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资本主义演进的美国式道路及其新发展(上)
摘 要:理论界和学术界一般认为,农业资本主义演进的“美国式道路”是通过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方式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土地国有化,并以较低的土地价格出售给农民,然后按照“国有土地私有化→小自耕农经济的普遍出现→资本主义雇佣制大农场占据主导地位”这样一种简化逻辑发展起来的。事实上,美国资本主义租佃制大农场的形成并不是靠小自耕农场之间的竞争、分化和兼并完成的,而是通过国会与大地产商、金融集团联合控制并以地租形式分配资本平均利润的过程,美国式道路的真正含义是“国家与资本的联盟”和“资本取代土地和劳动”。
关键词:小农制;现代农业;资本主义雇佣制大农场;美国式道路
列宁在《社会民主党在1905年~1907年俄国第一次革命中的土地纲领》中主要是从土地所有权变革的角度,提出了“资产阶级的农业演进的两种方式,既可以走改良的道路,也可以走革命的道路。这两种客观上可能存在的按资产阶级方向发展的道路,可以叫作普鲁士式的道路和美国式的道路。在前一种情况下,农奴制地主经济缓慢地转化为资产阶级的容克经济,同时分化出为数很少的‘大农’,使农民遭受几十年最痛苦的剥夺和盘剥。在后一种情况下,地主经济已不再存在,或者已被没收和粉碎封建领地的革命所捣毁了。农民在这种情况下占优势,成为农业中独一无二的代表,逐渐演变成资本主义的农场主,使资本主义的发展和生产力的发展较广泛较迅速。”[1](p204~206)他在这里着重阐述了土地国有化和政治变革的关系,即“俄国革命只有作为农民土地革命才能取得胜利,而土地革命不实行国有化是不能全部完成其历史使命的。……土地国有化不仅是彻底消灭农业中的中世纪制度的惟一方式,而且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可能有的最好的土地制度。”[1](p392~393)之后,列宁在《关于农业中资本主义发展规律的新材料。第一编:美国的资本主义和农业》中,从社会经济结构和演进形式的角度进一步证实了马克思在《资本论》第3卷中所强调的这样一个真理,即“农业中的资本主义并不取决于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形式。资本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中世纪和宗法制的土地所有权形式:封建的、‘份地农民的’、克兰的、村社的、国家的等等。所有这些土地所有权形式,资本都使之服从于自己,只是采取的形式和手段有所不同而已。”[2](p153)这样就把农业资本主义演进的“美国式道路”思想延伸到了一个更高更深入的层次。在他看来,资本主义对农业的决定性的胜利是农业对整个市场机制的依赖,而这种依赖乃是建立在土地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和农业生产者的雇佣劳动的基础上,即资本主义对农业的占领是以一种完全的商品化(即土地的商品化和农业生产者之劳动力的商品化)为先决条件的。美国农业资本主义发展的基本趋势和主要特征就是:“资本家对农场主的替代”、“农民向雇佣工人的转化”、“大规模资本经营取代小农经济”。总之,“谁掌握着银行,谁就直接掌握着美国1/3的农场,并且间接统治着所有农场。按照一个总的计划把占全部生产总额一半以上的百万农场的生产组织起来,这在现代各种各样的联合以及交通运输技术广泛发展的情况下是完全可以实现的。”[2](p236)因此,“遵循马克思的方法对农业问题进行探讨,其要点就在于考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下所发生的一切变化。我们必须研究,资本是否掌握农业,假如能掌握住,那么它又是怎样掌握的;农业是否会发生一种变革,是否要摧毁旧的生产形态,是否会引出新的生产形态。只有回答了这些问题,我们才能判断马克思的理论是否适用于农业,是否注定要使生产资料私有制消灭过程恰好就在一切生产资料中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土地之前停止下来。”[3](p12)在这里,列宁通过对资本主义在农业中发展的特殊形式和资本掌握农业的全过程进行了系统分析,“从而使我们有可能对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农业演进作出准确的合乎实际的总结和结论。”[2](p236)
一、农业资本主义演进的“美国式道路”的真实过程
