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平等的历程》中文版序言
更新时间 2007-04-04
作者:J.R.波尔,张聚国译
在美国历史上的几个重要时期,具有多种含义的平等一直是公众辩论中举足轻重的主题。在很大的程度上由于启蒙运动所阐释的个体主义以及美国人通过英国普通法对个体主义的理解,“权利”平等成为北美各殖民地据以声言有权放弃他们对英国的效忠并建立独立国家的原则。尽管平等的思想并非时时占据主导地位,但是它已经永久地融入到了国民意识之中;在平等思想尤其突出的各种危急时刻之间的时间里,一股潜流始终保持着这一问题的活力,并时刻准备突破政治的表面。然而,不同时期持续不断的危机揭示出了若干个平等的线索或类型,它们时而交汇在一起,时而相互冲突。在本书中,我运用历史的和分析的方法将六种平等的类型加以区别和探讨;但是我们必须铭记在心的是它们时常是重叠的,甚至可以说,有时候它们相得益彰,而在其他的历史背景中它们却有可能相互冲突。这些平等的类型包括:(1)政治平等。它意味着每一个选民拥有一张选票以及最终实现成年人的普选权;(2)法律面前的平等。它作为一种原则在启蒙思想中起到的作用很可能要大于它的政治方面的意义。它意味着第一,不论人的阶级、种族和地位在法庭享有相似的法律程序;第二,法律的实质性内容应以同样的方式作用于每一个人;立法者也应受到他们所制定的法律的约束。(3)宗教平等。它要求政府不偏不倚地对待不同的教派或教会,最终实现教徒与非教徒在个人心灵上的平等;(4)机会平等。它最初是为保障平等的经济、教育和社会权利所采取的保护性手段, 而后来则意味着通过政府的干预来促进上述权利的实现;(这里,机会平等与美国人的另一种价值观念——自由相互冲突;自由被认为是对政府进行约束);(5)性别平等。我称之为“角色互换原则”,即妇女和男子能够担任可以互换的角色。这一原则为妇女进入专职工作领域、商业领域、警察和消防队、并最终进入武装部队敞开了大门;女性官员可以指挥男性;但是在理论上,不论性别,所有美国人都能够取得这样的指挥权;(6)最后是所有事情都包含的受尊重的平等(equality of esteem),即每个人假定具有平等的价值的权利。(德沃金等法学思想家们喜欢称之为“受尊敬的平等”(equality of respect);这与我的看法有细微的差别,我认为尊敬(respect)更多的是一种赢得的东西)。能否通过法律实现受尊重的平等仍然是一个不确定的问题,但是法律能够影响许多其他条件,而这些条件又会影响个人价值问题。
然而,性别问题给本书的方法论带来了一个难题。假如“角色互换原则”能够成立的话,那么也就没有必要将性别平等作为一个单独的平等类型。(如果始终完全使用同样的方法,种族平等也应当被看作一个平等的类型。然而种族是一个不科学的、漏洞百出、变动不居的类型,是一个社会概念而不是一个事实。如果每一个人在其他所有方面都是平等的,那么种族也就变得无关紧要了。)至于性别问题,本书的第十二章将表明,这是一个远未得到解决的问题。我们还不能说这些平等的类型是确定无疑的;老年人、残疾人、甚至是相貌丑陋之人都已经组成了他们自己的政治压力集团;引人注目的是,退伍军人也已经学会施加维护他们自己利益的压力了;但是近年来集中于解决“单一问题”的政治的结果是经过谈判所达成的具体的解决方案,而不是适用某个一般性的平等原则。
