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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自由的一种历史阐释

更新时间  2004-02-19 作者:李 剑 鸣

——评埃里克•方纳的《美国自由的故事》[1]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历史系德威特•克林顿讲座教授埃里克•方纳,曾于2000年夏天来中国访问讲学,那时他的《美国自由的故事》出版不久,在他和中国同行的交流中,这部新著及其主题就成了一个重要的话题。时隔两年多之后,这部著作的中译本便告问世,[2]并且在读书界引起了相当热烈的反响,和以往美国史译作的影响仅限于史学圈的情形,颇有不一样的地方。这本书讨论的是一个能引起广泛兴趣的重要问题,而作者又是曾任美国历史学家组织和美国历史协会这两大学术团体主席的知名学者,受到较大范围的关注自在情理之中。不同专业背景和不同阅读兴趣的读者,对于这部美国自由史可能有不同的解读;我本人专治美国史,出于专业的癖好,更关心的是方纳对美国自由的历史特性的把握,更重视他的研究方法和对相关文献的使用,也想梳理其思想和学术的渊源。当然,我还要补充一句:这个“方纳版”的美国自由的故事,只是美国自由的一种历史阐释,不能将它完全等同于美国自由的历史本身。

一、什么是“美国自由”

《美国自由的故事》叙述的是自由的观念在美国生活中不断演化的历史。[3]方纳在引言中对全书的主旨和思路做了交待,提要钩玄,言简意赅。他要讲述的美国自由的故事,不是关于一套超越时间的概念的历史,也不是自由的观念朝着某种先定的目标演进的过程,而是一个充满辩论、意见分歧和斗争的自由的故事。据他看来,在美国历史中,作为“观念”的自由并非一个固定的理念,而是一个在各种社会条件作用下不断变动、不断被重新界定的概念;作为“经验”的自由也不是一路凯歌行进,少数种族和女性群体为争取自由而抗争,不同阶级之间围绕自由的定义权和谁可以享有自由而开展斗争,这不仅推动美国自由的定义发生变动,而且促成了享有自由的范围不断扩大。因此,他的叙述围绕自由的含义、自由得以实现的社会条件和自由的边界(即哪些人应当享有自由)这3个主题展开,着重讨论政治自由、公民自由、个人自由和经济自由这4个自由的“要素”在历史时空中的形成和演化。

自由首先是美国生活中的一个主导性价值,是一个深刻影响美国历史进程的核心观念。从方纳讲述的“故事”中,读者可以得到一个明确无误的印象:没有任何其他观念、没有任何其他词汇可以超过“自由”在美国历史和美国生活中的重要性;把握了自由的历史,就找到了一条认识美国社会文化及其演变的有效途径。

方纳没有对美国自由的起源做更远的追溯,而从殖民地时期英美政治文化中的自由谈起。殖民地时代的自由虽有明显的局限,但已经是一种广泛存在的观念和随处可见的现实。到了革命时期,自由成为“爱国者”的指路星辰,他们“都为自由发疯了”。[4]作为革命成果集大成的《联邦宪法》,明确声称其基本目标就是要保障人民得享“自由的赐福”。废奴派反对奴隶制的有力武器,就是美国人对“自由的崇奉”。对于黑人而言,内战是一场“争取自由的战争”。随后的重建,旨在将获得解放的“前奴隶”纳入“自由的范围”。在工业社会争取改善劳工处境和保障工会权利的改革派,大声疾呼“工业自由”。在罗斯福新政中,自由的定义得到更新,经济保障和自由之间建立了直接的联系。美国之参加两次世界大战,其目的都是“为自由而战”。在冷战年代,美国政府所宣称的对外政策的主旨,乃是率领“自由世界”反击“极权主义国家”的扩张。长期以来,妇女抗议运动的诉求涉及政治自由和处置自己身体的自由。黑人在民权运动中发出的最强烈呼声是,“现在就要自由”(freedom now)。甚至对消费市场的参与,也是以自由的名义而提出来的。到里根当政时,自由逐渐被自由派和左派所抛弃,而成为保守派的旗帜。可见,“自由”的确贯穿于美国历史的始终,渗透在美国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方纳说“不了解自由在美国演变的历史,一个人便无法真正地懂得美国社会”,这并不是一种广告词式的夸张。

然则,美国历史中的“自由”,并不是学者和理论家在书斋里冥思苦想、在沙龙中津津乐道的思想理念,而是一种存在于美国各阶层人们意识中的根深蒂固的观念,或者毋宁说是一种深入到大众“潜意识”层面的“情结”。用方纳的话说,美国的自由是“一种价值复合体和通过法律和公共政策来实施的经验”。可见,方纳讨论的是美国大众观念中自由概念的演化史。大众意识中的自由不是一种自成系统、逻辑严密的理论,而是人们所理解和向往的具体权利,以及为这些权利的合理性提供支持的各种观念和想法。从方纳的叙述中可以看到,从出入白宫和国会山的政治精英到边疆地区胼手胝足劳作的普通民众、从享受“自由劳动”成果的白人到处于奴隶制枷锁中的黑人、从争取“生存工资”的工人到反抗性别歧视的妇女,所使用的都是“自由的语言”;正是他们对自由的理解和对权利的诉求,丰富了自由的内涵,扩大了自由的范围。通过村镇会议的辩论、街头巷尾的议论、高大的自由女神像、“自由列车”展览、通俗的宣传画和各种文艺作品,自由在大众观念中的深度得以不断显示。自由的含义之所以具有不确定性,正是因为对自由进行界定的乃是处于不同时代、不同情势中的大众;自由的观念之能深刻影响美国历史进程,也正是由于它深入到大众意识中,成为一种不证自明的真理,一种检验人间行为的合理性的天然尺度。