美国是一个后发资本主义的“新大陆移民国家”,是一个“根本不知道封建制度为何物,绝对没有封建制度的经济残余的国家”。同时,“美国还有大量无主的、闲置的、无偿分发的土地,这是所有资本主义国家中的一个例外。”[2](p203)所以,美国农业中的资本主义“是通过对南部各州奴隶主农庄施行暴力的方式进行的。在那里,暴力是用来对付奴隶主——地主的。他们的土地被分掉了,封建的大地产变成了资产阶级的小地主。对于拥有许多‘空闲’土地的西部来说,为新生产方式创造新的土地关系这一使命是由‘美国土地平分运动’,由40年代的抗租运动,由宅地法等等来完成的。在这里,农业靠占用无主的土地,靠耕种从未耕种过的新土地还可以得到发展,也确实有了发展——以最原始最粗放的畜牧业和农业的形式发展。资本主义欧洲的那些老的、文明国家根本没有类似的情况。”[1](p241)总之,在列宁看来,农业资本主义演进的美国式道路“是在用革命手段割断农奴制大地产这一长在社会肌体上的‘赘瘤’之后按资本主义农场经济的道路自由发展的小农经济。”[1](p205)据统计,直到1900年,美国土地面积在20~174英亩之间的农场主占到了全国农户总数的69.7%。[4](p248)如果以1862年颁布的《宅地法》将160英亩土地作为“小农”的标准,那么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的美国仍是一个以小农制为主的国家。然而,这种建立在小块土地私有制基础上的自耕农经济是极为不稳定的,他们经常受到工商业资本家在农产品收购和加工环节上的盘剥,受到银行资本家在农业贷款利息上的剥削,加上铁路公司高额的运费和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等等因素的影响,他们往往不堪重负而纷纷破产。因此到20世纪初期,美国农业中使用雇佣工人的家庭私人农场占到了全部农户的46%,而17.2%的大农场产值却占到了全国的52.3%,资本主义的租佃制、抵押制和雇佣劳动制形式都得到了广泛的发展。所以,列宁指出:“美国是个幅员最广大、关系最复杂、资本主义农业的色彩和形式最繁多的国家。这里我们看到:一方面,奴隶制的——在这个场合也就是封建的——农业结构正在向商业的和资本主义的农业结构过渡;另一方面,在这个最自由的、最先进的资产阶级国家中,农业资本主义的发展特别广泛,特别迅速。同时,在这个国家中还进行着及其广泛的建立在民主——资本主义基础上的垦殖开发。……总的来看,近几十年来,资本主义农业不仅通过加速发展粗放经营地区中土地多的大农场的方式获得发展,而且通过集约化地区在较小地块上建立生产规模更大、更资本主义化的农场的方式发展。自耕农在农场主总数中所占的比重不断下降,而农场主的增加又落后于人口的增加,大农场的生产集中的情形实际上更明显,小生产受排挤的现象实际上更严重,更深刻。小农业日益遭到剥夺。”[2](p236~238)比如,在1900年到1910年这10年间,美国农业从业人员由10381765人增加到12099825人,增长了16%,农场主人数由5674875人增加到5981522人,增长了5%,雇佣工人人数由2018213人增加到2566966人,增长了27%。“这就是说,雇佣工人人数增加的百分比为农场主人数增加的百分比的5倍以上。而在美国1200万农业从业人员中,雇佣工人已有250万人,即占到了21%。”[2](p167~168)总之,“美国南北战争以后,农业革命把农业从原始的、拓荒的、并在很大程度上是自给自足的产业变成了一个在科学的、资本主义的和商业化的基础上组织起来的现代产业。”[5](p33)在这一时期,“美国人生活中的中心事件就是国家从一个巨大的、农业的、乡村的、孤立的、地方的和传统的社会转变为一个工业的、城市的、一体的、全国的和现代的社会。这个进程开始于19世纪70年代延续至1900年以后。”[6](p9)比如,从1870年到1910年的40年间,美国城市人口由621.7万人增加到4199.9万人,增长了7倍,乡村人口所占的比例由74﹒4%下降为54﹒3%。[7](p184)只不过,“美国农业中资本主义现在所处的阶段比较接近于工场手工业阶段,而不是大机器工业阶段。在农业中,手工劳动还占优势,机器的使用相对来说还很不广泛。”[2](p236)特别是在1803~1867年的短短几十年内,美国领土面积从230万平方公里迅速增加到930万平方公里,吸引了人数众多的穷苦农民、南部种植园奴隶主和大批的土地投机者到西部开发。因此,农业资本主义演进的“美国式道路”,并不像德国那样“为了走这条发展道路,就必须对农民群众和无产阶级连续不断地、有步骤地、毫无顾及地施用暴力。所以,我们将第二条发展道路称之为美国式的资本主义发展道路,以区别于第一条道路即普鲁士式道路。”[1](p389)比如,在1800年~1900年的100年间,美国总人口由530万人猛增至7600万人,农业劳动力的比例由74.4%下降为37.5%,而乡村务农者人数却并没有绝对减少,即从127万人增加到1092万人。在这一时期,美国农场总数从不到200万个增加至573.7万个,产权人在农场主总数中所占的比例为64.7%,家庭自耕小型农场的比例占到了57.5%。正如马克斯·韦伯在《资本主义与农业社会——欧洲与美国的比较》中评价说:“回顾历史,像美国民族那样轻而易举地成为一个伟大的文明,可以说是绝无仅有的。展望未来,这也许是人类历史中最后一次能够享有如此自由而伟大的发展机遇,因为在全世界空旷土地正在减少。”[8](p113)
