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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共和——彼得•奥努夫的《联邦共和国的起源》和《州地位与联邦》评介

更新时间  2015-08-18 作者:万澍

        在美国早期史领域,彼得·奥努夫位列名家之林,并以迥然不同于“共和学派”的历史书写而独树一帜。在其众多成果中,现已翻译为中文者,主要是关于杰斐逊思想的著述。不过,奥努夫在美国史学界崭露头角,则缘于1983年出版的《联邦共和国的起源:合众国内的管辖范围之争,1775-1787》(Peter S. Onuf, The Origins of the Federal Republic: Jurisdictional Controversies in the United States, 1775-1787, Philadelphia: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Press, 19831987年出版的《州地位与联邦:西北土地法令史》(Peter S. Onuf, Statehood and Union: A History of the Northwest Ordinance, Bloomington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1987),且这两部著作也最能反映他对“共和学派”的反思。

在《联邦共和国的起源》中,奥努夫试图通过探讨殖民地(州)与邦联(联邦)之间的权力之争,厘清美国早期政治制度和权力结构的形成过程。按照奥努夫的观点,联邦政治在美国的扎根成长,绝非缘于政治精英间的观念之争。制宪会议的召开,也绝非主张加强邦联权力者单方面政治主张的结果,而是具有深厚的现实基础。“联邦党人的话语力量在联邦宪法的起源中几无作用……美国联邦主义的起源须从美国州制度的历史中发现。”(Peter S. Onuf, The Origins of the Federal Republic: Jurisdictional Controversies in the United States, 1775-1787, xvii

通过爬梳史料,奥努夫发现在宾夕法尼亚和弗吉尼亚这两个州划清此疆彼界的过程中,两州之间经历了斗争和妥协的变化。此外,他还发现佛尔蒙特州的建立,有赖于当地居民坚持斗争,从而迫使弗吉尼亚州放弃其扩张吞并的想法。“在这种意义上,佛尔蒙特州是美利坚唯一真正的‘共和国’,它完全是自主建立的。”显然,联邦制在美国的形成,是以州和联邦之间的权力“让渡”为基础。“关于这些让渡的重要性在于其自身以外,即那些实行让渡的州想要保持的东西。他们所让渡的管辖权是否存在重叠并不重要,因为这些权力统归于国会的名下。”因此,从“殖民地”到“州”的转换,绝非自然过渡,而是经过了复杂的斗争和妥协方才完成。在这一过程中,最高权力创生并趋于强化,州地位确立也呈现复线路径。因而,美国革命不仅只是反英独立、建立共和的过程。还具有各州的“州地位”(statehood)逐渐明晰,并迫于己利联合,形成共同利益和联邦政府的另一面相。1787年制宪会议的召开,并非只是精英之间意识形态较量的结果,且服从于政治实际所显示的现实需要。联邦宪法也不仅是强化了中央权力,更重要的在于确定了联邦和州的地位。“联邦宪法具化了在美国独立以来出现的、在领地政府法令中未明确表示的,州地位和联邦的概念。”(Peter S. Onuf, The Origins of the Federal Republic: Jurisdictional Controversies in the United States, 1775-1787, pp. 154, 95, 173

1987年奥努夫出版了《州地位与联邦:西北土地法令史》,颇受学界好评。西北土地法令是美国早期史研究中的经典问题,相关著述颇丰。奥努夫则开拓了一种新的研究视角:在“重构指导其工作的前提条件,发现历史上人们对(西北土地法令)文本含义的认识”的同时,“观察西北土地法令如何在西北各州的政治实践中得到阐释。”(Peter S. Onuf, Statehood and Union: A History of the Northwest Ordinance, xv) 他在方法论上的创新,在于将法律文件不仅放归历史语境,同时也置于历史上州与联邦的政治实际中重新审视。奥努夫以“于无疑处有疑”的勇气和见识挑战成见,刷新了美国学界对西北土地法令的研究,其学术贡献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奥努夫揭示了西北土地法令在美国联邦制形成过程中的重要地位,“西北土地法令的主要贡献在于建立全新的州间地位平等的原则。”(Peter S. Onuf, Statehood and Union: A History of the Northwest Ordinance, p. 51) 1787西北土地法令与联邦宪法同年颁布,这种时间上的重合是否巧合而已?在奥努夫看来,这两者同为1780年代州间斗争的结果。更重要的是,西北土地法令更新了联邦与州的关系:原本是各殖民地联合创立联邦,在西部则是联邦创立州。这种新型关系为联邦权力的强化提供了思想基础。

第二,奥努夫发掘了西北土地法令文本在现实中的张力。他提出在实际的政治实践中,西北土地法令的内涵,以截然相反的方式为人理解。颁行法令的本意,乃是强化联邦对西部的控制。奥努夫通过研究发现,对于加诸己身的联邦权力,西北地区的居民并不情愿。他们希望能够获得自主和权力。在反抗过程中,他们利用西北土地法令为己辩护。“西北土地法令使得老西北地区居民够把自己州的建立与国家的建立相连”,从而谋求与建国13州同样优先于联邦的地位。 (Peter S. Onuf, Statehood and Union: A History of the Northwest Ordinance, p. 135) 显然,西北土地法令绝非僵化的法律文件,而是一个解释开放的文本。