不过,大众观念中的自由包含的内容十分丰富和驳杂,因为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自由的涵义并不一样,对于不同的人,自由代表着不同的、甚至是相互冲突的东西。方纳深刻地揭示了美国自由的这种变动不居、错综复杂的历史特性,这正是《美国自由的故事》在学术上的最大创获。例如,在19世纪30-40年代争取自由土地运动的人看来,“土地的自由”将使劳动者从“工资奴隶制”中“解放”出来;19世纪的妇女奋力争取的自由,主要是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这将有助于她们打碎“性别奴隶制”的枷锁。但是,处于奴役之中的黑人,对于“工资奴隶制”和“性别奴隶制”的说法都不以为然,因为“自由劳动”、婚姻和家庭,正是他们求之不得的东西。在20世纪,自由的涵义和范围仍在不断发生变动。经过“大萧条”所带来的不安全感的冲击之后,“经济保障”成为自由的中心内容。到20世纪50年代,“消费自由”成为时髦观念,单门独户的郊区住宅和私人汽车,都成了自由的标志。在50-60年代始于街头、成于最高法院判决的“权利革命”,则“完成了美国自由的一种转化,自由从一套主要由白人男性享有的限制性权利转化为一种包含平等、社会承认和自决权的非限制性权利”。从历史上看,有的群体侧重政治自由,有的群体则强调经济自由;在有的时期个人自由居于核心位置,在另一些时期则以公民自由为主要诉求。

关于这种大众自由观念的起源,则是另一个复杂的故事,方纳在书中未做详述。但他反复强调一点:自由概念的演变是通过一系列辩论和斗争而实现的。实际上,每一次斗争和辩论的结果,都将自由的观念更深地楔入大众意识的深处。自由不断突破各种限制而扩展到大众生活的各个角落,在这个过程中,美国自由逐渐形成了自身的特征。哈耶克曾说过,众人长期积累的经验要多于一个人拥有的经验;有效制度的形成并非通过人为的设计,而是许多人的分别行动和相互交往的自然产物;因此,自由的价值主要在于它能为未经有意设计的东西提供生长的机会;自由的社会所能提供的只是可能性,而非必然性。[5]从这种观点来看待美国大众自由观的演变,可以得到一点意味深长的启示:美国自由不是天才和圣贤的教诲,而是大众的想法与经验的融汇和凝聚;美国社会允许不同的自由概念和权利诉求展开竞争和较量,这才是美国作为“自由社会”的本质特征;而不同的自由概念和权利诉求“自由地”竞争和较量的结果,使美国自由的内涵得以不断丰富。

诚然,有的自由主义理论反对将自由和权利划等号,但自由作为美国历史中的一种经验,的确是通过转化成具体的、实在的权利与豁免而得到体现的。在美国社会的演进中,通过对个人权利的张扬和保护,将强制和压迫减少到较低的程度,使个人的自主性得到了充分的发挥。由此可见,要了解英美自由主义,不能仅从自由主义的理论典籍着眼,而要从权利在英美等国的历史演化中去寻找,从大众所理解、所追求、所不断重新界定的自由观念中去探求。如果采取“理论优先”的立场,将阐释自由的自由主义理论视为自由的经典形态,认为只要掌握了洛克、孟德斯鸠、伯克、贡斯当、哈耶克、罗尔斯等人的理论,就把握了西方自由主义的精髓,只要构建出自由的理论就可以造就一个自由的社会,这实际上是一种本末倒置。方纳在《美国自由的故事》中,没有着力梳理西方思想中关于自由的学理性认知,而通盘叙说不同时期的不同群体和个人对自由的理解,以及他们对自由的定义权的争夺。这与那种以理论代替历史、以思想覆盖知识的倾向,形成了鲜明的对照。方纳的这部美国自由史,是实证而非超验的,是辩证而非机械的,它对于中国思想界如何把握西方自由主义思想,具有毋庸置疑的启迪意义。

同时,方纳也没有忘记提醒读者,美国自由的故事“不是一部有着预先设定的开端和结局的神话般的英雄史诗,而毋宁是一部成功和失败交织的、没有确定结局的历史”。也就是说,美国“自由的历史”并不是“一种直线式的进步”,它是一个并不完美的故事,充满着各种缺失和局限。方纳特别强调美国自由观念演变和自由范围扩展的曲折性和复杂性,对自由的历史采取了一种辩证的态度,这对各种美化或理想化美国自由的倾向,具有某种针砭作用。

在美国历史上,对于“自由”的体验往往只是一部分美国人的经历,享有自由的范围长期存在局限。自由曾是一种基于种族、性别和财产的特权,许多人被权力、法律和习俗排除在“自由的范围”以外;对自由的享有曾被附加许多限制性的条件,如理性、财产、爱国、血缘、身份、性别等等,不能满足这些附加条件的人,就被自动剥夺了享有自由的机会。而且,一些人享有的自由,有时是以其他人的不自由为代价的;一些人所宣称的自由,正是对其他人的自由的漠视甚至否认。另外,自由还时常处于权力的威胁之中,特别是当自由的定义权和政治权力掌握同一批人手中时,他们就可以任意将他们需要的东西加进自由的定义,将他们不喜欢的东西排除在自由的定义以外,从而剥夺他们所憎恶的人或组织的权利。从美国的历史经验看,政府利用自由的定义权固然促进了自由范围的扩大,同时也造成了自由的丧失;如果没有民间的自由定义权的制约和抗衡,政府完全可能经常以自由的名义来侵害自由。