在二战后的一代人中,部分地由于战争本身的原因,例如对纳粹种族主义的恐惧,以及由于有组织的法律的和政治的方案的推行,这些平等的类型前所未有地交汇在一起,从而将平等这一主题提升到法律的和思想的论辩的突出地位。林登•约翰逊总统在他1965年发表的著名演讲中要求实现“结果的平等”,这样一来无论赋予“平等”什么含义,它都将成为一种无法履行的国家义务。沃伦法院以1962年的“贝克诉卡尔案”为开端的有关重新划分选区的多个裁定,竟然恢复了共和国的平等基础;作为这一系列判决的基础的一个根本性质的观点是,认为司法部门有责任介入各个方面的纠纷,并纠正那些削弱联邦宪法的结构性错误。通过确立犯有重罪的被告享有律师辩护的权力,联邦最高法院认可了法律面前的平等原则。《平等工资法》的通过和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的成立使机会平等稳步地得以实现。(尽管妇女们尚未完全实现同工同酬)。一个殷实的、自信心不断增强的黑人资产阶级开始分享它的白人同代人的一部分利益。在南方,不久前通过《选举权法》获得选举权的黑人选民们选出了黑人市长、黑人警察局长和黑人教育专员;种族本身开始放松对南方政治的控制。但是,其他矛盾与隔阂又很快凸显出来。划分选区以产生对人口中特定因素有利的预想结果的政策,无论其主观意图多好,却与政治平等的首要原则相矛盾,而且经常是削弱了而不是增强了少数群体的代表权。“结果的平等”是肯定性行动公开宣扬的目标,本书宁愿称之为“按人口比例的多元化”。70年代初,尼克松总统提出的“沉默的大多数”预示着保守主义的到来。其间只是担任一届总统的吉米•卡特短暂地打断过这个过程。1980年里根当选总统标志着富有平等精神的改革时代的终结。
近年来所取得的许多成果保存了下来,但是这些成果只能表明努力所达到的水平,而这种努力并没有善始善终;另外的一些社会成分分裂为派系和内部的纷争。中上层白人妇女在专职工作领域、尤其是在法律界已经赢得了极为广泛的机会。但是妇女在律师事务所要提升到合伙经营者的身份,却只能达到每一个董事会只有一名妇女。换句话说,那些女性律师或法官仍被认为是“妇女律师”或“妇女”法官。而且这种优势总是被那些有着较高的社会地位和良好的教育起点的妇女所占有;即使是这样,随着级别的提升,她们要晋身管理层或合伙经营者的地位变得越来越困难——妇女们所经历的这种情况被称为“玻璃天花板”(glass ceiling)。在一些权威的律师事务所中,黑人专职人员们经常作为一个“标志”或者边缘化的人而存在。他们感到除了完成他们的正式工作以外,他们永远也不会完全被接纳为那个“俱乐部”的成员。当然那些“俱乐部”正是制定决策的地方。他们发现他们在心理上要付出的代价经常是羞辱性的,而这反过来又会损害他们的工作表现。
超出个人的控制或意图的是,共和党领导下的美国社会正在发生一场悄无声息的巨大变革。这场变革始于里根时代之前,在他卸职后仍在继续进行。中上层白人阶级向郊区迁徙的规模越来越大。在那儿,无论是黑人还是白人美国人都能够利用他们新获得的购买力来取得同样的利益,包括在资金充足、设备齐全的学校就读,在安静的街道与安全的社区生活。但是,在他们离开的城市中仍然居住着一个被剥夺了权力、未受教育、一贫如洗、经常失业的工人阶级。随着中上层阶级不断向郊区迁徙,这里的情况变得越来越糟。这种人口流动不仅仅是个人决定的偶然结果;它是公路院外集团、建筑业院外集团和铁路院外集团所组成的具有巨大影响的团体以及各种类型的折扣和利益推动下的一种政策。
在城市中心,许多学校不得不依靠全副武装的警卫的保卫;流浪街头的黑人青年耳濡目染的是毒品贩子和群体殴斗,他们凶暴、危险和狂躁。监狱中关押的大部分是黑人,其中大多数青年人要在狱中度过他们生命中的部分岁月。在以前以及在今天,相当高比例的城市儿童中由依靠福利度日的单身母亲抚养。为推行这些福利计划而征收的税可以被视为一种“保护费”。