当然,上述这些认识和理解只是抓住了“美国式道路”的一些表征。事实上,美国农业资本主义并不是按照“国有土地私有化→小自耕农经济的普遍出现→资本主义雇佣制大农场占主导地位”这样一种简化逻辑发展起来的,更谈不上是创造出了一种所谓“和谐的和博爱的人道主义奇迹”。事实上,在美国宣布独立以前,以托马斯·杰斐逊为首的《独立宣言》起草委员会在制定土地法律时所遵守的“国有土地成人皆有,小块占有,免费使用”的平分土地原则,进而把美国建成以农民经济为主体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这一政策主张,从一开始就遭到了大地产集团和金融集团的强大压力和抵制而失败。p.巴恩斯曾在《美国大规模的占地运动》中评价说:“像杰菲逊这样的人期待着由公共教育和政府对西部领域的明智分配孕育朝气蓬勃的农业民主。然而,当时和现在一样,政客们对‘快捞一把’比‘促进民主’的兴趣更浓。美国耕地的授予历史——在一个半世纪馈赠出去的几亿英亩土地的纪录成了现代人年报中公愤持续最久的事情。欺骗、诡计、贪污和盗窃大量存在着,但是,更令人气愤的是对社会上土地不平均分配的后果置若罔闻的态度。议会的确也偶尔采取了诸如1862年宅地法之类的具有远大卓识的措施,但是,它却更经常地把共有土地批售的权利给予了投机商,而没有给予拓居人。议会没有奉献给屯居者的那部分土地,州级法律部门、土地管理处和内务部一般也会照给的。”[9](p133)而在美国宣布独立以后,1785年颁布的第一个土地法令规定:阿巴拉契亚山以西的国有土地一次性购买不得少于640英亩,每英亩的拍卖底价为1美元。1796年又将每英亩国有土地的拍卖底价提高到2美元。但这种按大块出售国有土地的法律,只是对大土地投机公司和种植园主有利,而对一般小农场主因其缺乏资金只能从大地产手中二次购买或租用,结果是让拥有雄厚资本的大地产和金融集团垄断了对西部土地的开发经营权。据统计,从1796年到1860年,美国联邦政府把占本土面积75%的土地资源投向了资本市场,共出售国有土地2.75亿英亩。而当时美国的西部移民家庭年现金收入还不到100美金,让他们独立运作大多是处于次等的、贫瘠的、偏远的160 英亩宅地,第一年至少需要投资1000美元。这样,不少农民只能以其宅地作为抵押来获得农业贷款,一旦无法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债主们就将没收其抵押宅地。可见,“宅地法”的实施并没有造就出“真正自由的满怀自食其力的天真幻想的独立小农的移民宅地”,而是让大地产商和金融集团从中牟利大约5~6亿美元,这些巨额的土地资本几乎全部投向铁路、矿业、制造业等非农领域,转化成了工商业资本和金融资本。[10]当然,这种做法也引起了大批西部拓荒者强烈的抗争,最终迫使美国国会几次对土地法律进行调整,1800年将出售国有土地的最小地段降为320英亩,1804年降为160英亩,1820年降为80英亩,1832年降为40英亩,同时将每英亩土地售价由2美元降低至1.25美元。1841年颁布的“先买权土地法案”规定:“占地人”有权按最低价优先购买自己开垦的不超过160英亩土地。1862年颁布的《宅地法》又规定:“凡年满21岁的男女公民,只需交付10美元的申请费,在所申请的160英亩的宅地上定居和垦殖5年后,就拥有对该土地的最终所有权。”据统计,从1860年到1950年,美国将2.5亿英亩国有土地授予了西部移民。但从19世纪下半叶起,美国联邦政府却以赠与方式将西部土地的3/4出售给了铁路、学院以及军人等,由此直接引发了第三次土地资本投机活动的高潮。比如从1850年到1871年,美国赠予各铁路公司的国有土地总计1.8亿英亩,平均每亩售价仅为0.57美元,使铁路公司成为仅次于联邦政府和各州实际的土地持有者。可见,美国西部的土地开发及其农业资本主义的发展是与工业革命分不开的,“如果没有从海岸导向内地的铁路、没有连接河道的运河、没有横跨大陆的铁路和电报、没有往返于大河和沿海航道上的汽船、没有能割大草原草皮的农业机械、没有征服诸土著民族的连发枪,荒野原是不可征服的。”[11](p309)因此,从1860年到1900年的40年间,美国西部移民总人数达到1400多万人,其中有近200 万个农户无偿获得宅地为28300万亩,但在新建农场中其土地来源只有16%归因于宅地法,其余的大部分农场土地来自于大地产公司再出售和联邦政府现金出售。仅以加州为例,这里的农场主都不是独立的小自耕农,约占18%的资本主义大农场几乎控制了州内80%以上的土地。到19世纪末,美国大约有700万人失去土地,由乡村流入城市的破产农民达到了360万人。[12](p12)可见,美国资本主义租佃制大农场的形成并不是靠农场之间的竞争、分化和兼并完成的,而是国会与大地产商、金融集团联合控制并以地租形式分配资本平均利润的过程。总之,农业资本主义演进的“美国式道路”的实质是“国家与资本的联盟”和“用资本取代土地和劳动”。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