通过分析法令文本的形成和解释变迁,奥努夫透视了西部在美国共和制度建立中的作用。早在19世纪末,特纳就已经充分认识到了西部在美国历史上的重要性。对于特纳而言,“西部”之意义在于促成美国精神的形成和对社会矛盾的解压作用。奥努夫则指出“西部”之于美国政治制度的重要性:如果没有西部的广阔天地,美国的共和制度就无法确立。显然奥努夫对“西部”的理解,融入了戈登·伍德所强调的“共和”思想。他将特纳的“边疆”与伍德的“共和”进行嫁接,展示了共和制度之所以能在美国建立的现实基础。

不过,在奥努夫对美国早期史上“州地位”和联邦问题的研究背后,掩藏着更大的学术抱负:修正戈登·伍德的美国革命史叙事。在1987年发表的《州政治和意识形态变革:戈登·伍德的共和革命》一文中,奥努夫就明言伍德的学术局限性,“伍德关注由“共和”所统御的一系列紧密相连的政治和宪政观念,但却不顾其他——例如“联邦”和“州”——可能更好地展现现有联邦结构的现象。Peter S. Onuf, “State Politics and Ideological Transformation: Gordon S. Wood's Republican Revolution”, William and Mary Quarterly, Vol. 44, No. 3, p. 616伍德之于奥努夫,就是学术上的“假想敌”,奥努夫确实试图对伍德所确立的研究范式予以反抗。在伍德的美国革命叙事中,精英和意识形态的变革占据了中心地位。但是,美利坚的共同体毕竟是由13个具有各自历史和利益的部分所构建。倘若将如此巨大的政治与社会变革归结于观念之争,确实会导致某种意义上的偏见产生。“关于联邦宪法颁行之前美国人的语言及其话语之间的关系,伍德已提供我们一种彻底而有力的阐释。但是很多重要的观念和假设,尤其是与组建联邦相关者,并未得到完整而连贯的解释”。奥努夫则试图补充其中的缺环:不再仅仅侧重于理论上的“何以反英”,而是更加重视实践中的“何以合众”:美国革命史“既是一部政治观念史,也是一部政治史。”(Peter S. Onuf, The The Origins of the Federal Republic: Jurisdictional Controversies in the United States, 1775-1787, xiv

值得说明的是,奥努夫进入学界之际,恰是共和主义史学范式形成之时。“从1965年开始,许多学者开始以贝林的范式研究美国革命。”波科克的《马基雅维利时刻》、贝林的《美国革命的意识形态起源》和伍德的《美利坚共和国的崛起》,这三部著作的出版标志着共和主义史学范式在美国早期史研究中的确立。在70,80年代的美国早期史学界,共和主义掌握着学术话语权。但是一种学说登上神坛之日,往往是它受到反思和批判之始。“近来对于共和主义思想的质疑威胁到了贝林等人所描绘的思想共识。”(Robert E. Shalhope, “Republicanism and Early American Historiography”, William and Mary Quarterly, 3rd Ser., Vol. 39, No. 2. (Apr., 1982), pp. 336)在政治哲学领域,施特劳斯及其弟子从思想的“神圣性”角度批判共和主义史学,责其竟敢罔顾“圣贤”的微言大义,妄自祛魅。受其个人学术经历的影响,奥努夫的路径则与“施派”不同,他将“炮口”对准共和学派叙事中“联邦”和“现实利益”的缺失。

在共和史学的历史解释之中,联邦并不居于重要地位。其实这种现象并不难以理解,因为共和主义所重视的是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而非地方与地方、地方与国家之间的关系而且共和主义作为起源于思想史领域的一个史学流派,在方法论上长于分辨思想与前代思想之间的纵向联系。可是在奥努夫看来,“联邦”恰恰形成于美国的政治实践,与洛克等启蒙思想家的思想几无关联。那种将美国革命的“概念谱系可追溯至不列颠的反对派乃至佛罗伦萨乃至古典思想”的做法,并不能还原历史思想的原貌,尤其可能忽视其形成的现实条件。(Peter S. Onuf, The Mind of Thomas JeffersonCharlottesville: University of Virginia Press, 2007, p. 68

同时,奥努夫也强调美国革命意识形态背后的利益问题。由美国史学思想发展的历程观之,奥努夫对于“利益”关注似乎是回归传统。在美国史学史上,20世纪20年代兴起的进步学派,率先从“利益”的角度考虑美国革命。进步史家威廉·比尔德在《美国宪法的经济观》中率先从制宪会议代表的阶级利益角度出发,分析宪法的本意内涵。但是伴随着其后和谐与共和主义史学的兴起,美国史家对于利益问题的关注日渐淡化。奥努夫重新发现“利益”问题,在某种意义上是从进步史学中汲取营养的结果。但是,奥努夫关注的面相与比尔德有所不同,他更多关注于地方利益而非阶级利益。在奥努夫看来,共同参与革命和建国的联邦与反联邦党人之间的真正分歧,“不在于联邦的规模,而是地方利益的平衡——或不平衡。”(Peter S. Onuf, The Origins of the Federal Republic: Jurisdictional Controversies in the United States, 1775-1787, p. 159)因此,奥努夫并非站在进步史学的角度否定共和史学,而是在继承中创新。

放眼今日的国内学界,对于政治思想史学界剑桥和共和学派的研究,已不仅限于引介和评述,而是更多地转入运用于实证。在此时刻,深入了解与这些主流思路不同乃至矛盾的别家观点,无疑有助于我们对于西方学术动态的深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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