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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主人,今栖“保留地” 北美印第安人,难圆“美国梦”

更新时间  2003-08-20 作者:黄安年
北美大陆的最早主人, 是世代生息和劳动于斯土的印第安人。他们也是今日美国人数最少的一个少数民族。据1990年的数字,共有约200万人,占美国总人口不到1%。一半住在美国西部,三分之一住在南方,6%生活在东北部,有大约44万人生活在所谓“保留地”内,这种“保留地”有314个。在“保留地”内居住的印第安人平均年收入只有3000-5000美元(美国1990年贫困线为年收入1.2万美元)

在距今1万至2.5万年前,美洲已有印第安人活动。据学者估计在1492年哥伦布首航美洲时,在现今美国境内(阿拉斯加除外) 的印第安人有85万人。当时的北美印第安人分散为上千个独立的集居单位, 属20多个互不关联的语系, 有着丰富的古老文化。据美国著名人类学家路易斯·摩尔根的半个世纪的研究和考察, 北美印第安人的社会组织是古代氏族制度。当欧洲殖民者入侵北美时, 由五个独立部落组成的易洛魁联盟, 由6个部落组成的克里克联盟等部落联盟的势力已相当可观。易落魁联盟在1675年前后达到它的鼎盛时期, 其活动范围包括今纽约州、宾夕法尼亚州和俄亥俄州的大部分地区和安大略湖北岸的部分加拿大地区, 该部落既务农又捕渔和狩猎, 主要农作物是种植玉米。与易落魁联盟势均力敌的是阿尔贡金诸部落, 他们的活动范围沿大西洋海岸向南延展到北卡罗来纳, 沿密西西比河东岸向南延伸到威斯康星、伊利诺伊直到肯塔基一带, 他们在林地中开地建村。在现今的新墨西哥、亚利桑那、科罗拉多一带, 居住着具有较高氏族文化生活水平的普韦布洛部落, 以采集为主, 并从事狩猎, 种植玉米、豆类和南瓜, 会储粮, 懂灌溉, 能织布, 并驯养动物。如果不是西方殖民者打断了印第安文明的进程, 他们也会缓慢地走向近代文明社会的。

北美印第安人对近代美国文明兴起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他们是开发北美的先驱, 近代农业的奠基人。今天在美国有20多种农作物如玉米、烟草、白薯、马铃薯、利马豆、花生等发源于美洲印第安人的种植。对欧洲探险者和移民始祖来说, 早期北美大陆的辛勤开发, 是和土著印第安人的热情响导和帮助密不可分的。印第安人帮助欧洲白人在完全不熟悉的美洲条件下度过生活关, 教会欧洲移民种植玉米、马铃薯、可可、蕃茄、烟草以及其它许多农作物; 教会欧洲移民在树草丛生的情况下如何开荒种地, 如何以野草为药, 以枫叶制糖浆; 教会欧洲移民如何设置陷井, 捕捉野兽, 怎样在河里捕鱼; 教会欧洲移民以烟柱、火把为号, 探路传讯; 教会欧洲白人制作原始独立舟在障碍重重的河湾中行驶; 还教会欧洲白人在军事对抗中采用散兵队形。北美印第安人文化还丰富了美利坚文化, 今天美国的社会生活和习俗,到处可以感受到印第安文化对它的影响。

然而, 美国近代文明的兴起却是建立在对印第安人的剥夺、杀戮和驱赶的基础上的。欧洲列强在北美的探险和殖民、美国近代大国崛起的历史, 也就是土著印第安人遭受掠夺、驱赶、割离和种族灭绝的历史。在英属殖民地和建国后很长的一个时期里, 白人统治者发动了持续不断的、驱赶和屠杀印第安人的战争, 他们通过战争、签约、欺骗性购买等手段霸占印第安人长期以来赖以生存的土地。到18世纪中叶, 居住在阿巴拉契亚山脉以东的印第安人部落, 几乎都遭厄运。1783年9月23日,大陆会议宣布割让印第安人的土地需经国会授权。1785年5月20日的《土地法令》和1787年7月13日的《西北土地法令》均无视印第安人的土地所有权。从年到1873年,美国政府同印第安人部落间签订了370个有关土地割让的条约。在1784~1894年间, 这种割让共有720次。随着美国大陆扩张和西进运动的发展, 居住整个北美大陆的美国印第安人都惨遭厄运。1830年, 杰克逊总统签署了国会通过的印第安人迁徙法, 规定密西西比河以东各州的印第安人要全部迁移到密西西比河以西, 并保证迁居后的新地“永远属于印第安人”。然而, 这次西迁充满着血和泪、欺诈和威逼、杀戮和抢夺, 被印第安人成为“眼泪的道路”, 到1840年, 除少数易洛魁、阿尔贡金、切罗基和克里克族印第安人外, 居住在密西西比河以东的印第安人都被赶到河西地区。《俄勒岗条约》的签订和美墨战争后,美国政府取得了大批西部领地,加上1849年淘金热、银矿和石油的发现, 又出现了重新安置印第安人的问题。1853年3月5日起, 联邦政府对印第安人改行保留地制度, 安置印第安人在指定的传统的居住地,这些居住地几乎都是当时认为十分贫脊之地。然而割地仍在继续, 1854年由于建立堪萨斯和内布拉斯加准州, 迫使印第安人割让大片土地; 1861年阿拉帕霍、切延内族印第安人又割让了内布拉斯加、勘萨斯、科罗拉多和怀俄明的整块土地;1889年4月至1890年5月, 俄克拉何马狭长地带向白人移民开放, 居住在那里的印第安人的土地又被侵占; 1893年9月16日,由于俄克拉何马准州内切罗基族的600万英亩土地开放,印第安人再遭厄运。从1887~1933年间,全美印第安人的土地被夺走了9000万英亩, 占1887年印第安人拥有土地的65%。