医疗保障反映了极端的社会分化。对于那些能够买得起私人保险或者那些享有社会保障的雇员们来说,其健康保险实际上是最好的。在美国,总是能发明先进的治疗方法和医疗设备。但是随着保险费用的迅速增长,这些医疗保险计划正在不断地削减;在布什总统的第二个任期内,4,300万美国人根本享受不到任何医疗保险,而收入在16,000~20,000美元之间的那部分人中,有35%享受不到医疗保险。而且这种局面随着享受公司保险的工人比例逐年减少而变得越来越严重。老年人可以享受联邦政府提供的医疗服务;但是在南部农村,医生却相当匮乏而且极为分散。美国的新生儿死亡率在发达国家中是最高的。克林顿上台时确立了一些社会改革的目标,然而他未能消除职业界对他——更确切地说是他夫人——的医疗照顾计划的敌视。我们还不知道戈尔能否实现这一计划。
在民主党统治时期,旨在增进机会平等的立法措施包括:预留10%的政府合同给“少数族裔”成员开办的公司以及明确规定工业训练计划要给“少数族裔”的成员预留名额。这其中包含了一个哲学问题;这种比例政策与按照资质签订政府合同的同样基本的原则相矛盾。由此还产生了其他的一些问题。什么是少数族裔开办的公司取决于如何界定“少数族裔”;更进一步的问题是,“少数族裔”的地位本身是否就能证明他们在过去受过歧视?在一项工业训练计划中,一个白人钢铁工人受到冷落,而一个技术欠熟练的黑人工人却被接纳。于是,这个白人工人以受到了种族歧视的为由提起诉讼。(确立这项工业培训计划的法律明确禁止种族歧视)。这个白人工人没有过错;他从未歧视过任何人。但是这一做法提出了一个抽象的问题:如果这个黑人工人以前没有受到过歧视,他在两个人中是否更符合参加工业培训计划的条件呢?而原告韦伯可以提出的问题是:为什么他要因为他的先辈们犯下的罪过而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呢?费力达成的妥协不能成为永久性的指导方针。美国将成为一个以族裔群体为基础的联邦吗?对宪法的解释随着判例变来变去。
在里根参加大选之前,国会立法限制金钱在选举政治中的过度影响。然而在“伯克利诉法雷奥案”(buckley v. valeo)(1976)中,联邦最高法院推翻了国会的这一法律,恢复了金钱利益对政治的影响。它裁定说一个人在政治上花钱在一定意义上说是受联邦宪法第一条修正案保护的“言论”自由的一种形式。这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有关重新划分选区的裁定中所包含的多数决定原则,而且在一个民主主义者看来这一裁定完全是一种倒退。自从里根当选美国总统以来,尤其是在乔治•布什和2001年以来的小布什当政时期(现在看来,克林顿时期是一种中断而不是反复),美国社会所发生的最为引人注目的变化就是财富分配鸿沟的急剧拉大,以及由此带来的穷人和富人对能够获得的各种资源占有的不平等。当财富包括投资资本、财产以及收入时,没有一个工业国家的贫富差别像美国那样天壤之别。新资本主义迅速带来了新的更为悬殊的不平等,对财富的大肆挥霍并引起了公众的不满。新贵们摆脱了上流社会礼节或自我克制的约束,通过在能够显示其阶级优越性的方面的消费来展示其在消费力方面的优势。他们可以将其子女送入学费昂贵的社会知名大学,而管理董事会也会给予他们优待,从而实际上使他们在经济阶级上的有利地位成为世袭性的。与美国的历史传统相悖的是,富人们为其新获得的确定无疑的优越地位沾沾自喜;比其他发达的工业社会更为明显的是,美国社会已经因为一个新出现的毫不掩饰自己的阶级优越感的阶级的出现而严重地两极分化。这种制度是实实在在的:上层和中上层阶级的美国人居住在隔离的戒备森严的宅院里。