还有一个事实同样鲜明地体现了美国自由的局限性,这就是“美国人”的定义给自由带来的民族排他性。在美国历史上,享有自由的范围一直是和美国人的定义联系在一起的。美国人口在种族和族裔方面存在突出的多样性,随着新移民群体的不断涌入,“谁是美国人”这一个问题就一再引起社会的关注。“美国人”不是一个单纯的国籍范畴,也不是基于人种或民族而界定的,它包含着丰富的文化和历史的内涵,往往与特权意识和自豪感紧密联系在一起。在历史中逐渐形成的“美国人”的认同标志中,“自由”居于核心的地位。路易斯•布兰代斯大法官曾经宣称,“自由已将我们编织在一起而成为美国人”;一位参与民意调查的无名人士也认为,“当一个美国人就意味着做一个自由的人”。方纳在论述中也诉诸“美国人”的定义,例如,他在谈到革命时代黑人对自由的理解时,说他们“由此变成了真正的美国人了”。可见,“美国人”定义的第一个要素是“自由的”人,是应当享有自由的人;因而自由就变成了美国人的特权,懂得享受自由也就成了美国人特有的秉赋。以此为标准,那些“不自由”或“不配享有自由”的人,就被排除在“美国人”之外;反过来,既然不是“美国人”,不能享有自由也就成为一种可以理解、可以接受、甚至值得想望的事情。从这种意义上说,美国自由承袭了不列颠自由中的民族主义和仇视外国人的成分,而美国人也继承了当年“英国臣民”将自由视为自己的特权的习惯。随着多元文化主义逐渐兴起,“美国人”的范围在扩大,“应当享有自由”的群体也在增多。另一方面,既然享有自由乃是美国人特有的品质,向外输出自由、或者去解放那些“不自由”的民族,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了美国人的“责任”。

虽然美国自由定义在不断变动,但定义的方式却有一贯的特点,就是通过假想的或真实的对立面来界定自由。在内战以前,自由往往是通过与奴隶制的对照而加以强调的,奴隶制甚至被认为有助于培养南部的“自由精神”,使白人的自由成为可能。在工业时代,自由与垄断、财富专权处于对立状态。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自由的对立物跨越大洋,与法西斯及其所象征的暴虐和极权尖锐对立。冷战时代的自由,自然将共产主义推到了对立面。方纳对这种定义自由的“二元对立论”表示不满,认为它“在揭示一部分真实的同时,掩饰了其他的部分,此外还模糊了看起来相互排斥的观念事实上存在思想意识方面的彼此联系的程度。”但问题还不止于此。由于美国人把自由视为人的基本价值,如果通过对立面来界定自由,那么享有自由的人就成为高贵者,而处于奴役或不自由状态的人,通常是因为他们不具备享有自由的品质或禀赋。于是,自由就成为“自由者”的应得之物,成了一种按地位、种族、性别和国籍而分配的部分人的特权。根据这种逻辑,使用契约仆、奴役黑人、将妇女置于依附地位、推行海外扩张、倡导文化霸权,都不仅与自由毫不矛盾,而且还可以用自由的名义而进行。国内学者有时对美国一些价值观念表面的矛盾性感到困惑,在难以得到学理上的确切理解时,就将这种矛盾归结为“资产阶级价值观”的“虚伪性”。从自由概念的界定方式来看,这种矛盾性正是上述“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的产物。

在方纳讲述的“美国自由的故事”中,读者还可以看到美国自由的其他面相。在美国生活中,自由是一个无可替代的核心观念,被作为一种标准,甚至被视为生活的目的和意义之所在。这表明美国人对于自由的确有一种价值上的崇奉。但是,美国历史中的自由有时还被当作一种全能的工具,被用于“多种多样的目的”。方纳指出:“正如从废奴主义者到当代的保守主义者这些群体所意识到的一样,‘抓住’像自由这样的词,就等于在政治冲突中取得一个具有威慑力的位置。”南部奴隶主集团曾运用自由话语来论证奴隶制的合理性,甚至宣称,“没有奴隶制,自由将是不可能的”。于是,一个存在大量没有基本权利的人口的国家,可以被毫无疑义地称作“自由的帝国”。关于两性的理论和家庭与公共领域分离的观点,长期支持着对妇女政治权利的限制。契约自由的观点曾经是否定和限制工会权利的重要工具。自由的历史经常被官方和某些团体当作“爱国主义”的教材。自由还被商家用作广告词汇:“没有商品的自由交换,就不会有拥有自由的人民”。美国的对外政策也往往借自由之名而行扩张之实;冷战年代的国际关系,更被纳入自由与极权的斗争框架之中。学者们看到这种情形,不免抱怨自由遭到了滥用;[6]但这正是自由的工具性所带来的弊端,而且这类弊端必然损害自由作为一种价值的真实性。

二、思想与学术的渊源

方纳在《美国自由的故事》的引言中,简略回顾了他本人的治学道路和最近30年美国史学的发展,为了解《美国自由的故事》的由来提供了一些线索。但是,只有从更宽阔的背景中来看待方纳的写作,才能准确把握《美国自由的故事》在学术和思想上的渊源。

