谋”。对这种阴谋的恐惧促使北美人滋生出一种用反抗来保护自由的心理,发展成一种“叛逆的逻辑”。
在1965年到1975年的10年间,是共和修正派发展的第二阶段,也是其完整体系的构筑期。1967年,贝林把两年前的导言扩写为《美国革命的思想渊源》一书,确认和扩充了自己的论点。他详尽论证了反对派思想如何具体影响了北美居民对英国政策的反应,并提出,北美人的辩论中反复使用的“奴役”、“腐化”、“阴谋”等字眼并不像进步学派所认为的那样“不过是宣传和鼓动”,而是“反映了对作者和读者来说均十分真切的情感”,表达了“真正的恐惧、真正的担忧和一种实在的危机感”。因此,思想对美国革命有着双重的推动作用。它们不但提供了一种使北美居民解释英国和自我行为的理论框架,而且决定了他们对不断变幻的局势予以反应的行为方式。[13]在次年发表的另一部论著中,贝林把视野从革命前夕扩展到整个18世纪的殖民地社会,通过分析英属北美殖民地的政治文化,论证了北美人如何把英国的反对派理论在实际生活中转换成了一种独特的政治行为模式。[14]
1969年,贝林在哈佛的学生戈登·.伍德出版了《美利坚共和国的创立》一书,此书把贝林的论点扩展到美国独立后的制宪时期,对称之为“辉格政治科学”的共和思想体系的各个方面做了详尽的分析。伍德尤其强调共和思想的道德内容,令人信服地证明:“美国革命时代的北美人所创立的不仅是一种新的政府概念,而是一套全新的政治观念,它们推动北美人从本质上是古典和中世纪的政治思想世界跨入到近代”。[15]伍德与贝林的论证合在一起,形成了一套新史学观点的基本框架:18世纪的北美殖民地居民在吸取英国反对派思想的过程中,发展成一种独特的政治和社会观念;这种观念强调保持公共和个人的美德,注重社会公共行为与私人德行的一致和社会的安定,提倡公民积极参与公共生活,同危害社会共同体和谐的倾向不断斗争。上述以英国“国民派”思想为背景的理论是美国革命和制宪的主要理论基础。
贝林和伍德确认了北美“共和思想”的内容,但未从欧美政治思想史的角度寻找这一思想的欧洲渊源。对这一问题提供答案的是波科克。早在60年代初,波科克便致力于探寻西方“古典共和主义”在意大利、英国和北美在近代早期的演变轨迹。在贝林发表其《美国革命的小册子》一书导言的前一年,波科克发现了这一演变过程中承上启下的关键人物——英国17世纪思想家、《理想国》的作者詹姆斯·哈林顿[16]。通过汇集和吸取一系列当代学者——包括汉斯·巴伦(hans baron)、z.s.芬克(z.s.find)和卡罗琳·罗宾斯、j.h.普卢姆(j.h.plumb)等——对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和18世纪英国政治及思想的研究成果[17],他理清了西方共和主义传统(称之为“人文主义”或“古典共和主义”)的来龙去脉,于1975年出版了《马基雅维里时代:佛罗伦萨政治思想与大西洋共和传统》一书。该书系统而详尽地论述了共和主义思想传统在15世纪至19世纪的400年间从地中海岸到英伦三岛再到大西洋彼岸的北美大陆的演变过程。产生于15世纪和16世纪意大利城市共和国佛罗伦萨的“人文主义”思想,先是在17世纪英国政治的变革时代与英国自身的宪法传统相结合,转变成了18世纪辉格党当权派的对手——“国民反对派”的思想体系,后又在北美革命和制宪时代演变成美国式的共和主义。这一美国共和主义正是贝林和伍德所揭示但未能定性的那套反英和建国的主导思想。随着《马基雅维里时代》的问世,共和修正观点被根植于一个广阔的大西洋政治传统的基础之上,成了一套完整的史学体系。
1975年后,共和修正史学进入以演化为特点的第三个发展阶段。一方面,它的研究区域从美国建国前夕延伸到建国后的早期共和国时期(约从华盛顿政府到杰克逊执政时代),其论点被一大批受贝林等人启发的学者应用到一系列相关的历史课题的研究上[18];另一方面,其结论和方法受到了来自不同角度的批判。结果,加深了人们对美国思想发展的认识,推动了自60年代以来止步不前的美国思想史学的发展。
三、“新外部分析法”的理论结构
