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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外来鸿

论中国的杂文家和奥巴马当美国总统

更新时间  2008-11-19 作者:佚名

    中国传统文人诗歌中有一类叫讽喻诗,用现代话就是社会批评诗。这类诗用钱钟书在《宋诗选注》中的说法是押韵的文件。是押韵的散文还是文件记不清楚了,大概意思是那种诗没有什么文学价值,只是以诗的名义对国计民生发表一些议论,这种议论写成诗歌以外其他文体,文意一点没少,诗意也一点不少。比议论更尖刻一点就是牢骚,再严重点是批评,再严重……再严重就没有了,如果再严重,那恐怕就该坐牢,甚至杀头了。

  这种诗从诗经时代就有,比较有名的一篇就是《硕鼠》。那是一首奴隶控诉奴隶主不劳而获民歌。说控诉是恰当的,至少诗中的愤怒显而易见。不过诗人发完脾气,最后也只是幻想一个所谓的乐土,要逃,而不是改变、造反。这很耐人寻味!或许民歌经过文人改造,造反的话给滤掉了,或许这种民歌就是文人的创作,文人的软骨头就发不出造反的话,大不了做做逃跑的梦。和《硕鼠》齐名的一篇是《伐檀》,《伐檀》据说也是一首讽喻诗,说那些达官贵人白吃饭(素餐),也是不劳而获的意思,据我们中学课本是这样说的。张中行先生曾专门写过一篇翻案文章,说诗中“不素餐兮”一句不可能是讽刺,反倒是夸奖,至少是勉励。张先生的证据很简单,说这种诗既然那么押韵——不要忘了,《诗经》中的诗最早都是歌,那是可以当众演唱的——既然诗歌那么押韵,那很有可能就会当那些贵族演唱。唱歌的人会借这种诗讽刺正在吃饭喝酒并借歌助兴的“君子”吗?很难想象。

  是很难想象,我同意张老的观点,尽管他的观点也不过是一家之言。

  从诗经往后数,有离骚,有汉赋,有杜甫,再猛拉得近些,有鲁迅,直到现在,有报纸上蔚为大观的杂文。中国人的确很明白,写文章也都非常明白,社会的弊端,分析起来头头是道,只是最后,分析到最后往往就停住了。用我们哲学的话说,那最终原因,那导致一切弊端产生的“第一原因”,有点良心但缺点胆量的往往语焉不详,欲言又止,差一点的就是吞吞吐吐,遮遮掩掩,躲躲闪闪,草草收尾。

  写这种文章很能赚钱,特别是做到著名杂文家,多家报纸杂志约稿,一稿多投,一个月挣个几千上万也不稀奇。这的确不稀奇,过去的封建士大夫就是拿着几千上万的月薪(折换成现代货币),发发议论,评评时政,再用这钱去买酒买肉,酒足饭饱之后,面红耳赤看着新收入自己文集中的诗文,细心体会一位知识分子的社会责任与良心(转换成现代用语),兼或把玩其中议论的精彩,欣赏文字的气势和笔法的妩媚,还可吟咏几番,摇头晃脑,陶醉不已……

  不是假话,中国文学史上有名有姓的作家,哪个没有写过讽喻诗?这是中国封建专制社会的奇观,言论极端的不自由,文字狱绝对发达,但对讽喻诗从来都是网开一面。写这种诗的文人从来是饱经训练,知道该从哪里起头,又该到哪里止步。宽容这种诗或押韵杂文的泛滥,还能显示统治者的宽容大度,能广听民意,绝不昏庸。讽喻其实是变相的歌颂!这是很要弯几道弯才能想明白的道理。

  文人中不乏关心民生疾苦的,在诗中大声疾呼,可也只能是疾呼,呼了几千年,还是呼呀呼。这种呼吸的文字除了增加诗人的肺活量,提高诗人血压之外,作用其实很有限。尽管有限,但不能说一点作用没有,毕竟以前能做讽喻诗的还都是士大夫,最次最次也属于官僚阶层,总还能为小民做些事情,如果他们真想做事情的话。现在,这点有限的作用好像也萎缩了,因为现在写杂文的,心理角色是封建士大夫,社会角色却是无权无势的小民。据说几年前《南方都市报》对“孙志刚事件”的报道导致延续几十年的收容审查制度结束,就不是某个或某些杂文家的功劳,而是一些真扎实干,真刀真枪要去审查该制度是否违宪的律师,他们大胆同时又合法的行动触动了当权者的神经。还据说,我们天天喝的牛奶里有三聚氰胺,这条猛料不是中国任何一家媒体能也敢抖出来的,还是当初和三鹿集团合资的新西兰恒天然集团实在受不了中国政府“瞒和骗”(鲁迅语),抖给自己政府,然后新西兰政府向中国施压的结果。天下大哗之后,中国的杂文家又一哄而上,或义愤填膺,或咬牙切齿,在赚取稿费之余,很大声音地,在各种公开媒体替我们无助的大众伸张“迟来的正义”(西方用语)。