方纳对于美国自由的理解,既体现了他本人的思想倾向,也反映了美国最近数十年舆论气候的变动。方纳对于美国自由史中的缺失和局限的揭示,与传唱已久的美国自由颂歌显得很不合拍,表现了一个真诚的知识分子所具有的历史洞察力和社会批判意识。方纳出生于纽约一个左派犹太知识分子家庭,他的父亲和叔父都曾因立场激进而受到迫害,这种家庭背景与方纳后来同情社会弱势群体的倾向,可能存在一定的联系。方纳曾谈到,他的父亲对他的美国史观发生过影响,使他较早注意到一大批被正规历史教科书过滤掉的美国历史事件、思想和人物。[7]同样重要的是,方纳在学术成长的历程中,经受了民权运动、反正统文化运动、反战运动和新左派思潮的冲击和感染。这些运动在思想主张、斗争策略和目标各方面均有种种差别,但它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对主流价值观和长期默认的习惯、制度提出挑战。这种倾向所营造的思想氛围,并没有随运动的沉寂和思潮的平息而消散,而是继续对学术界的思想取向发生潜移默化的作用。方纳的“美国自由的故事”挑战了正统版本的自由史,他反复强调,美国自由的故事不是一部凯歌高奏的英雄史诗,而是既有胜利和成功,也充满失败和缺陷。他揭示了不同人群争取自由的历程的曲折性,展现了自由内涵的复杂性、有争议性和不确定性。他还明确提出,目前在美国生活中“占主导地位的自由观决不是美国传统中惟一的自由观”,并否认美国思想中存在一种经典的、正统的自由观念。这也许是该书出版后引起强烈反响的一个重要原因。[8]他所借以重新审视美国自由的资源,主要来自20世纪中期以来美国思想和学术的发展。此外,方纳在最近的一次访谈中谈到,他的写作还受到了20世纪90年代美国国内政治倾向和冷战后的思想氛围的影响。[9]这为把握方纳的写作意图提供了一个新的线索,也有助于了解他对美国自由的理解是如何形成的。

最能反映方纳的思想倾向的地方,是书中关于激进劳工组织和美国共产党与美国自由的关系的论述。劳工激进分子和社会主义者曾被主流思想认定为“反美”和“非美”的群体,但在方纳的笔下,他们同样是美国自由故事的参与者。他认为,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社会主义运动正是在自由的旗帜下获得了很大的进展;世界产业工人协会“争取公开表达意见的权利的战斗,为言论自由的观念注入了新的涵义”。在他看来,美国共产党也根本不是美国自由的对立面,美共同样参与了美国自由的界定,促进了人们对于公民自由的理解。于是,方纳就在美国激进主义传统和自由主义传统之间架设了一道桥梁,将自由主义视为激进主义的资源。[10]这种观点如果不是横生旁出的“异端”之见,也应当说带有明显的左派色彩。

在美国社会和学术界风行了数十年的多元文化主义,也给《美国自由的故事》打下了明显的印记。美国传统史学注重历史的连续性和直线式演进,将美国历史等同于盎格鲁-撒克逊居民的经历,而对于参与历史运动、或被动卷入历史运动的其他种族和族裔群体,则很少从正面着笔。随着多元文化主义在史学界的影响日益扩大,美国文化的纯一性和统一性遭到了分解,那些长期受到排斥的少数种族和族裔群体,逐渐成为美国历史的重要角色,不仅他们的经历被整合到美国历史的框架中,而且出现了越来越多的从他们的视角阐释美国历史的论著。如果按照传统史学的路径,美国自由史的主角无疑是盎格鲁-撒克逊白人,少数种族和族裔不会有一席之地。但方纳在讲述“美国自由的故事”时则反其道而行之,写出了一部包容性更广的美国自由史。在这部历史中,黑人、新移民和妇女这些以往被认为和美国自由不相干的群体,对扩展自由的涵义、拓宽自由的范围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自由”不仅是国会山辩论的主题,也是种植园奴隶和城市贫民窟中新移民的热望;不仅是西进移民的指路星辰,也是民权斗士的旗帜。方纳感到,“过去30年来的学术发展已使当代史学家要比霍夫斯塔特以及他同时代的历史学家更为明显地认识到,在任何美国史写作中,必须包括不同美国人的不同观点和声音”。因此,在《美国自由的故事》,涉及黑人和其他少数族裔群体的内容占有相当大的篇幅;各种非盎格鲁-撒克逊人群的“观点和声音”,是推动自由的定义不断变化的重要因素;民权运动和其他少数族裔的斗争,对改变美国自由的内涵具有尤其突出的意义。这样一种自由史,在30年前完全是不可想象的。

当然,《美国自由的故事》的上述特点,也是美国史学近期发展趋向的反映,甚至可以说,美国“新史学”的不断成熟,为方纳的写作营造了一种适当的学术氛围。方纳不仅大量吸收了“新史学”的研究成果,而且采用了“从下向上”看历史的视角,以大众的自由观为核心内容,注重普通人争取自由的斗争对美国自由史的意义。他用较多的笔墨描述了底层人群的自由理想和权利诉求,并且明确指出:“自由的含义的建构,并非仅是通过国会辩论和政治论文而进行的,它同样也发生在种植园里、罢工纠察线上、住房前庭和卧室之中”;“推动自由在美国历史上扩展的动力,正是来自这些被排斥的群体按照自己对自由的理解而不断开展的争取享有完整的自由的斗争”。这种自由史的写法,与传统的思想史有很大的区别。在方纳的老师理查德•霍夫斯塔特看来,“美国政治传统”的缔造者是从本杰明•富兰克林到富兰克林•罗斯福这样的政治精英人物;[11]而在方纳的“美国自由的故事”中,则有“一批背景丰富多彩的角色”,既有政治精英,也有产业工人,既有政论作者,也有家庭主妇。按照方纳的论说理路,如果真有所谓“美国自由主义传统”,其缔造者的队伍必定十分庞大,而且成分复杂多样。不过,研究普通人的自由观,必然受到缺乏思想史资料的制约,往往显得不够清晰和具体;特别是在涉及黑人的自由观念时,仍不得不倚重黑人精英人物的言论。