尽管共和修正派的理论体系尚远非完整,但与美国思想史学长河中涌现出的任何一个学术思潮相比,它都成功地做到了观点和方法论的同时创新。在立论上,它第一次对自由主义在美国史学传统中的独尊地位提出挑战。60年代之前,美国史家一直认为以反对权威和崇尚个人自由为基点的自由主义是美国思想传统的主线,规定和制约了其他一切思想体系。无论是在19世纪辉格史学家乔治·班克罗夫特(george bancroft)眼中,还是在20世纪进步史学家帕林顿和柯蒂笔下,自由主义向来是美国民主、自由和进步理想的灵魂。自由主义的集大成者约翰·洛克被奉为英美思想体系的“圣祖”。柯蒂曾宣称:“伟大的洛克是美利坚的先哲”。[19]到1955年,路易·哈茨把对自由主义的崇拜推到无以复加的高度。他在《美国的自由传统》一书中写道:“没有任何地方有一个人像洛克支配着美国政治思想一样支配了一个民族的政治思维。”[20]只有当共和修正派崛起之后,自由主义的垄断才受到共和主义的冲击。
有必要指出的是,当贝林在用美国革命前夕的宣传品来重新描述美国革命思想的内容之时,他既没有想到要给这套思想一个明确的名称,更没有有意识地去抹杀洛克的影响。《美国革命的思想渊源》一书的索引中连“共和主义”这个名词都未列入。只有到了波科克手中,这套思想体系才找到了自己的祖谱。波科克通过对大西洋世界东西上万里、上下五百年政治思想史的考察,勾勒出了美国革命思想体系与18世纪英国国民反对派思想以及16世纪意大利佛罗伦萨人文主义的承继关系。这套思想强调保持公共德性的重要,要求社会成员作为公民积极参与公共生活,在对共和国的管理中实现道德完善。至此,“共和主义”被推向了历史舞台的前沿。同时,波科克从现实学术研究的必要性出发,有意识地淡化洛克的影响:“少讲洛克是目前的一个技术性必要”。但这并不意味着抹杀洛克的影响,“历史的内容必须在抛开他(洛克)的条件下重建,然后才可将他重新放回一个恰到好处的位置”。[21]十几年来的史学进展表明,这一论点十分有助于史家们摆脱洛克的思想在美国根深蒂固的支配作用,使之不带先入之见地自由探寻美国政治传统的多元性。
共和修正派的学术成就主要是在方法论上的突破。首先,共和修正派改变了人们对史家应如何寻求历史文献真实含义的认识。以往的思想史家都自觉或不自觉地从思想史素材中的一些基本概念入手,假定这些概念的含义永恒不变,然后研究它们在特定时期的影响和作用。加布里埃尔和莫里森是这种史观的典型代表。他们认定美国思想具有“绝对的价值”,竭力去探求诸如“民主”、“自由”、“自由主义”或“共和主义”等政治概念的永恒含义和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可用性。在这种从概念出发的史观指导下,无论是强调社会环境对思想内容的影响还是重视思想本身的内在逻辑内容,史家脑海中先入为主的概念定义总在界定着作为研究客体的思想内容的含义。这种主观的、非历史的方法常常是引起一些无止无休的争议的根源。例如,罗伯特·布朗(robert brown)在1955年宣布,他“发现”18世纪的马萨诸塞是一个“中等阶级的民主社会”,因此而引发了一场关于北美殖民地社会“民主”与否的大讨论。争论的结果很快表明,布朗的研究虽然做出了大量新的和有益的探索,但用“民主社会”称呼殖民地时代的马萨诸塞是错误的,原因在于他用20世纪的民主定义来解释18世纪的政治现象。[22]
围绕布朗论著展开的争论引导学者们透过18世纪“政治文化”的框架分析当时“民主”的含义。共和学派史家把新的方法加以理论升华,提出历史文献的真实含义只能通过文献写作之时的文化氛围和语言环境进行理解,历史学家的任务在于发现不同时代的人们对相同或不同的政治概念的不同认识,解释造成认识变化的原因,不在于对这些认识做出是非判断。波科克在《马基雅维里时代》中声明:他“关注不同时代的人群观察时代变迁的不同方法,但不对这些方法进行主观审评”。[23]基于这种认识,人们才可能理解北美人为什么会在1763年后的英国政策中察觉到“腐败”、“奴役”和“阴谋”,并产生强烈的危机感。北美人用这些词汇所表达出的心理,既非像进步史家所言的“不过是鼓动和宣传”,因为它们不反映当时的实际——英国并没有有预谋地要“奴役”北美。然而它们却影响和决定了北美人对英国措施的反应。可见,共和修正史家认为,人们对现实实际的错误反应所形成的思想认识也能决定历史的进程。
