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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交接程序

更新时间  2003-06-26 作者:黎江
12月4日美国最高法院将佛州高等法院延长计票时间的裁决发回重审,以及佛州里昂县法院驳回戈尔要求重新手工计票的请求,使得小布什离白宫的距离又近了一步。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小布什认为自己已经赢得了选举,并着手组织过渡班子,准备接管白宫。由于戈尔不服佛州里昂县法院的裁决,已经上诉佛州高等法院,美国总统选举至今仍没正式结果。因此,小布什的“过渡班子“目前还不得动用美国联邦政府为当选总统所提供的资金和办公设施。那么,美国总统的交接程序如何,美国联邦政府又为当选和离任总统提供什么样的帮助?本文在此作一简单介绍。

美国历史上总统首次移交政权是1797年华盛顿总统将政权移交给新当选总统约翰.亚当斯。但直到1963年以前,美国总统移交的费用都是由当选总统所属的政党承担的。1952-53年共和党为艾森毫威尔总统上任支付了20万美元的费用,民主党则为1960-61年肯尼迪的过渡班子支付了36万美元。这些费用主要是用于租用临时办公室、为过渡班子成员发放工资、以及通信和交通费用等。考虑到平稳过渡对政府连续性的重要性,1961年11月8日肯尼迪总统设立了由民主、共和两党人士组成的竞选费用委员会,研究如何更好地向当选总统提供财政援助。

该委员会的报告建议联邦政府为当选总统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办公设施。1963年4月24日白宫向国会提交了总统移交法案,该法案于1964年被国会通过,并于1964年3月7日被总统签署而成为法律。该法授权联邦总务署(gsa)向当选总统和副总统,以及离任总统提供90万美元费用,用于当选总统和副总统租用办公室、向过渡班子工作人员发放不超过联邦政府行政四级的工资、以及离任总统、副总统的安置费用等。但该法律并没有详细规定这90万美元如何在当选和离任总统间划分。因此,在1968-69年的总统移交时,这90万美元是在当选总统尼克松和离任总统约翰逊之间平分的。

1970年美国国会总计署在一份研究报告中发现,尼克松总统在交接过程中实际花费了150万美元,由于联邦政府拨给尼克松总统的接管款项只有45万美元,尼克松的班子还得自筹其他的100万美元,因此,总计署建议增加总统移交法授权的费用额以反映通货膨胀和实际开支的需求。1976年国会修改了总统移交法,将联邦政府资助费用增加到300万美元,其中200用于当选总统,100万给离任总统。

进入八十年代,美国国会发觉需要进一步增加总统接移交的拨款,以满足总统移交的需求。1988年国会通过了总统移交有效法,将联邦政府的拨款增加到500万美元,其中350万美元给当选总统和副总统,150万美元给离任的总统和副总统。如果当选总统是即将离任的副总统,那么该当选总统需向联邦政府返还25万美元。同时,该法还规定私人向当选总统过渡班子的捐款应在总统宣誓就职后的一个月内向公众公布。该法律还规定,总统任命的行政人员,如果不提交参院批准,最多只能在该职位上工作120天。当选总统从当选之日起到宣誓就职后的一个月内可以运用这笔款项,离任总统和副总统在新总统宣誓就职前的一个月开始算起的今后六至七个月里可以动用这笔离任款。同时,在移交期限结束后,另外一项立法也向离任总统提供一笔退休金、雇用工作人员和租用办公室的费用,以及特工人员的保护。

2000年10月13日克林顿总统签署了国会通过的2000年总统移交法,根据该项法律,美国总务署将向当选总统提供427万美元,用于资助新总统的接管工作。向离任总统和副总统提供183万美元,资助他们的安置工作。同时,今年的法律还授权美国总务署向当选总统提供额外的帮助,包括(1)向当选总统任命的内阁官员和高级行政人员介绍情况;(2)同国家档案署合作编制移交目录,介绍联邦各个行政部门的法定和行政职责;(3)向当选总统提供通讯服务。另外,政府道德办公室也准备了一份报告,告诉当选总统和内阁官员有关财产公布的程序。

美国的一些思想库和基金会也不甘寂寞。布鲁金斯学会、兰德公司、传统基金会等智囊团都为新总统准备了厚厚的有关内政外交的政策建议书。布鲁金斯学会还在一家基金会的赞助下,打算在过渡期间为总统任命的行政官员举办一期培训班,帮助他们尽快熟悉行政业务。

2000/12/5

中国美国史研究会 联系信箱:ahrachina@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