方纳在论述美国自由的演变时,大量运用了种族、性别和阶级这3个分析范畴。这同样体现了“新史学”的影响。美国史学在最近几十年的发展中,分析范畴变得愈益丰富多样,除原来的“阶级”、“地域”、“利益集团”等之外,“种族”、“性别”成了两个得到广泛运用的概念。这些概念所具有的强大的分析功能,使许多老问题显现出了新的意义,尤其是进一步揭示了美国历史的多样性,使许多遭到忽略、压缩乃至删除的历史记忆得以恢复,使原来居于边角的史事产生了中心的意义。方纳运用“种族”、“性别”和“阶级”等分析范畴,将黑人、少数族裔、新移民、妇女和工人的自由观熔铸到“美国自由的故事”的框架中,视之为界定和重新界定“美国自由”的重要资源。他尤其关注黑人、妇女等群体在美国历史的关键时期对自由观念变动所发挥的影响。他还涉及了黑人妇女和劳工妇女对于自由的理解,从而将“种族”、“性别”和“阶级”这3个范畴紧密地结合在起来。

方纳声称要讲述“一个能够连贯而生动地表现美国政治文化以及它特有的政治语言本身演进的故事”,这表现了他的另一个学术雄心:针对美国史学“零碎化”的弊端,他要以自由观念的演变为中心构筑一种综合性的历史叙事。20世纪50、60年代以来,美国史学在专题化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与之俱来的是日益严重的“零碎化”问题。美国史学家对这种状况的不满由来已久。方纳的老师霍夫斯塔特,在去世前曾试图以政治文化为中心写一部综合性的美国史;赫伯特•古特曼生前也大声呼唤“新的综合”。方纳作为美国新一代史学家的代表人物,在宏观综合方面颇有建树。他的《重建:美国未完成的革命》,[12]乃是重建史领域的扛鼎之作。不过,写作一部贯通整个美国历史的自由的故事,显然是一项难度更大的工程。一方面,这种时间跨度大的综合叙事,需要一条具有极强的一致性和黏着力的主线,从而使许多看似不相关的史事呈现内在的联系,形成一个彼此联结、易于理解的整体;另一方面,这一综合研究需要对数量巨大而分散繁复的第二手论著加以梳理,从中提炼出可在自己的叙事框架中产生意义的材料和论点。事实证明,方纳具有敏锐的学术眼光和思想洞察力,他抓住了作为历史形态的自由观念所表现出的大众性、多样性、包容性、有争议性和不确定性,以此来组织“美国自由的故事”,从而将建国之父和黑人奴隶、知识精英和家庭主妇编织在同一个“故事情节”中,并且使“那些与主流思潮相悖的声音、被否决了的立场以及遭到排斥的理论”产生了不能忽视的意义。同时,方纳在梳理和吸收史学界的研究成果方面,所下的功夫也可堪称道。在美国学术界,自由和权利历来是一个颇受关注的课题,关于各个时期的自由观念及其历史演变的专题论著,可谓“汗牛充栋”,有些还是难得的传世佳作。方纳对数千种不同性质的研究文献做了得体的处理,体现了一个成熟的历史学家驾驭材料的深厚功力。

《美国自由的故事》还是对史学过度专业化趋向的一种反拨。19世纪末美国史学成为一个专业性的学科以后,基于档案研究的脚注繁复的专题著述,成为主导性的历史写作方式。专业化固然是史学在学术上走向成熟的必要途径,但过度专业化则使之不断远离大众,成为纯粹专家之间的对话。方纳作为美国史学界的前沿学者,对这种局面自然不能无动于衷。他的《美国自由的故事》虽然同样包含专深的知识,但他有意写成一部可以进入大众阅读视野的作品。仅看书名,就可体会方纳这方面的用意。他没有采用“美国自由史”(a history of american freedom)一类的标题,而巧妙地借用了“故事”这个字眼。历史(history)本来就是一种故事(story),历史学家本是“讲故事”(story-telling)的能手,这样才能展现史学的魅力。方纳用他那种清晰流畅的文笔、简洁明快的叙述方式和深入浅出的理论阐释,讲述了一个以大众体验为中心线索的美国自由的故事。当然,他对大众性的追求,并不是以牺牲学术性为代价的;相反,书中那种平实中性的行文和翔实丰厚的参考文献,乃是方纳在学术上执著和真诚的标记。

另外,《美国自由的故事》也可视为方纳学术生涯中一个水到渠成的阶段性小结,是他在美国史领域长期探索的结果。有的中国学者注意到,一些西方发达国家的“一流历史学家”的学术生涯,通常是“从微观探究起家”,最终走上“高水平综合思考的升华性的学术道路”。[13]方纳走的正是一条这样的道路。本书译者王希在“译后记”中,简要而系统地介绍了方纳的治学之路和史学成就。[14]从《自由土地、自由劳动和自由的人》[15]到《重建:美国未完成的革命》,再到《美国自由的故事》,方纳大致用了30年时间走过了从专家到大家的成长道路。他的这部美国自由史,已经超越西方学术史上的许多类似著作。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立志要写一部《自由史》,可是出于种种令后人揣摩不透的原因,他最终没有完成这一计划。[16]法国作家贡斯当讨论过“古代人的自由和现代人的自由”的差别,字里行间透出历史的意蕴,但毕竟不是系统的历史著述。[17]方纳的著作以自由观念的演变为经,以不同时代的权利状况为纬,是一部比较系统的美国自由史,可以作为了解西方自由的一种富有价值的史学文献。