思想与行为的关系是史家们长期纠缠不清的问题。在共和修正派之前,不同观点的绝对对立已使这一问题的讨论陷入僵局。以进步学派为代表的一方断言,思想只能是对社会现实的消极反应,其内容完全被思想者所生存的物质世界的现实所决定。与此相对,除布尔斯廷而外的当代保守史家则极力推崇思想的能动作用,甚至不惜否认社会现实对人类行动有促动作用。究竟是物质现实还是思想内容决定了人们的行为?共和修正派提出了一个打破僵局的第三立场。他们主张,思想意识并不是与人类其他行为活动截然对立的东西,而是“人类行为的常伴量”。伍德指出:“思想给我们的行为注入含义。没有任何一种人类行为不被我们赋予一种含义。……这些含义是我们行为的成分和外装,它们构成我们的思想、信仰、意识及文化。”[24]照此解释,思想不再仅是非行为原因,即为行为结果的独立因素,而是人们借以观察、判断和使其行为具有含义的手段。思想在人类历史中的作用不是因果性的,而是功能性的。它们不但通过给予行为以含义而使社会行为可为人们所理解,而且通过给予行为者以观察的手段而促动社会行为的产生。由于没有任何社会化行为可以在无思想含义的条件下发生,因此可认为思想在某种条件下具有创造行为的能量。然而,共和修正史家谨慎地指出,只有在思想成为所谓“意识形态”(ideology)的条件下,才会对社会集体行为发生能动作用。
把意识形态区别于“思想”(ideas)是共和修正史学提出的最关键的概念更新之一。共和修正史家在
达到这一认识的过程中受到了以克利福德·格尔茨(clfford geertz)为代表的当代文化人类学理论的启发。据贝林所言,“思想”仅指“正规的”想法交流,“意识形态”则是“界定宗教、科学和政治思想的下意识倾向,它在特定时间内使得事实可改变思想或思想可改变事实,从而创造一种能够同集体和个人的特性感受相吻合的外界形象”。“正规的政治交流只有成为意识形态之后才拥有政治力量。此时,它能够清晰地表达出本来是零碎和模糊而不足以支配行为的想法,能够调动起一种普遍的感受,从而使一系列原来互不相干和不可实现的个人情绪‘转化’成一种公共思潮和社会现实。它还能够把本来杂乱无章和自发的社会和政治不满变成整体并导向可以实现的目标,能把在人们内心激荡的无头无绪的杂感条理化、形象化并使之上升为结构严密的思想觉悟。”[25]换言之,思想只有在成为存在于每个思想者的有意感受范围之外的社会观念结构(即意识形态)的组成部分之时才能影响人们的行为。再以美国革命为例,革命前夕的殖民地居民之所以不自觉地把英国议会法令视为专制的信号,是因为这些法令的颁布触发了他们心底中一直怀有的对滥用权力和破坏英国宪政平衡的恐惧。这里,原来早有的恐惧心理仅是一种“思想”,无力驱使人们采取反叛行为。然而,一旦北美人根据这些恐惧对英国议会的举动做出“解释”,思想就转变成了意识形态,成了促使人们反抗的思想动力。
两个关键论点使得共和修正派摆脱了前人在思想决定论和物质决定论之间做出非此即彼的抉择。第一,思想成为行为之源的途径是提供观察世界的手段。它们“不是行为的‘原因’,不可同其他社会、经济及心理的‘因素’摆在一起去寻找哪个在特定时期作用更大”。第二,意识形态的能量不能产生于自身,它只能把那些业已具有粗糙和不完整的形式而存在的言词、想法和企图加以整理、组合和引导。如波科克所说:“国民思想没有诱发美国革命,它只使之具有其特征”。[26]
共和修正派的第三个方法论创新,在于揭示了思想能在其内被转化为意识形态和“创造”人类行为的文化思维构成的存在。波科克是这种文化思维构成的主要阐释者,他称其为“语言”。他提出,人们从事思维活动,但不是漫无规律地随机思考,他们的想法总被一种承继而来的思想传统和价值体系所限定。只有在这种特定传统和价值体系内,思想才被赋予某些解释人们行为的含义。在不同历史时间内,言词和语句根据不同时间内的特殊文化系统构成(称之为“政治语言”)而拥有不同的含义。因此,“从历史角度来看,‘政治语言’是该特定‘时代’(一个时代可持续两年到一千年不等)内人们用以表述对政治生活看法的语言”。如果我们掌握了特定时代“政治语言”的结构和性质,就可回答诸如“他说的是什么?”“他为什么这样想?”等问题。
