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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活动|复旦大学美国史读书会 ·《革命的反冲力:早期共和国的女性与政治》

更新时间  2022-07-12 作者:

复旦大学美国史读书会

2022年第1场

文稿 | 复旦大学 雷博云

 

 

 
 
 
 
 

第一部分 • 时间、地点、主持人

 
 
 
 

时间:2022年5月31日

地点:腾讯会议

主持人:雷博云(复旦大学历史系硕士生)

 
 
 
 
 
 

第二部分 • 书目与作者

 
 
 

书名:Revolutionary Backlash: Women and Politics in the Early American Republic

作者:Rosemary Zagarri

出版社: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Press

出版日期:2007年(paperback, 2008)

 

图片

本书为美国早期妇女政治史的综合性研究,前两章梳理美国革命时期妇女的政治参与及革命对妇女政治权利的促进,后三章论述建国后到内战前妇女在政治领域的活动及其衰退,揭示19世纪上半叶美国政治民主化的另一面,即白人男性政治权利的扩大乃是以排斥妇女的政治参与为代价的。作者基于多种多样的史料,采取性别史、政治史和社会史相结合的路径,从女性的视角重新审视从革命时期到杰克逊时代美国政治的变迁,提出了一个解释美国早期妇女政治史的新框架。

 

 
 

罗斯玛丽·扎格里,1983年在耶鲁大学获博士学位,是美国著名早期史家埃德蒙·摩根(Edmund Sears Morgan)的关门弟子。其主要研究美国早期政治史、妇女史和性别史,除本书外,还著有《空间规模的政治》(The Politics of Size: Representation in the United States, 1776-1850, Ithaca: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87)、《一个女子的困境》(A Woman’ s Dilemma: Mercy Otis Warren and the American Revolution, Wheeling, Ill.: Harlan Davidson, Inc., 1995)等。2009年任美国早期共和国历史学家协会主席。

 

 

引 言

 

 

雷博云(复旦大学历史学系硕士研究生):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早期妇女政治史研究有很大的发展,这本书可以说是集大成之作,比较系统地展示了从殖民地时期到内战前近百年的美国妇女政治生活的变迁。一方面,作者收集了很多新材料,提供了许多妇女参与政治的新例证;另一方面,本书的写作风格以清晰明了见长,结构明晰,线索清楚,叙事条畅。作者在序言里简要概括了美国妇女政治史研究范式的演变,并把自己的书嵌入这个脉络中。从一定意义上说,在美国早期妇女政治史领域,这本书是一部通史性的佳作。

 

扎格里讲了许多美国早期妇女与政治的故事,她的意图在于回答三个问题:第一,美国革命是不是给妇女的生活带来了改变?革命是不是带来了妇女政治参与的扩大?第二,革命后妇女政治的参与权利是不是缩小了?为什么会缩小?第三,美国的立国理念是人人平等、人人都拥有自然权利,而在现实中妇女却被排除在政治和政府之外,早期美国人是如何调和这一悖论的?如果女性被排除在政治和政府领域之外,那么杰克逊时代还能称作反权贵和平等主义的象征吗?

 

 

 

关于第一个问题,扎格里之前的妇女史家已有较多的讨论,她在这里主要是做了一点综述和补充。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随着新社会史和性别研究的进一步发展,美国早期妇女史也出现了新的突破,琳达·克尔伯(Linda Kerber)和玛丽·贝丝·诺顿(Mary Beth Norton)等人,质疑此前美国史学界流行的“黄金时代”说,转而从政治文化的层面重新考察美国早期妇女史。她们把政治的定义扩展到经济抵制、请愿、慈善活动和家庭教育等方面,强调美国革命为妇女打开了一个政治参与的口子;“共和母亲角色”(republican motherhood)理念的出现,表明妇女在共和主义政治实验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共和母亲角色”的范式存在一定的局限。一方面,它虽然赋予女性教育以正当性,却阻碍了妇女在在智性上的真正进步;另一方面,这些史家认为,有利于共和主义兴起的启蒙和英国反对派思想,本身并不包含支持妇女参与政治的主张。因此,本书在采纳克尔伯等人的论述的同时,又做了一些补充和修正:一是指出启蒙思想中包含很多利于女性参与政治的观念;二是提出“女性政治家”的概念,认为有不少妇女积极主动乃至深度地参与政治,而并非仅仅扮演“共和母亲”等辅助性的角色。