尽管如此,若用理想化的眼光来看,方纳的这本书很难称得上是一部宏博精深之作。作为思想史,它缺少佩里•米勒的《新英格兰思想》那种深邃的思辨;作为大众历史,它又没有丹尼尔•布尔斯廷的《美国人》那种引人入胜的故事性和斐然可读的文采;作为纯正的学术著作,它也不像霍夫斯塔特的作品那样具有典雅庄重的风格。[18]诚然,要求一个学者同时具备其他同样优秀的学者的禀赋,实在近乎苛求;不过,对待方纳这样一位“当代美国最有影响力的历史学家”的著作,读者难免会采用更加严厉苛刻的评判标准。[19]实际上,将他的著作和美国其他史学名作加以比照而进行评论,反映出人们对他在美国史学史上的地位怀有更高的期待。

三、若干值得探讨的问题

方纳所讲述的“美国自由的故事”不是一个圆满完美的童话,而他作为讲述者也并非做得十全十美而无可挑剔。由于方纳所掌握的文献和知识实在大大超出一般人所能把握的程度,要从学识的角度全面评论他的这本书,以一人之力是根本办不到的;但是,如果从该书所包含的思想观点和采用的写法着眼,或许能够发现一些值得进一步讨论的问题。

任何历史学家在面对一个研究对象时,必须依据一定的标准进行取舍;正是这种对问题和材料的选择性,保证了他所写出的历史既能表达他对历史的认识,也可以让读者理解和接受。方纳在阐释美国自由的历史时,虽然在时间上贯通整个美国历史,但其内容的安排则带有很强的选择性。他的叙述围绕某些关键时期和某些重大问题而展开,侧重自由观念的内涵以及不同时期的不同人群对自由的理解。至于自由的观念如何支持或制约人们对自由的追求、如何影响人们的行为方式和生活态度,方纳并未加以深入讨论。伯纳德•贝林在《美国革命的思想意识渊源》一书中,用较大篇幅论述了美国革命前夕和革命过程中的自由观念,同时也揭示了观念对革命的起源和进程的影响。[20]《美国自由的故事》中缺少这样的点睛之笔。书中对作为“观念”的自由讨论得相当深入,同时却掩盖了对作为“经验”的自由的把握。对读者来说,印象最深的可能是自由的定义的变化,而对自由的实际形态的演变则不甚了然。从这个意义上说,方纳讲述的只是半个“美国自由的故事”。

就各个历史时段而言,方纳在详略安排上当然是自有考虑的,但他对于美国革命时期的自由观念却未加充分讨论,不足以让读者深入了解美国自由的诞生。从人类历史的经验来看,某些关键时期形成的观念和制度,经过后人的改造和神化,往往具有某种经典性,成为后来相应的观念与制度的合理性的源泉。美国革命时期的自由观念及相关制度,在后来的美国历史中就具有这种效应。从方纳的书中可以读到,不同时期的不同群体都不约而同地引述《独立宣言》、《联邦宪法》以及建国之父的言论,以强化自己的自由定义的说服力,这表明革命时代的自由观的确具有经典意义。方纳虽然提到“美国自由诞生于革命之中”,但仅用了一个小节的篇幅来叙述这个诞生过程,这种份量的分配和这段历史的重要性显然是不相称的。诚然,以往的相关研究已经相当充分,但并不妨碍方纳从本书的主旨着眼来做一番重新考察。例如,在革命时期的自由观念中,哪些内容后来积淀为自由定义的经典成分?哪些内容经过后人的误读和改编而融入了自由的新定义之中?这样的问题应当很有研究的价值。另外,方纳将革命时期自由和权利观念的转变称作“自由的民主化”,似有超历史之嫌。革命时代的民主概念和后来的理解有诸多不同,革命领导人对于民主大多怀有相当复杂的感受。在这种情况下,用“民主化”来描述自由从“英国人的权利”向“普遍人权”的转化,看来是可以商榷的。

方纳声言要在书中探讨3个“相互关联的主题”,实际上,他对“自由的含义”和“自由的边界”论述甚为详尽,而关于“自由得以实现的社会条件”的讨论,虽然他既有明确的意识,也有很好的构想,但未能抓住问题的要害。他曾谈到,自己比较关注“思想和经验之间”的“复杂关系”,但在本书中他未能在作为观念的自由和作为实践的自由之间建立清晰的事实关联。他注意到,“美国国内的社会政治斗争”“不断地主导了自由涵义的变化”,但他涉及的主要是思想和观念的交锋,而且对于这种交锋何以“使自由成为可能”也语焉不详。他也曾提及,关于自由的辩论直接导向诸如“种种公共制度、经济与社会关系将如何影响到那些个人所能获得的选择的性质和范围”这样的问题,但读罢全书,对此仍没有一个十分明确的印象。译者王希在关于该书的评论中提出了一些发人深省的问题:“非主流自由观如何转化成为具体的法律和公共政策,方纳并没有作详细的讨论。如同方纳自己所强调的,现实中的自由是通过法律和公共政策来体现的,那么,这个转换是怎样发生的?通过什么机制和渠道?”[21]方纳对这类问题的忽略,大大影响了《美国自由的故事》的学术深度。