共和修正派对“语言”的新认识改变了史家研究历史思想的途径。他们认为,史家的首要任务是找寻这种规定思想含义的“政治语言”或“含义的语言”的结构。研究重点应放在分析“语言,而不是运用这套语言的个人”上,因为“了解一个时代的政治语言……就等于把握了在该时代人们理解特定政治言论的方式方法。”这样,“‘思想的历史’便让位于语言、语汇、范式等思想单位的历史。剖析某个特定的思想家,可从构成其时代的特殊语言体系入手,进而发现他的真实的言论、动机和表述的结果”。[27]波科克还进一步论证了政治语言的社会含义。由于人们赋予其行为的含义被该时代通用的语言结构所界定,这些含义能为社会其他成员所理解,即是说,行为的社会含义具有能为社会人群所接受和认识的公共性。又由于这种公共性,进行思维本身就是从事一项社会能够领会的行为,因而思想者个人的思维行为成了一种“社会事件”。思维的结果可为社会成员所理解,使得界定思维内容的“语言”具有了传播社会知识信息和分配社会权威的双重功能。“人们通过传送语言信息进行思考,语言系统既构成他们的认识世界,又构成与认识世界相关的权威结构——社会物质世界。认识与社会存在互为关联,使得思想具有实在内容。”
波科克阐述的“语言”概念对共和修正观有两个特殊意义。其一,巩固了将“意识形态”作为观察世界和赋予行为以社会含义论点的理论基础;其二,提出了一种用重建每一时代的语言体系来研究思想史的实用方法,这一方法被一些学者称之为“新外部分析法”(new contextual approach)。它不同于那种只注重思想家个人思想内容,忽略特定历史时间和文化条件的“理想主义”史观,也有别于机械地把思想看作社会经济现实直观反映的“物质主义”史观。它强调分析思想的“内在内容”,但目的不是寻找它们的“绝对永恒价值”。它注重联系社会现实认识思想,但否认人们可以根据其现实需要像在市场上随意买卖物品一样自由挑选为我所用的思想材料。用波科克的原话来说:“人们不能做他们无法用语言表述其行为的事情,只能做那些他们可部分地用语言表述和理解的事情。”[28]要特别指出的是,共和修正派所强调的“外部环境”(context)与以往所采用的“外部”分析法的思想史家笔下的“外部环境”不同。传统思想史上的“外部环境”指与思想内容相对并存于思想之外的客观社会和经济因素,共和学派的“外部环境”指思想在其内形成意识形态并指导行为的社会和文化语言系统,更确切地翻译,应称之为“语境”。
四、共和修正派与当代美国史学
共和修正派的理论在使许多思想史家感到耳目一新之同时,也招致了另一些学者从史观和方法论两方面的非议。最早提出质疑的是一批美国早期史领域的社会史学家,他们的批评集中于两点:其一,共和修正派坚持保守的辉格史学派的立场,试图抛开社会和经济条件解释思想意识;其二,用一种单一的思想体系概括特定历史时空之内的政治,忽视建立在不同阶级利益基础上的相互冲突的各种思想体系的多样性。[29]不过,社会史学家的这些批评产生于对“意识形态”、“语言”等基本截然不同的理解,因而他们与共和修正史家的意见交换犹如两条不同钢轨上跑的火车,结果是各执一说,互不为动。
