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府和大卫教派的较量
□ 丁林
2000年6月5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卡斯迪罗诉美国”(castillo vs united states)一案作出了对卡斯迪罗等人有利的一致裁决。卡斯迪罗等人违反联邦枪枝管理法的刑事案,将从最高判决30年监禁一减而为最高判决5年。这卡斯迪罗等是何许人也?他们就是大名鼎鼎的大卫教派的信徒。
大卫教派是一个小教派(cult),这样的小教派多如牛毛,在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下,联邦政府通常是能不碰就不碰。只有在小教派信徒涉入犯罪活动并有证据暴露的时候,政府才能针对犯罪活动展开调查取证程序。大卫教派在德克萨斯州维柯的庄园里囤积了大量武器,1993年2月28日,联邦烟酒火器管理局人员拿着搜查证找上门去,不料遭到大卫教派的火力反抗。这一切都有电视录象,我们现在还常常可以在电视上看到联邦探员中弹后从屋顶滚落的惊心动魄的景象。双方交战的结果是四名联邦人员和六名大卫教徒死亡,从而揭开了美国政府和大卫教派较量的序幕。
随后,联邦调查局介入,在德克萨斯州警的配合下,和烟酒火器管理局的人马一起,把大卫庄园团团围住。里面的人不肯出来,外面的人不敢进去,这样的对峙持续了51天。在得到司法部长雷诺首肯以后,4月19日,联邦调查局用坦克在大卫庄园的墙上撞了一个窟窿,从这个窟窿往里灌催泪瓦斯,企图用这个办法把里面的人逼出来。到中午时分,里面突然起火,火势引发里面囤积的大量燃料和弹药爆炸。轰然一声,大卫庄园一片火海。这一镜头出现在家家户户的电视机前,全国为之震惊。
在这一冲突中,大卫庄园里有80余人丧生,其中17人是儿童。
大卫教派的首领大卫•柯瑞希和绝大部分教徒都已葬身火海,但是,美国政府和大卫教派的司法较量,这时候还刚刚开始。
大卫教派在联邦政府的干预下毁于烈火的事件,激起了朝野保守主义者的极大愤怒,他们认为司法部和联邦调查局滥用权力,使用了不必要的过度的暴力来处理这一事件。在民间,保守的右翼极端分子,象麦克维这样的人,甚至在大卫事件两周年的时候,制造了俄克拉荷马联邦大楼大爆炸。
大卫庄园事件后,联邦检察官对十几个剩余的大卫教徒提起起诉,罪名从谋杀联邦执法人员到非法持有攻击性武器等等。根据宗教自由和政教分离的宪法原则,大卫教派本身的信仰是不受置疑的,大卫教派的组织和宗教活动也是合法的,这些都是法律不能干涉的。法律只干预具体个人的具体犯罪行为。在法庭上,检察官在陪审团面前出示了在废墟中找到的大卫教派囤积的396件武器,其中有48件非法改装的机关枪。司法部提供的证物重达12吨。有120多个政府方面的证人,其中包括40多个枪商,在法庭上证明,大卫教派在两年里购买了25万美元的枪支弹药。
1994年初,在大卫庄园事件差不多一年以后,联邦陪审团对剩余的大卫教徒作出审判,宣判其中四名被告无罪,另外的七名被告犯下了从过失杀人到违反枪枝管理法的较轻罪名。法庭裁定,他们都没有犯下共谋罪。大卫教徒还对持有攻击性武器的条款不服,逐级上诉,这就是本文开头的联邦最高法院上诉案的来历。
这一刑事宣判,尽管远没有达到检察官的要求,但毕竟是有罪判定,这让司法部长雷诺和手下一干人松了一口气,因为,如果陪审团不对这些剩余的大卫教徒判决有罪,那么联邦执法部门对大卫庄园采取行动的合理性就非常值得怀疑了。美国人的概念是,法律只应该管具体个人的具体犯罪行为,至于一伙人的宗教信仰和结社活动,你再怎样不喜欢,法律也是不可以干预的。难道真的有必要如此干涉大卫庄园吗?这是美国人难免要提出的问题。如果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否定的,司法部就很难逃脱滥权枉法的指责了。
在这样的时候,美国民众内心里久远的对政府权力的不信任就又出现了。和民众相比,政府可以动用的资源太多,力量太强,所以,当听到不同说法的时候美国人脑子里的第一个念头是不相信政府,怀疑政府隐瞒了一些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对司法部和联邦调查局的这种指责,七年来一直没有停息。大卫庄园事件以后,国会立即对司法部的处理提出质疑,司法部长雷诺不得不在国会听证会上承认,司法部和联邦调查局的处置是有失误的,这是她一生中最为困难的决定。但是,她斩钉截铁地指出,大卫庄园的悲剧应该由大卫•柯瑞希等人负责。在4月19日的事件中,联邦执法人员从来没有向大卫庄园开火,从来也没有冒险做过可能引起火灾和爆炸的事情。她向国会保证,如果联邦执法人员在处理大卫庄园事件中有任何违法行为,她一定会追查到底。