同时,从《美国自由的故事》中可以看出,自由在美国文化中不仅是一种普遍价值,同时又一种“实用的”工具,某些群体的代言人往往根据当前的利益要求来定义自由,然后将他们定义的自由转换为具体的权利,再将这些权利当作争取的目标,经过这样一番循环转化之后,他们的特定要求和具体目标就变成了普遍的自由,从而具备不容质疑的合理性和神圣性。[22]这种策略使抽象的自由概念变得无关紧要,也使自由的定义变动不居。对于美国历史中围绕自由观念的分歧和辩论以及由此产生的自由的不确定性,方纳在书中做了充分阐述,表明他对美国自由的上述特性深有感悟。但是,他对自由观念中的一致性未能给予充分的注意。自由的概念的确在不断发生变动,但其中是否有某些不变的内涵?不同群体对于自由的理解除了存在差异乃至冲突之外,是否还有一些共通之处?如果历史中的自由观念中根本不存在不变的和共通的成份,那么不同时期的不同群体使用同一种“自由的话语”来争取和扩大权利,就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方纳之所以没有充分揭示自由观念中的不变的和共通的成分,可能和他未能深入探究精英思想和大众观念之间的互动有一定的联系。精英思想中的自由观念,与欧美思想界的自由主义理论有着更直接的联系,在某种意义上乃是他们对于生活中的自由经验加以提炼的结果。同时,精英思想往往具有更宽阔的传播途径,能够渗透到大众思维中,成为大众自由话语的重要资源。从精英思想到大众观念的这一转化过程,不妨叫做“自由主义的常识化”。[23]当然,大众观念也可能作用于精英思想,影响到他们关于自由的界定。精英思想和大众观念的这种互动,可能是促成自由观念变动不居的一个因素。从理论上说明这一点并不困难,但要从纷繁的史实中找出两者之间的实际关联,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例如,黑人奴隶关于自由的理解,通过何种方式、在何种程度上受到了精英思想的影响?移民工人和农场佃户的权利诉求,如何融入了关于自由的主流定义?不同时期的妇女运动活动家,是如何运用“经典的”自由话语来争取特定的目标的?富兰克林•罗斯福的4大自由在美国的“自由主义传统”中占有何种地位?妇女和黑人争取权利的实践对自由观念的最大影响,是否表现为将传统自由主义理论认为与自由不相容的平等观念整合进了自由的内涵?对这些问题的探讨,显然可以进一步深化关于美国自由的理解。

方纳在书的“引言”中提到了“自由和政治体制的关系”,但他侧重的是政府权威与自由的实现之间的关系,而没有对自由和民主的关系加以深入论述。欧美有的自由主义理论否认自由和民主具有天然的亲和性:自由的社会可以是非民主的,而民主的国家则可能很少甚至没有自由;民主的政体完全可能危害乃至剥夺人民的自由。但从美国的历史经验来看,自由和民主在整体上保持了一种相辅相成、齐头并进的趋势,自由实际上成为了民主的目的。这或许是美国民主的最大特色。这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但方纳在书中只是偶尔涉及,而没有加以深究。从思想史的角度说,自由和民主在美国历史中所表现出的亲和性,是否和美国人特有的“自由情结”以及他们对自由和权力的关系的理解有较大关联?美国的自由观念有一个经久不变的特征,就是将自由视为没有或较少政府强制的状态,“一种免于权力和他人控制的状态”。在革命和建国时代,人们普遍倾向于将自由和权力对立起来,认为权力具有“邪恶的本性”,乃是自由的天敌;因此,保障自由的有效方式就是通过宪法、特别是“权利法案”来限定权力的合法范围,使其不得入侵“自由领地”,并用“有限政府”和分权制衡机制来制约权力,防止或减轻权力对自由的危害。诚然,在后来某些历史时期出现过调和自由与权力的关系的思潮,主张借助权力来维护和争取自由;但这种思潮始终受到质疑和抵制。权力在某些从前属于私人的领域发挥的作用的确有所扩大,但并没有冲毁“自由领地”的边界。而且,官方自由话语不断遇到民间自由话语的挑战,普通公民经常和权势人物争夺自由的定义权,这也抑制了民主对自由造成伤害的可能性。另一方面,自由观念乃是美国不同群体和众多主张的“交叉重合的共识”(overlapping consensus)[24],正是这种“交叉重合的共识”,使众多的群体能够同在民主的框架内采用合法手段来争取和维护各自的权利。在美国这样一个利益高度多元化、因而充满冲突的社会,如果没有自由这个“交叉重合的共识”,民主是不可能平稳运行的。

另外,中国读者在阅读《美国自由的故事》时,可能还会不自觉地在内心发问:为什么美国人如此钟情于自由?自由为什么能够成为美国文化的一种核心价值?美国自由和英国自由、法国自由存在什么差异和一致性?这样一些问题来自于中国读者的特有关切,因为人们在阅读时难免和本土文化及本国历史加以对比,随之产生种种联想。而且,从学理上说,要深刻理解自由在美国生活中的意义,也的确需要运用比较的方法。方纳虽然提到“自由的历史是一部实实在在的国际史”,但他在书中仅仅涉及不同历史时段之间的纵向比较,而没有在不同国家之间进行对比。既然自由并非为美国所独有,就完全可以进行显性或隐性的比较。即便某些社会没有英美意义上的自由概念,也谈不上作为历史经验的自由,但基于差异性的比较,也有助于加深对美国自由的认识。当然,治学须有侧重,著述须有选择,方纳讲述的是“美国自由”的故事,比较研究乃是另一种类型的课题。这里提到的比较,毋宁是中国学者在研究美国自由史时应当重视的问题。