真正有力的挑战来自于一批从事思想史研究的专家。有三位学者与共和修正派展开了系统论战。艾萨克·艾拉尼克(issac iramnick)主要对共和修正史家的研究结论进行批驳,指出他们过分抹杀了洛克在18世纪末英国政治思想论战中的影响。最近,他又撰文论述1787年前后围绕制订美国宪法而展开的政治大论战,对共和修正史家认为共和主义思想主导了这一论战的结论表示怀疑[30]。约翰·狄金斯(john diggins)从传统的自由主义史学立场出发,指责共和修正派曲解了“共和主义”的含义和“用20世纪观念理解18世纪的思想”。他断然认为,共和修正派“没有提供任何”新鲜见解[31]。与狄金斯全盘否认共和修正派成就的立场不同,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女教授乔伊丝·阿普尔比(joyce appleby)的评论既有肯定,也有批评。一方面,她认为共和修正派用分析意识形态、公共仪式及象征符号等“不可言喻之物”解释政治的方法是美国史学上的一次革命,肯定“对存在于殖民时代的古典共和思想形态的重新发现,彻底改变了人们对早期北美历史的理解”。另一方面,她指责共和修正史家把多种内容不同、形式各异的政治思想体系硬拼在一个“主导一切的范式”之下,批评他们在过分注重“表达的过程”的同时忽略了“表达背后的不同动机”。在研究杰斐逊思想的专著中,阿普尔比找出了同时存在于19世纪初的四种不同类型的共和主义,指出杰斐逊的共和主义思想绝不像共和修正史家所说的那样是古典共和主义的延续,杰斐逊同汉密尔顿的争论也不是18世纪英国宫廷派与国民派斗争的重演。[32]
各种批评,虽角度不同,认识也不统一,但有助于我们发现共和修正史学的一些不完善之处。首先,从文化人类学家那里借来的“意识形态”的概念本来产生于对结构紧密、文化水平低下的小社会共同体的研究,运用到结构松散、文化发达的大社会环境之时,应进行相应的必要修正。但共和修正史家没有做到这一点。第二,尽管共和修正派不承认用了单一的思想体系解释和概括一个时代的文化,但他们的方法和研究结果确实贬低了共和主义之外的其他政治语言的作用。例如,美国思想传统中一直存在的一种“激进平均主义”思潮在他们的论著中未得到丝毫反映。第三,共和修正派的“新外部分析法”在研究有文献记录的社会上层文化之时十分有效,但用到分析“默默无闻”的下层民众思想时则显得苍白无力。第四,共和修正史家没有对不同的社会环境对同一思想体系在不同的地区产生不同作用的影响力予以足够注意。譬如,他们观察到了“在英国没有造成社会动荡的国民思想在北美导致了动乱”和“共和主义的影响在英国比在美国消退更快”[33]等现象,但未做出任何解释。第五,他们发现了过去的人们所忽视的人类行为模式,指出人们根据自己对自身利益的理解而做出维护自身利益的行为反应,并展示了人们如何通过“语言”等认识,理解自己的利益。但是,他们似乎同时又忽略了另一个基本点——人类行为的动力归根到底还是自身的利益。不论他们如何看待自己的利益,也不论这些理解是对现实利益的正确反应还是曲解,要理解,这一行为本身还是被维护自己利益的意念所促动的。因此,如何认识人类利益与人们用于对这些利益作出解释的思想体系(即“语言”)之间的关系,仍是共和修正理论没有回答的问题。第六,共和修正派的研究没有触及到宗教思想。贝林、波科克、伍德、班宁、麦科伊和默瑞都只对政治、经济、社会、道德等世俗思想进行了分析。鉴于宗教思想在英美思想传统中不容忽视的重要地位,共和修正派的这一忽略使其学说显得片面。
然而,上述不足不能抵消共和修正史学的成就。它的理论、方法及具体研究成果在过去的20年间改变了美国思想史学的面貌,推动了当代史学研究的活跃和发展,并规定和影响着思想史之外其他史学的走向。
共和主义传统在美国思想和文化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业已成为普遍接受的史学结论。包括许多批评者在内的多数学者都承认,“至少在建国初期和在上层知识人群中间,一些古典共和主义的价值观比其他思潮更为重要”。[34]无论共和主义能否取代自由主义成为美国早期史上的主导思想体系,它的重新发现启发了史学家们去进一步探讨美国思想的多元性。从某种意义上说,阿普尔比对杰斐逊主义的再分析就是这一努力的一大成果。最近,青年学者詹姆斯·克罗潘伯格(james t.kloppenberg)综合共和修正史学及其批评者的见解,从共和主义、自由主义和基督教主义相互影响的角度进一步揭示了美国思想的复杂与多样。[35]
