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中的美国金融体系
尽管正在慢慢恢复,但美国的金融业仍然经历着20世纪30年代以来最危险的时期。自从这次次贷危机爆发以来,巨额的亏损正慢慢显现出来,已经逐渐威胁到美国大型金融机构的偿付能力。
美联储被迫出台越来越艰难的救急措施,包括拯救投行贝尔斯登和“两房”,其目的是为了防止美国金融体系的崩溃。得益于美联储的良好信誉,这些举措目前所取得的效果都是有目共睹的。但是,美国金融市场状况仍然在不断恶化,这让美联储承受着着巨大的压力。
单从法律层面上说,美联储实际上是可以给美国的金融体系提供“无限的”支持和帮助。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美联储甚至可以将短期利率降低至“零”,这样的话,哪怕再拯救十几个金融巨头都不成问题。但是,短期利率的下调无疑将会带来通货膨胀上升、美元贬值以及长期利率的上升等难题。
美联储当然没有被逼到上述悬崖边缘。我们也希望接下来的紧急情况不会让美联储出此下策。所以我们必须防止美国的金融体系以及美联储再次落得如此狼狈的境地。
此次危机让我们清楚地认识到,给予金融机构过大的自主融资空间以及过少的信息披露义务都是存在相当大的缺陷的。长期以来,我们都说要重建一个全新的金融体系,其实,整个监管体系也必须重新建立。美国下一届总统必须承担此重任。
当今,金融监管权力被分拆到多个机构部门,其中包括美联储(federal reserve)、美元总会计长(comptroller of the currency)、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美国储蓄机构监理局(office of thrift supervision)、联邦住房企业监管办公室(office of federal housing enterprise oversight)、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以及各州的银行业监管机构和保险业监管机构,多头监管必然导致权责不明、效率低下。
除此之外,支离破碎的监管体系只能说是覆盖了半个金融体系,而忽视了对投资银行、对冲基金以及那些处理相关资产的抵押公司的监管。要知道,这些不受监管的实体公司机构掌控的资产价值高达十万亿美元,在数量上与我们所能看见的受监管的资产数额相当。
这些不受监管的公司机构存在着相当大的风险,因为其经营、融资基本不受约束,且融资途径主要是通过短期的资本市场而并非客户的储蓄。而且,和大银行不同的是,大多数这样的公司并不向公众公布其财务经营状况。
贝尔斯登事件生动地说明了缺乏有效监管和必要的透明度的危险性。尽管贝尔斯登背负着约3000亿美元的巨额债务,但这一切都不受美联储的监管。当贝尔斯登开始显露崩盘的迹象时,美联储正确地判断了该公司将经受不起此次金融震荡,并适时出台了相关的拯救措施。此时,美联储突然间站到了它所监管的大银行和它不监管的大投行的背后,并给予它们巨大的帮助。但是,这并非长远之策。
美国的下一任总统必须首先针对主要的金融借款者建立起一个单独的体制,并由美联储独立监管。这种更为广泛的监管权力应该更加保守。具体地说,就是要求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和流动性水平应当适当提高,并且要建立更加具体、完善的信息披露机制,定期将自身所面临的所有风险向监管部门和公众披露。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使这些机构更加稳定,同时将降低其融资水平,从而影响它们的“创收”能力。这些金融机构的管理层当然不会喜欢这样的制度设计,但是这些金融机构,以及包括美联储本身的整个金融体系,如果再次遇到金融市场上的动荡时,将无疑受到较小的冲击。
而美国联邦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要做的就是,要求上市金融公司在其季报中提供更详尽的数据资料。所有关于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资产负债表中收支是否平衡等内容都必须披露,而且还必须更清楚地向公众解释它们在评估公司资产时所使用的估值方法。
为了实现更加广泛的监管作用,美联储应当被赋予更多收集公司那些不为公众所知的数据资料的权力,包括那些对冲基金和商品贸易公司的。
最后一点就是,必须加强对各种形式的抵押贷款产品的监管力度,因为它们正是此次次贷危机的始作俑者。美联储最近已经出台新规,要求银行在放贷时加强对借款者的信用和收入情况的调查,并降低提前偿付的费用。这些新规必须适用于所有的抵押贷款方,而对于那些不受美联储管理的金融机构,这些规定应当由其他的联邦机构或国家银行业监管部门强制加以实施。
制度的变革通常需要风暴的洗礼,金融体系的监管制度已慢慢走上轨道。尽管这个过程将不可避免带来一些混乱和阵痛,但这些都是好事。如果没有这些制度的建立,我们不敢担保,当下一次危机发生时,美联储是否还能拯救整个金融体系。
(文章出自《the new york times》,altman/文 聂晶鑫/译 经过编辑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