实际上,中国学者向来十分关注美国历史中的自由和权利问题,已经出版的论著不止一种。中国学者大多强调美国自由的阶级性和矛盾性,注重美国历史中那些侵害自由或不自由的现象,对没有自由的群体争取自由的斗争着墨尤多,而超历史的思想观念对于主题的选取和史实的剪裁有着支配性的影响。其实,中国学者注重的问题在方纳的书中也有讨论,但不同的是,方纳更注重历史的“情境”,在细节上更加准确,持论更具有历史感;而且,方纳的眼界更加开阔,关注的问题更具有学理的深度。

注释:

[1] 美国宾夕法尼亚印第安纳大学历史系王希教授提供了部分资料,并对本文提出了颇有见地的意见,特此致谢。

[2] 埃里克•方纳的《美国自由的故事》于1998年由纽约的诺顿公司出版,中文版由方纳的学生、宾夕法尼亚印第安纳大学历史系教授王希翻译,于2002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

[3] 美国学术界以自由为主题来讨论美国政治史和思想史的著作为数不少,影响较大者有路易斯•哈茨的《美国自由主义传统》(louis hartz, the liberal tradition in america: an interpretation of american political thought since the revolution, new york, 1955)等;方纳研究的是美国人生活中的自由观念的演变,而不是自由主义思潮的历史。

[4] 埃里克•方纳:《美国自由的故事》(王希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37页。以下凡未注明出处的引文,均出自该书。引文均与原文进行了核对,某些译法和中译本可能有一定的出入。

[5] 弗雷德里希•奥古斯特•哈耶克:《自由宪章》,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81-106页。

[6] 哈耶克:《自由宪章》,第21页。

[7] 王希:“方纳:一个并非神话的故事”,见方纳:《美国自由的故事》,附录,第514-515页。

[8] 在美国学术界,从学术上对《美国自由的故事》提出批评或商榷者不止一人,而历史学家西奥多•德雷珀同时还从思想倾向方面对方纳的写作进行质疑。他认为,方纳忽略了普通美国(白)人对自由的感受,而过于关注那些受到极度压迫的群体,涉及的大多是自由的阴暗面,其大部分内容乃是充满失意和挫折感的“美国不自由的故事”。见西奥多•德雷珀:“自由及其不满者”(theodore draper, “freedom and its discontents”),载《纽约书评》(the new york review of books),1999年9月23日,第59-61页。

[9] 埃里克•方纳、汪晖、王希:“关于《美国自由的故事》的对话”,《读书》,2003年第6期,第58页。

[10] 参见詹姆斯•奥克斯:“激进的自由派和自由的激进派:美国政治文化中的持异议传统”(james oakes, “radical liberals, liberal radicals: the dissenting tradition in american political culture”),载《美国史学评论》(reviews in american history),第27卷,第3期(1999年9月),第503-511页。

[11] 参见理查德•霍夫斯塔特:《美国政治传统及其缔造者》(richard hofstadter, the american political tradition and the men who made it),纽约1973年版。

[12] 埃里克•方纳:《重建:美国未完成的革命》(eric foner, reconstruction: america’s unfinished revolution 1863-1877),纽约1988年版。该书长达700页,是20世纪中期以后少见的大部头史学论著之一。

[13] 时殷弘:“历史研究的若干基本问题”,《史学月刊》,2001年第6期,第12页。

[14] 方纳:《美国自由的故事》,第513—534页。

[15] 埃里克•方纳:《自由土地、自由劳动和自由的人》(eric foner, free soil, free labor, free men: the ideology of the republican party before the civil war),纽约1970年版。该书是方纳在霍夫斯塔特指导下完成的博士论文,出版时他年仅28岁。

[16] 阿克顿:《自由与权力》,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11页。

[17] 邦雅曼•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23-48页。

[18] 美国历史学家加里•纳什在一篇关于《美国自由的故事》的评论中指出,自由是一个很大的题目,方纳的书只是一种综述性的考察,而不是要开辟新的领域;因此,这本书在更大程度上是一本面向普通读者、而非专业历史学家的著作。见加里•纳什关于《美国自由的故事》的书评,载《美国历史杂志》(the journal of american history),第87卷第1期(2000年6月),第182页。

[19] 诚如王希教授指出的,上述几种著作的写作背景、读者对象各不相同,而且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缺失;而《美国自由的故事》也具有以上作品所无法比拟的优点。将方纳的书和这些作品对比,意在说明,一部优秀的史学著作在学术、写作和风格各个方面均应具有出色的品质。

[20] 伯纳德•贝林:《美国革命的思想意识渊源》(bernard bailyn, the ideological origins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马萨诸塞州坎布里奇1967年版。

[21] 王希:“自由:一个尚未结束的美国故事——读埃里克•方纳的《美国自由的故事》”,《美国研究》,2002年第2期,第128页。

[22] 参见安东尼•德•雅赛:《重申自由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58-59页。他对将目标转化为权利的做法持批评态度。

[23] 李剑鸣:“美国独立战争爆发前的政治辩论及其意义”,《历史研究》,2000年第4期,第84-87页。

[24] 这个术语借自约翰•罗尔斯,但涵义与他的界定有所不同。见约翰•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译林出版社2000年版,第141-183页(本文的译法与该书中译本有所不同)。需要说明的是,“自由观念”作为美国社会各种冲突的见解和利益的“交叉重合的共识”,并非人为“建构”出来的,而是在历史中自然形成的。

(原载《世界历史》200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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