寻求多元化的美国思想体系标志着对美国例外论的再次否定。由弗雷德里克·特纳(frederck j.turner)和哈易·哈茨为代表的美国例外理论近百年来对美国思想史影响巨大,而且根深蒂固。共和修正史家的成就,尤其是波科克的论著,极大地开阔了认识美国思想发展的视野。他们不是从美国本身,也不是从新大陆的特殊环境着眼,而是从整个大西洋世界入手,把美国思想置于与旧大陆欧洲传统息息相关的文化背景之中。这种“从外部观察”的方法,令人信服地表明,美国革命不是一个“例外”环境内发生的“意外”事件。没有从大西洋世界着眼的宏观眼光,难以想象可以得出美国革命“与其说是革命性的启蒙运动中的第一个政治事件,不如说是文艺复兴的最后一幕”(波科克语)[36]这样令人耳目一新的论断。
联系或脱离社会现实一直是困扰美国史学家的一大难题。从理论上讲,史学研究能够更大程度地脱离现实政治和社会思潮的影响,其结论就会更少掺杂史家个人情感和立场所造成的偏颇,具有更大程度的客观性。但在实践上,史学家的立场、观点总会受到个人政治态度和社会信仰的强烈影响。二战以来,这一联系实际(本质上是一种影射史学)的自然倾向被两派相互对立的史学家——和谐学派和新左派——推向了极端,严重损害了史学的学术性。共和修正史学家不但有意识地摆脱现实思潮的冲击,而且通过运用透过历史事件当事人的眼光观察历史的方法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史学家个人立场对历史结论的影响。他们就事论事,以勾画历史发展的真情实貌为目的,避免做出主观是非评判。这一努力增强了历史研究的客观性,把美国思想史学推进到一个新的学术高度。
通过把一些从其他人文和社会科学领域(包括人类学、社会心理学、语言学、科学史等)发展来的分析概念和分析单位,如“意识形态”、“语言”、“范式”等引入历史研究,共和修正史学不但加强了思想史研究的跨学科趋势,而且开辟了用文化分析思想的新途径。但是,与在政治史、经济史和社会史领域宣扬“历史科学化”的史学家不同,共和修正史学家从未想要放弃历史学科的独立地位。相反,他们反复强调思想史研究的“历史性”,不可被任何一个其他学科所取代。波科克专门论述了研究政治思想的三种方法——历史研究法、哲学归纳法和政治科学分析法——的区别,宣称共和修正史观带来的思想史方法论转变的实质是“将政治思想严格当作历史现象来研究”。[37]结果,共和修正史学虽然借用了其他学科的概念,但没有改变历史研究的人文科学特性,没有放弃史学在人类认识学科中的独立地位。
在战后美国史学思潮中,只有社会史学和思想史学领域内的成果有能力对美国历史发展做出宏观概括,推动对历史整体的认识。但自60年代以来兴起的“新社会史学”尚处在初级阶段,虽课题丰富,成果多样,但缺少主线和统一。通过思想可作为“社会事件”进行分析的新理论,共和修正观为“庞杂的社会史研究课题提供了一个系统的主题”。[38]这种思想史与社会史的相互作用已在两个史学课题的最近研究中初见成效:一是对美国革命的重新认识,二是对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雇佣工人阶级意识的再发现。[39]回顾美国史学的过去,20世纪初思想史学的第一次大发展是与社会史学的兴起同步而行的。有理由相信,共和修正史学与新社会史学的交互促进将造成美国史学的又一次大发展。
透过更宏观的史学史框架,还可发现,波科克把产生于欧洲史学的政治思想史研究方法运用于美国思想史,标志着美国思想史的一次“欧洲化”革命。[40]它很自然地使人们联想起19世纪末以利奥彼德 ·凡·兰克(leopold von ranke)为代表的德国制度学派对美国政治史学的影响以及20世纪60年代法国年鉴学派对美国社会史学的冲击。[41]这两次美国史学的“欧洲化”都给美国史学带来了革命化转变。虽然因时间尚短,目前无法确切判定本次“波科克式欧洲化”的幅度和范围,但业已出现的共和修正理论与新社会史学的交相呼应,足以显示出共和修正史学有助于实现美国思想史家“阐释时代精神”的宿愿。只有一个问题当有待于时间和实践的证明:这一帮助的力度究竟会有多大?