然而,随着机会的增多和相互尊重的加强,美国不同人口群体的人比以前的确更为广泛地分享这些成果了。(例如)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艾森豪威尔总统时期,一位黑人军官获得了将军军衔并且最终成为国务卿;一位黑人女学者(她也是一位能够自办音乐会的的钢琴家)成为了总统主要的安全顾问;受到尊重与成功如影随形,开辟了更大程度的机会平等的道路;但是不幸的是,它同时也激起了更为激烈的竞争,从而削弱了初衷。
平等的六个类型的界限已经变得模糊了,它们所展示出来的复杂性使我们很难对它们产生清楚的认识。支撑平等的六种类型的各种权利仍然植根于联邦宪法之中。而在联邦宪法中既蕴含着问题,也包含着可能的答案。美国未来平等的含义既取决于一个共和党人主导的联邦最高法院,也取决于人民通过国会所表达的意愿。
j. r. 波尔
2004年7月
[《美国平等的历程》(the pursuit of equality in american history), [英]j.r.波尔(j.r.pole)著,张聚国翻译 发表: 《美国平等的历程》/商务印书馆2007年1月版,467页
定价40元, isbn-7-100-05019-7/d.394 感谢张聚国博士惠寄]
然而,性别问题给本书的方法论带来了一个难题。假如“角色互换原则”能够成立的话,那么也就没有必要将性别平等作为一个单独的平等类型。(如果始终完全使用同样的方法,种族平等也应当被看作一个平等的类型。然而种族是一个不科学的、漏洞百出、变动不居的类型,是一个社会概念而不是一个事实。如果每一个人在其他所有方面都是平等的,那么种族也就变得无关紧要了。)至于性别问题,本书的第十二章将表明,这是一个远未得到解决的问题。我们还不能说这些平等的类型是确定无疑的;老年人、残疾人、甚至是相貌丑陋之人都已经组成了他们自己的政治压力集团;引人注目的是,退伍军人也已经学会施加维护他们自己利益的压力了;但是近年来集中于解决“单一问题”的政治的结果是经过谈判所达成的具体的解决方案,而不是适用某个一般性的平等原则。
在二战后的一代人中,部分地由于战争本身的原因,例如对纳粹种族主义的恐惧,以及由于有组织的法律的和政治的方案的推行,这些平等的类型前所未有地交汇在一起,从而将平等这一主题提升到法律的和思想的论辩的突出地位。林登•约翰逊总统在他1965年发表的著名演讲中要求实现“结果的平等”,这样一来无论赋予“平等”什么含义,它都将成为一种无法履行的国家义务。沃伦法院以1962年的“贝克诉卡尔案”为开端的有关重新划分选区的多个裁定,竟然恢复了共和国的平等基础;作为这一系列判决的基础的一个根本性质的观点是,认为司法部门有责任介入各个方面的纠纷,并纠正那些削弱联邦宪法的结构性错误。通过确立犯有重罪的被告享有律师辩护的权力,联邦最高法院认可了法律面前的平等原则。《平等工资法》的通过和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的成立使机会平等稳步地得以实现。(尽管妇女们尚未完全实现同工同酬)。一个殷实的、自信心不断增强的黑人资产阶级开始分享它的白人同代人的一部分利益。在南方,不久前通过《选举权法》获得选举权的黑人选民们选出了黑人市长、黑人警察局长和黑人教育专员;种族本身开始放松对南方政治的控制。但是,其他矛盾与隔阂又很快凸显出来。划分选区以产生对人口中特定因素有利的预想结果的政策,无论其主观意图多好,却与政治平等的首要原则相矛盾,而且经常是削弱了而不是增强了少数群体的代表权。“结果的平等”是肯定性行动公开宣扬的目标,本书宁愿称之为“按人口比例的多元化”。70年代初,尼克松总统提出的“沉默的大多数”预示着保守主义的到来。其间只是担任一届总统的吉米•卡特短暂地打断过这个过程。1980年里根当选总统标志着富有平等精神的改革时代的终结。
