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林肯总统1861年反国家分裂的就职演说
细读内战前夕林肯总统1861年3月4日的就职演说,林肯坚定的反对国家分裂、维护国家统一的立场和信念,给我们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影响。
首先,林肯的就职演说清楚地说明,19世纪中叶,在美国一国两制的情况下,共和党政府保持和维护政治经济制度现状的政策,没有也不会给南方奴隶制政权带来威胁,他说:“在南方各州人民中似乎存在着一种恐惧心理。他们认为,随着共和党政府的执政,他们的财产,他们的和平生活和人身安全都将遭到危险。这种恐惧是从来没有任何事实根据的。”
凡是研究美国近代历史上内战前林肯对待奴隶制政策,都清楚,内战前林肯并不主张反对和消灭奴隶制,而是限制奴隶制的发展。因而,以政治和经济制度上价值观的岐见和南方各州政权受到“威胁”为由,而采取脱离联邦,分裂祖国的违背联邦和各州人民根本利益的行动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就职演说强调:“那些提名我并选举我的人都完全知道,我曾明确这么讲过,并且还讲过许多类似的话,而且从来也没有收回过我已讲过的这些话。不仅如此,他们还在纲领中,写进了对他们和对我来说,都具有法律效力的一项清楚明白、不容含糊的决议让我接受。这里我来对大家谈谈这一决议:‘决议,保持各州的各种权利不受侵犯,特别是各州完全凭自己的决断来安排和控制本州内部各种制度的权利不受侵犯,乃是我们的政治结构赖以完善和得以持久的权力均衡的至为重要的因素;我们谴责使用武装力量非法入侵任何一个州或准州的土地,这种入侵不论使用什么借口,都是最严重的罪行。’”这里清楚地说明:联邦政府承诺
“保持各州的各种权利不受侵犯”。各州大可不必担心本州的合法权益遭到侵犯。
其次,就职演说强调,联邦是永久性的、不容分裂的,而国家面临着严重的分裂危险。他说:“在此以前,分裂联邦只是受到了威胁,而现在却是已出现力图分裂它的可怕行动了。”“我们各州组成的联邦是永久性的。在一切国民政府的根本大法中永久性这一点,虽不一定写明,却是不言而喻的。”“从法学观点来看,联邦具有永久性质的提法,是为联邦自身的历史所证实的。联邦本身比宪法更为早得多。事实上,它是由1774年,签订的《联合条款》建立的。到1776年的《独立宣言》才使它进一步成熟和延续下来。然后,通过1778年的“邦联条款”使它更臻成熟,当时参加的十三个州便已明确保证要使邦联永久存在下去。最后,到1787年制订的宪法公开宣布的目的之一,便是‘组建一个更为完美的联邦’。” 就职演说强调:“任何一个州,都不可能仅凭自己动议,便能合法地退出联邦——而任何以此为目的的决议和法令在法律上都是无效的。”“从宪法和法律的角度来看,联邦是不容分裂的;我也将竭尽全力,按照宪法明确赋于我的责任,坚决负责让联邦的一切法令在所有各州得以贯彻执行。这样做,我认为只是履行我应负的简单职责。”
在这里就职演说强调,作为根本大法,联邦制度是永存的,是不容分裂的,“而现在却是已出现力图分裂它的可怕行动了。”作为总统“按照宪法明确赋于我的责任,坚决负责让联邦的一切法令在所有各州得以贯彻执行。这样做,我认为只是履行我应负的简单职责。”对于任何一位宣誓效忠于联邦宪法的总统来说,这是责无旁贷的。
第三,就职演说强调,力图以和平手段来解决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分歧。林肯说:“要做到这一点并不需要流血或使用暴力,除非有人把它强加于国家当局,否则便决不会发生那种情况。赋予我的权力将被用来保持、占有和掌管属于政府的一切财产和土地。征收各种税款和关税;但除开为了这些目的确有必要这外,决不会有什么入侵问题——决不会在任何地方对人民,或在人民之间使用武力。任何内地,即使对联邦政府的敌对情绪已十分严重和普遍,以致妨害有能力的当地公民执行联邦职务的时候,政府也决不会强制派进令人厌恶的外来人去担任这些职务。尽管按严格的法律规定,政府有权强制履行这些职责,但一定要那样做,必然非常使人不愉快,也几乎不切实际,所以我认为最好还是暂时先把这些职责放一放。”“对任何一个事件和紧急问题,我一定会根据当时出现的具体形势谨慎从事,期望以和平手段解决国内纠纷,力图恢复兄弟爱手足情。”这就表明联邦政府和平解决分歧的最大诚意。林肯说;“我真不想就此结束我的讲话,我们不是敌人,而是朋友。我们决不能成为敌人。尽管目前的情绪有些紧张,但决不能容许它使我们之间的亲密情感纽带破裂。回忆的神秘琴弦,在整个这片辽阔的土地上,从每一个战场,每一个爱国志士的坟墓,延伸到每一颗跳动的心和每一个家庭,它有一天会被我们的良知所触动,再次奏出联邦合唱曲。”一再重申“我们不是敌人,而是朋友”。
第四,就职演说强调,一个国家内的各个部分是不能分离的,即便使用战争手段后,依然是不可分离的,从根本上强调家庭内部事物不必诉诸武力。林肯说:“就自然条件而言,我们是不能分离的。我们决不能把我们的各个地区相互搬开,也不可能在它们之间修建起一道无法逾越的高墙。一对夫妻可以离婚,各走各的路,彼此再不见面。但我们国家的各部分可无法这么办。它们只能面对面相处,友好也罢。仇视也罢,他们仍必须彼此交往。我们难道能有任何办法使得这种交往在分离之后,比分离之前更为有利,更为令人满意吗?难道在外人之间订立条约,比在朋友之间制订法律还更为容易吗?难道在外人之间履行条约,比在朋友之间按法律办事还更忠实吗?就算你们决定。诉诸战争,你们,总不能永远打下去吧;最后当两败俱伤而双方都一无所获时,你们停止战斗,依照什么条件相互交往,这同一个老问题仍会照样摆在你们面前了。”
第五,就职演说强调,美国总统的权利来自于美国人民并回归美国人民。林肯说:“合众国总统的一切权威都来之于人民,人民并没有授于他规定条件让各州脱离出去的权力。”“按照目前我们生活其下的现政府的构架,我国人民十分明智;授于他们的公仆的胡作非为的权力是微乎其微的;而且同样还十分明智地规定,即使那点微乎其微的权力,经过很短一段时间后,就必须收回到他们自己手中。”这里请注意,林肯强调的是:“人民并没有授于他规定条件让各州脱离出去的权力。”而不是地方各州人民有权决定是否从联邦分离出去。
最后,就职演说强调,和平与真正的决定权在企图分离的州而不是联邦政府,只要地方州不分离,就不会发生冲突,就能保持和平。林肯说:“决定内战这个重大问题的是你们,我的心怀不满的同胞们,而并非决定于我。政府决不会攻击你们。只要你们自己不当侵略者,就不会发生冲突。你们并没有对天发誓必须毁灭这个政府,而我却曾无比庄严地宣誓,一定要‘保持、保护和保卫’这个政府。”
144年前,美国政治家们和美国人民亲历了一场分离还是统一、战争还是和平的严重较量,因此,美国人民和明智的美国政治家也应更易于理解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在两岸关系上反对分裂,维护一个统一的中国的坚定立场,理解我国反分裂法的法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