注释:
[1]罗伯特·e.沙霍普(robert e.salhope)最早于1972年使用“共和综论”的称谓,见他的《走向共和综论》一文,载《威廉-玛丽季刊》1972年第29卷:“共和学派”的称谓见约翰·海厄姆(john higham)《历史:美国的专业史学》(纽约1983年版)一书,第252页;“共和修正派”则由艾萨克·克拉尼克(isaac kramnick)提出,见他在《美国历史评论》1982年第87卷上发表的论文《重评共和修正派》。
[2]见戴维·霍林格(david hollinger)和多萝西·罗斯(dorothy ross)在约翰·海厄姆和保·康金(paul conkin)编著的《美国思想史新方向》(巴尔的摩1977年版)中的论文。
[3]载《近代史杂志》1981年第53卷,第49页;《今日历史》杂志1985年第25卷。
[4]这一见解是波科克教授在指导本文原稿过程中向作者表述的,未见于他的论著,因此,此处无法引证书面著述。
[5]例如:(1)就专业兴趣看,波科克的史学视野在时空上囊括了整个近代早期的西方(主要是西欧),远远超出了美国思想史的地理和时间范围;贝林和伍德则是美国史专家。同时,波科克的研究集中于思想活动;而贝林和伍德则不是以探讨思想史为主的思想史家,主要兴趣是社会和政治生活,只有当思想活动有助于解释社会和政治现象时才致力于剖析思想。(2)贝林和伍德没有像波科克一样有意识地强调淡化洛克影响的必要性(参见本文第三部分)。(3)贝林认为思想“引发”了美国革命,他的学生伍德却提倡不要试图解释思想是否“引发”了革命;(4)伍德认为美国宪法制订后,共和主义便失去了影响;波科克却支持另一批史家的见解,坚持认为共和主义在杰斐逊时代以致其后仍保持巨大影响。
[6]《弗农·帕林顿的观念》,载小弗农·帕林顿(vernon parrington,jr.)编《太平洋西北季刊》1953年7月号,第99页。参见罗伯特·斯科瑟姆(robert skotheim):《美国思想史与思想史家》,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1966年,第131页。
[7]保守史观的代表作有莫里森:《清教原旨》,纽约1936年版;米勒:《新英格兰思想》,坎布里奇1939年版;加布里埃尔:《美国民主的历程》,纽约,1940年;哈茨:《美国的自由传统》,纽约,1955年;布尔斯廷:《美国人》,1958-1973年版,第3卷。
[8]柯蒂:《美国思想的成长》导言,纽约,1943年,第18页、6页。
[9]洛夫乔伊:《思想史之我见》,载《思想史杂志》1940年第1期。
[10]坎布里奇,1959年,第11页。
[11]在共和修正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中,贝林和伍德等均出生和生活在美国,并以美国史为专业。波科克则生于新西兰,毕业于英国剑桥大学史学专业,于1966年移居美国,他对美国共和主义提出独立见解是在移居美国之前。这说明共和修正史学的形成,不是单纯的美国史学演变的结果。
[12]20世纪60年代中叶以前“共和综论”形成期的代表作,请参见前引沙霍普《走向共和综论》一文;《共和主义与美国早期史学》,《威廉-玛丽季刊》,1982年第39卷。
[13]坎布里奇1965年版,第38-39页、82页。
[14]坎布里奇1967年版,第5页。
[15]贝林:《美国政治的渊源》,纽约1968年版。
[16]伍德:《美利坚共和国的创立》,查佩尔山1969年版,第8页。
[17]波科克:《马基雅维里、哈林顿和18世纪英国思想意识》,载《威廉-玛丽季刊》,1965年第22卷。
[18]巴伦:《早期意大利文艺复兴的危机》,普林斯顿1966年版;芬克:《古典共和主义者》,埃渥斯顿1945年版;罗宾斯:《18世纪共和主义者》,坎布里奇1959年版;普卢姆:《1660—1730年间英国政治稳定的出现,伦敦1967年版。》