近年来所取得的许多成果保存了下来,但是这些成果只能表明努力所达到的水平,而这种努力并没有善始善终;另外的一些社会成分分裂为派系和内部的纷争。中上层白人妇女在专职工作领域、尤其是在法律界已经赢得了极为广泛的机会。但是妇女在律师事务所要提升到合伙经营者的身份,却只能达到每一个董事会只有一名妇女。换句话说,那些女性律师或法官仍被认为是“妇女律师”或“妇女”法官。而且这种优势总是被那些有着较高的社会地位和良好的教育起点的妇女所占有;即使是这样,随着级别的提升,她们要晋身管理层或合伙经营者的地位变得越来越困难——妇女们所经历的这种情况被称为“玻璃天花板”(glass ceiling)。在一些权威的律师事务所中,黑人专职人员们经常作为一个“标志”或者边缘化的人而存在。他们感到除了完成他们的正式工作以外,他们永远也不会完全被接纳为那个“俱乐部”的成员。当然那些“俱乐部”正是制定决策的地方。他们发现他们在心理上要付出的代价经常是羞辱性的,而这反过来又会损害他们的工作表现。
超出个人的控制或意图的是,共和党领导下的美国社会正在发生一场悄无声息的巨大变革。这场变革始于里根时代之前,在他卸职后仍在继续进行。中上层白人阶级向郊区迁徙的规模越来越大。在那儿,无论是黑人还是白人美国人都能够利用他们新获得的购买力来取得同样的利益,包括在资金充足、设备齐全的学校就读,在安静的街道与安全的社区生活。但是,在他们离开的城市中仍然居住着一个被剥夺了权力、未受教育、一贫如洗、经常失业的工人阶级。随着中上层阶级不断向郊区迁徙,这里的情况变得越来越糟。这种人口流动不仅仅是个人决定的偶然结果;它是公路院外集团、建筑业院外集团和铁路院外集团所组成的具有巨大影响的团体以及各种类型的折扣和利益推动下的一种政策。
在城市中心,许多学校不得不依靠全副武装的警卫的保卫;流浪街头的黑人青年耳濡目染的是毒品贩子和群体殴斗,他们凶暴、危险和狂躁。监狱中关押的大部分是黑人,其中大多数青年人要在狱中度过他们生命中的部分岁月。在以前以及在今天,相当高比例的城市儿童中由依靠福利度日的单身母亲抚养。为推行这些福利计划而征收的税可以被视为一种“保护费”。
医疗保障反映了极端的社会分化。对于那些能够买得起私人保险或者那些享有社会保障的雇员们来说,其健康保险实际上是最好的。在美国,总是能发明先进的治疗方法和医疗设备。但是随着保险费用的迅速增长,这些医疗保险计划正在不断地削减;在布什总统的第二个任期内,4,300万美国人根本享受不到任何医疗保险,而收入在16,000~20,000美元之间的那部分人中,有35%享受不到医疗保险。而且这种局面随着享受公司保险的工人比例逐年减少而变得越来越严重。老年人可以享受联邦政府提供的医疗服务;但是在南部农村,医生却相当匮乏而且极为分散。美国的新生儿死亡率在发达国家中是最高的。克林顿上台时确立了一些社会改革的目标,然而他未能消除职业界对他——更确切地说是他夫人——的医疗照顾计划的敌视。我们还不知道戈尔能否实现这一计划。
在民主党统治时期,旨在增进机会平等的立法措施包括:预留10%的政府合同给“少数族裔”成员开办的公司以及明确规定工业训练计划要给“少数族裔”的成员预留名额。这其中包含了一个哲学问题;这种比例政策与按照资质签订政府合同的同样基本的原则相矛盾。由此还产生了其他的一些问题。什么是少数族裔开办的公司取决于如何界定“少数族裔”;更进一步的问题是,“少数族裔”的地位本身是否就能证明他们在过去受过歧视?在一项工业训练计划中,一个白人钢铁工人受到冷落,而一个技术欠熟练的黑人工人却被接纳。于是,这个白人工人以受到了种族歧视的为由提起诉讼。