美国政府推行保留地制度的目的在于取得印地安人更多的土地, 满足白人社会对土地的占有需求, 同时同印第安人进行“文明开化”。但印第安人迁入保留地后就失去了原有的活动自由, 印第安人的传统活力遭到致命打击, 对白人社会难以构成重大威胁。为根本动摇土著印第安人的社会基础, 1887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印第安人土地专有权法》即《道斯法案》, 强制实行土地私有化, 它实际上形成了对印第安人的又一次土地掠夺。为同化印第安人, 美国政府推行“美国化”的非部落化强制教育。组成保留地寄宿学校、保留地外寄宿学校、劳务培训学校的印第安人教育体系, 并选拔优秀土著学生进入公立白人学校和大学深造。土著学生入学后要放弃土著传统, 以便在短期内实现“美国化”。这种非部落化教育在促进部落社会和土著文化的瓦解方面起了浅移默化的重要作用。然而它不可能根本改变学生的部落意识, 即使个别改变了的, 也难在部落中受到青睐, 在一定程度上这种教育还推动了印第安人民族意识的形成。进入20世纪以来, 保留地的全日制学校逐渐取代了寄宿制学校, 1941年, 前者有学生15789人, 而后者只有14500人。在罗斯福新政期间, 1934年6月18日国会推出了《印第安人改组法》:停止份地分配, 扩大保留地面积,资助印第安人成立经济开发公司,成立部落政府, 维护部落权益。虽然实施该法后约有75%的印第安人重建了部落政府, 96个部落群体制订了宪法, 废除了教育、宗教、生活习俗等方面的强制同化措施, 但并未获得预期效果, 道斯法案以来印第安人被剥夺的土地仅回收不到5%。保留地制度并没有使印第安人走上富裕和现代化之路, 经济状况的恶化, 资源的贫乏和工作机会的短缺, 使一些年轻的, 印第安人走出保持传统习俗的保留地, 两次世界大战更使这一趋势明显增强。鉴于保留经济形势日趋恶劣, 为摆脱被称为“监狱营地”的困境, 政府开始实施分散保留地人口, 把部分青壮年安置在城市工作的再培训计划。1952~1960年间,有35000人自愿迁往丹佛、菲尼克斯、阿尔伯克基、旧金山、达拉斯、洛杉矶、俄克拉何马、塔尔萨、芝加哥等地。

在1787年联邦宪法中, 并未涉及印第安人的政治地位问题。19世纪初, 约翰·马歇尔大法官在对“切罗基部族诉佐治亚州”和“伍斯特诉佐治亚州”两案中作出了对印第安人地位影响深远的判决, 部落既非独立国家又非从属国家, 而是美国的“国内依附族群”。1887年的道斯法案规定了印第安人获得公民权的程序, , 需待取得份地后25年。1905年最高法院宣布取得份地之日, 即成为美国公民, 而不必等待25年, 1916年又宣布暂缓执行。1924年, 国会通过《印第安人的公民权法》, 宣布美国全境的印第安人都拥有公民权。美国白人社会在一定程度上允许白人主体文化下部落文化的存在, 但同化部落文化的初衷始终不变。实际上印第安人拥有三重人格: 部落成员、联邦政府的‘被监护人’、美国公民。1968年, 美国政府制定了《印第安人民权法》, 宣布印第安人与其他美国人一样享有宪法前十条修正案规定的各项权利。1981年经美国政府认可的部落已有283个,而争取部落资格的还有175个, 事实上,印第安人被认为是有别于其它种族集团的下一等的特殊种族。今天在高度现代化美国社会的渗透和影响下, 印第安人的土著的传统文化体系已被搞得支离破碎, 它们既未保存和发扬传统文化的长处, 也未充分享有现代文化雨露的滋润, 它既没有在新条件下发展新的独特文化体系, 也未完全溶化白人的现代文化。美国印第安人难圆“美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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