  这种萎缩我有担心,如果萎缩到最后连杂文家事后这点不痛不痒的声音都没有了,我们这个社会这个民族会怎样?也许不会吧,我对中国还是有信心的,因为杂文和杂文家生存了几千年都没有灭亡,至少在我有生之年应该不会灭亡。

  容忍那些无用的杂文家泛滥,是封建思想残余在当代中国的反映。反过来说,一个现代化到一定程度的社会,必然要甄别社会上泛滥的杂文,要剔去那些为议论而议论的空洞文章,让那些光说不练的“空头杂文家”(借鲁迅语)退场,转而代之实干的政治家、律师、各类社会工作者,大家一起来改变那些杂文家一直认为应该改变但是他们从来也不敢改变的社会。最后我们恐怕还是需要一些杂文家的,但也只是那些为行动者代言或传声的勇敢作家,他们的杂文是战斗之前召唤勇士的号角,和搏杀之后对牺牲者的祭奠。

  不知怎么,文章写到这里,觉得有些鲁迅的味道,看来前面把鲁迅和封建文人相提并论有些不妥。但是——我不得不说一句但是——鲁迅的话直到现在还有价值,让人警醒,说明今天的社会和鲁迅当年批评的社会相比,并没有实质的进步。这反过来说鲁迅的文章其实没有多少价值,他的文章没有能改变社会。这也是个需要转几道弯才能想明白的道理,可能从逻辑上讲有些牵强。在古今无数杂文家中,鲁迅恐怕是最有骨气的,他没有丝毫的媚骨(这些都借毛泽东语),可他最终还是一个杂文家,在中国,他的文章还是逃脱不了无用的命运。

  拉扯这些话,是前两天听奥巴马的演讲有感,感想蔓延到今天依然不能自已,还要漫出来。美国又选出了一位哈佛毕业的名校总统。浏览奥巴马的简历,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人家哈佛法学院毕业之后,并没选择去名企当律师,赚大钱,而是深入社区,拿一千多美元的月薪,用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帮助弱势群体维护权利,由此一步一步从政,最终走到白宫。这是一个经典的实干家,并且具备一个优秀政治家的所有素质,出色的口才,广博的知识,深刻的思想;更重要的是,他有对社会大众有切身的同情,当他看到这个社会不公平,不正义,不完善的时候,他的口才,他的知识,他的思想最终都促使他行动,去改变。知识和行动的完美组合,让奥巴马他的竞选logo——那个著名的“change”——如此深入人心,他发明的那句口号“yes, we can”也是那么的有力,有力到让所有阻碍他当选的既得利益者都要在他和他的支持者面前发抖,退步,投降。

  没有深刻的学养,没有经过专业的学术训练,对美国社会有深刻理解与分析,奥巴马顶多是一个雄辩的黑人政客,一个富有感染力,带有马丁路德金色彩的演说家,他的政治活动不会超出为黑人伸张权利,申诉历史悲情的局限,这是过去多少黑人从政的宿命。这样一个黑人总统候选人或许可以让白人同情,但无法让白人拥戴,更无法让麦凯恩心服口服说他也是自己的总统。奥巴马的成功说明,必须建立在对整个美国社会的改变之上,黑人命运的改变才能彻底,甚至容易得让人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毕竟美国出现一位黑人总统,不说远,甚至在八年前,都是不敢想象的事情。这里不得不说美国最高学府哈佛大学所提供的传统上为白人所专有的精英教育在普及到黑人群体四十多年后终于结出硕果,终于出现一位领悟到美国社会广泛需要,具有广博政治视野的领袖级黑人政治家。

  不过,这些感想和我谈论的杂文家有什么关系呢?我只是突发奇想,如果奥巴马也生活在中国,也天生的软骨头,从来只有满腹经纶,一肚文采,但是从来不行动,不挨家挨户去拜访选民,不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去发表演说,不一个电话一个电话去催促美国人民去投票,鼓动大家去发出自己声音,去改变社会,那他最适合做什么呢?我觉得他最适合做个杂文家,因为他说出的话,我们中国聪明的杂文家说了几千年,甚至说得比他11月4日的当选演讲还要漂亮,都说成诗了。

  为什么中国诞生不了奥巴马这样的人物?我觉得中国的杂文家可以好好分析分析,进而对中国和美国的社会制度做些比较,我希望他们的分析和比较也能恰到好处,到时一定为止。

中国美国史研究会 联系信箱:ahrachina@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