(确立这项工业培训计划的法律明确禁止种族歧视)。这个白人工人没有过错;他从未歧视过任何人。但是这一做法提出了一个抽象的问题:如果这个黑人工人以前没有受到过歧视,他在两个人中是否更符合参加工业培训计划的条件呢?而原告韦伯可以提出的问题是:为什么他要因为他的先辈们犯下的罪过而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呢?费力达成的妥协不能成为永久性的指导方针。美国将成为一个以族裔群体为基础的联邦吗?对宪法的解释随着判例变来变去。
在里根参加大选之前,国会立法限制金钱在选举政治中的过度影响。然而在“伯克利诉法雷奥案”(buckley v. valeo)(1976)中,联邦最高法院推翻了国会的这一法律,恢复了金钱利益对政治的影响。它裁定说一个人在政治上花钱在一定意义上说是受联邦宪法第一条修正案保护的“言论”自由的一种形式。这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有关重新划分选区的裁定中所包含的多数决定原则,而且在一个民主主义者看来这一裁定完全是一种倒退。自从里根当选美国总统以来,尤其是在乔治•布什和2001年以来的小布什当政时期(现在看来,克林顿时期是一种中断而不是反复),美国社会所发生的最为引人注目的变化就是财富分配鸿沟的急剧拉大,以及由此带来的穷人和富人对能够获得的各种资源占有的不平等。当财富包括投资资本、财产以及收入时,没有一个工业国家的贫富差别像美国那样天壤之别。新资本主义迅速带来了新的更为悬殊的不平等,对财富的大肆挥霍并引起了公众的不满。新贵们摆脱了上流社会礼节或自我克制的约束,通过在能够显示其阶级优越性的方面的消费来展示其在消费力方面的优势。他们可以将其子女送入学费昂贵的社会知名大学,而管理董事会也会给予他们优待,从而实际上使他们在经济阶级上的有利地位成为世袭性的。与美国的历史传统相悖的是,富人们为其新获得的确定无疑的优越地位沾沾自喜;比其他发达的工业社会更为明显的是,美国社会已经因为一个新出现的毫不掩饰自己的阶级优越感的阶级的出现而严重地两极分化。这种制度是实实在在的:上层和中上层阶级的美国人居住在隔离的戒备森严的宅院里。
然而,随着机会的增多和相互尊重的加强,美国不同人口群体的人比以前的确更为广泛地分享这些成果了。(例如)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艾森豪威尔总统时期,一位黑人军官获得了将军军衔并且最终成为国务卿;一位黑人女学者(她也是一位能够自办音乐会的的钢琴家)成为了总统主要的安全顾问;受到尊重与成功如影随形,开辟了更大程度的机会平等的道路;但是不幸的是,它同时也激起了更为激烈的竞争,从而削弱了初衷。
平等的六个类型的界限已经变得模糊了,它们所展示出来的复杂性使我们很难对它们产生清楚的认识。支撑平等的六种类型的各种权利仍然植根于联邦宪法之中。而在联邦宪法中既蕴含着问题,也包含着可能的答案。美国未来平等的含义既取决于一个共和党人主导的联邦最高法院,也取决于人民通过国会所表达的意愿。
j. r. 波尔
2004年7月
[《美国平等的历程》(the pursuit of equality in american history), [英]j.r.波尔(j.r.pole)著,张聚国翻译 发表: 《美国平等的历程》/商务印书馆2007年1月版,467页
定价40元, isbn-7-100-05019-7/d.394 感谢张聚国博士惠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