1999年,先从德克萨斯州警传出证据,证明联邦调查局在1993年4月19日使用过可能引发火灾的军用催泪弹,而不是以往一直说的只使用了不会引起火星的民用催泪弹。消息传出,国会震惊,这样的事情居然瞒了国会整整六年!司法部长雷诺表示震怒,发誓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几乎是同时,又有证据说明,在4月19日事件中,联邦调查局不仅向陆军借用了军用坦克,而且,有三名陆军特种部队的军人也在现场。这又是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
按照美国法律,正规武装力量是不能涉足国内治安的。第一任总统乔治•华盛顿说过,军队是一种“最危险的东西”。美国的正规军队只能用于对外战争。联邦调查局解释说,在执法需要的情况下,向军队借用装备是合法的,他们是只借装备不借人。那么,现场的三名军人是怎么回事呢?国防部经调查后说,这三名军人是以前协助训练烟酒火器管理局人员的,当时在现场“纯粹是被动的观察员”,绝对没有任何参与和动作。
可是,这一次国会不肯那么轻易相信司法部长雷诺了。有议员提出,因为雷诺自己有掩盖司法部失误的动机,所以没有能力调查她手下人的违法乱纪,因此要求雷诺辞职。雷诺一面对联邦调查局的失误和隐瞒事实表示震怒,一面表示将任命司法部外的独立调查力量来调查是否有联邦执法人员的滥权枉法。她任命密苏里州的前参议院约翰•丹福史(john danforth)为独立检察官,来调查联邦调查局在大卫庄园事件中的行为,回答那一系列美国人民所关心的“黑暗的问题”。
独立检察官丹福史有调阅所有证据和约谈所有有关人员的大权,在调查后期,他甚至对司法部长本人作出了长达六个小时的密集轰炸式的讯问。经过十个月的紧张调查,花费了一千二百万美元,丹福史终于在今年7月21日公布了他的调查,结论是联邦执法人员不用为大卫教派的死亡事件负刑事法律责任。他指出,联邦调查局人员使用的军用催泪弹不是大卫庄园火灾的起因,火灾是在这个催泪弹发出以后数小时才出现的。但是,他也批评了联邦执法人员要在六年以后才揭露出使用了军用催泪弹这一事实,批评联邦执法人员处置证据不当。
独立检察官丹福史的这一调查,为联邦司法部撇清了在大卫庄园事件中的刑事法律责任,让所有的人都松了一口气。差不多同时,大卫教派剩余人员对美国政府提出的民事诉讼也有了重要的进展。
在一年前,当联邦执法人员处置不当的证据暴露出来的时候,活着的大卫教派的剩余人员就向联邦法庭提出了民事诉讼,要求政府为造成大卫教徒的死亡赔偿67500万美元。这种要求政府为其执法行为作出赔偿的“民告官”案件是很不平常的。
法律界专家指出,这样的案件非常困难,其原因是英美法律传统中的“主权豁免”原则。在历史上,这种“主权豁免”的特权来源于王权,王室作为国家主权的所有者,对内是不受民众的民事诉讼的。美国建国以后,各州和联邦政府作为主权所有者,也具有主权豁免,除非州政府或联邦政府同意,法庭一般不接受民众对政府的民事诉讼。1946年通过了联邦民事侵权索偿法案以后,民众也可以对政府提出民事赔偿诉讼了,比如二战中被隔离的日本裔后来提出诉讼得到赔偿就是一例。但是这样的诉讼还是有别于公民之间的民事纠纷,比如说,这样的诉讼不是由陪审团作出判决,而是由法官本人来判的。如果政府方面的行为有法律和政策根据的话,政府是不必为因此而造成的后果负民事责任的。
这次的原告方是近百名大卫派教徒的家属,包括大卫•柯瑞希的家属和17名死亡儿童的家属。他们的律师中有兰西•克拉克(ramsey clark),他是约翰逊总统时期的联邦司法部长。他说,大卫教派信徒的死亡“本来是可以避免的”,这一事件是“美国历史上最大的执法悲剧”。
负责审理此案的联邦地区法官瓦尔特•斯密斯(walter smith)为慎重起见,召集了由五位普通公民组成的“顾问陪审团”。所谓“顾问陪审团”就是对法官提出的问题作出他们的回答,但是最终的判决还是由法官本人来作出。
斯密斯法官要求顾问陪审团以他们中立的眼光审查原被告双方的证据以后,回答如下四个问题:联邦烟酒火器管理局的探员是否使用了过度的武力?联邦调查局的探员在处理大卫庄园事件中是否表现得轻率疏忽?大卫教派信徒自己是不是轻率疏忽?如果双方都有轻率疏忽的表现,那么他们各自对这一悲剧所要付的责任的百分比是多少?
2000年7月14日,我在汽车收音机里听到这一新闻:顾问陪审团告诉斯密斯法官,他们认为,联邦政府在大卫庄园事件中,对大卫教徒的死亡没有民事责任。以后,法官还将作出自己的判决。我相信,大多数人也象我一样,感到松了一口气。我又想起了司法部长在国会听证会上的沉痛的面容,她告诉国会议员们,她在脑子里无数遍地重温了那天的整个事件,无数遍地问自己,政府是不是还有别的办法来处理这个事件。
2000年4月19日,大卫庄园事件七周年,在大卫庄园的废墟上,一座新的大卫教派的教堂落成了。建造新教堂的人说:这是为了纪念那些死了的大卫信徒,我们将用它来表示,我们认为,发生在这儿的事情是错的。美国政府和大卫教派的较量,快要走向尾声了。但是,它在美国历史上将留下浓重的一笔。以后的人们,还会无数次地提到这个事件,提到这些创造了历史的人们。我们每个人都或多或少地可以从中学到一点东西,至于学到了什么,就要看你想学些什么了。
200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