[19]主要代表作有兰斯·班宁(lance banning):《杰斐逊立场》,伊萨卡1978年版;德鲁·麦考伊(drew mecoy):《捉摸不定的共和国》,查佩尔山1980年版;约翰·默瑞(john murrin):《大转换,或宫廷对国民》,载波科克编《三次英国革命》,普林斯顿,1980年。
[20]柯蒂:《伟大的洛克先生——美利坚的先哲,1783—1861》,载《亨廷顿图书馆通讯》1939年第11期。
[21]哈茨:《美国的自由传统》,第140页。
[22]波科克:《马基雅维里时代》,第424页;又见波科克《约翰·洛克之谜和自由主义热门》,载波科克与理查德·埃斯克莱夫特(richard aschcraft)编:《约翰·洛克》,洛杉矶,1980年。
[23]布朗:《中等阶级民主与马萨诸塞革命》,纽约1955年版;j.r.波尔(j.r.pole):《历史学家与早期美国民主问题》,载《美国历史评论》,1962年第67卷。
[24]波科克:《重温<马基雅维里时代>》,第61页。
[25]伍德:《思想与自由美国之源》,载《威廉-玛丽季刊》,1987年第44卷,第630-631页。
[26]贝林:《美国革命的主题》, 载斯蒂芬·g.库尔茨(stephen g.kurtz)和詹姆斯·h.哈特逊(james h.hutson)编:《美国革命论文集》,查佩尔山,1973年,第11页。
[27]伍德:《思想与自由美国之源》,第629页;贝林:《美国革命的主题》,第11页;波科克:《18世纪的道德与商业》,载《跨学科历史杂志》1972年第3卷,第122页。
[28]j.h.海克斯特(j.h.hexter):《论历史学家》,坎布里奇,1979年,第267页
[29]波科克:《重温<马基雅维里时代>》,第61页、51页。海克斯特:《论历史学家》,第262页。
[30]波科克:《18世纪的道德与商业》,第122页。
[31]这些批评见埃尔弗雷德·杨(alfred young)编:《美国革命:美国激进主义史研究》,德克伯,1976年;《美国季刊》,1985年,第37卷第4期。
[32]克拉尼克:《重评共和修正派》和《“民族大辩论”:1987年的政治论战》,载《威廉-玛丽季刊》1988年第45卷。
[33]狄金斯:《美国政治丧失了的灵魂》,纽约1984年版;《同志与公民:美国史学新方法论》,载《美国历史评论》,1985年第99卷,第629页。
[34]阿普尔比:《共和主义与思想》,载《美国季刊》1985年第37卷,第470页;《新旧环境中的共和主义》,载《威廉-玛丽季刊》,1986年第43卷,第31页、29页;《资本主义与新社会秩序》,纽约,1985年。
[35]波科克:《18世纪的道德与商业》,第123页、133页。
[36]保尔·康金:《评狄金斯<同志与公民>文》,载《美国历史评论》,1985年第99卷,第641页。
[37]克罗潘伯格:《自由主义的道德:美国早期政治思想中的基督教、共和主义的道德观》,载《美国历史杂志》1987年第74卷。
[38]波科克:《18世纪的道德与商业》,第120页。
[39]波科克:《政治、语言和时间》,伦敦,1967年,第11页。
[40]阿普尔比:《共和主义与思想》,第47页。
[41]关于这两个领域的成就,分别见杰克·格林(jack p.greene)编:《美国革命的局限》,纽约,1987年;托马斯·都伯林(thoms dublin):《共和主义与美国工人阶级的形成》,《美国历史评论》第13卷第1期,1985年。
[本文原载《历史研究》1990年第4期,原题为《共和修正派与当代美国思想史学》。选自齐文颖主编《美国史探研》(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
(《美国史研究与学术创新——刘绪贻教授90华诞祝贺集》,黄安年 任东来 杨玉圣 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年3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