 

 

 

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许多美国早期史家看来,就妇女对政治的参与而言,革命打开的窗口期是相当短暂的。于是,越来越多的学者把关注点转移到上面提到的第二个问题上,即革命后女性政治权利的退步。这也是本书着重探讨的问题。扎格里就此提出一个具体的解释框架:把妇女政治权利的退步归结于两党斗争的影响。她认为,革命以后,女性的政治参与引发了人们对于性别结构倒置的担忧,认为如果这种趋势继续发展下去,所有女性都会要求更多的政治权利,最终妇女也会担任公职,这样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性别格局就会被彻底颠覆。随着两党斗争和法国革命在美国引发的政治波动越来越激烈,美国社会要求以白人男性选举活动和政府职能来划定政治的范围,而妇女则应当回归家庭。尽管联邦党和共和党在很多理念上都是不同的,但只要涉及女性和黑人的政治权利,他们的主张就会达成高度的一致,都不赞成赋予妇女选举权。当时通行的观念是希望妇女为社会稳定和国家凝聚力做出贡献,因为她们比较容易接受政治自由的观念,可以借助微笑、哭泣、劝说等女性特有的方式,在男性的党派之争中充当调解人与和平的缔造者,以缓和政治斗争。同时,她们还可以向下一代传递更加温和而理性的政治态度,这样下一代人就有可能更好地与反对派合作,政治就可以成为一场意见的交锋,而不是涉及终极真理的非黑即白的斗争。于是,妇女权利让位于母亲权利,“女性政治家”也为“共和母亲角色”所取代。

 

这样也就引出了本书关注的第三个问题,即美国的建国理想和社会政治的实际之间的悖论如何调和?如何理解杰克逊时代的政治文化特征?扎格里从性别角度对杰克逊时代做了新的考察。在当时的民主化运动中,财产不再是获得选举权的标准,那么为什么那些拥有财产的自由黑人和妇女还是没有投票权?白人女性和黑人又有什么差别?为了回应这些疑问,当时的政治精英借助生物学本质主义和性别本质主义,重新解释为什么不能承认妇女参与政治的权利。19世纪初以后,一些生物学、解剖学和医学的理论被引入社会政治领域,大西洋两岸都有人开始强调,男女两性在生物学上的差异是固有的,也是不可改变的,因而两性的能力、责任和权利也就有所不同,或者说,妇女不适合参与政治乃是其生物学特性所决定的。不过,生物学本质主义所强调的差异基础,既涉及性别,也包括种族;那么白人女性在政治上就被置于与自由黑人同等的地位。在扎格里看来,当时美国政治文化中存在两套不同的话语系统:对男性采用洛克的自然权利学说,强调“自然权利”和革命的合理性;对女性则借助苏格兰启蒙思想中的理论,认为社会契约一开始就不是由各个平等的个体所订立的,个人的义务和职责先于权利,女性通过让渡一部分权利和自由而加入婚姻契约,有权利受到男性的保护,而须承担妻子和母亲的义务。通过援引苏格兰启蒙思想和生物学本质主义,女性的权利就被限定在作为妻子和母亲的传统范围内。由此可见,杰克逊时代并不是平等主义的象征,当时的确打破了由财产所决定的等级秩序,但却基于性别和种族等生物学差异而确立了新的等级秩序。

 

总的来看,扎格里认为,美国革命只是短暂地打开女性享有政治权利的窗口,在革命的“反冲力”的作用下,美国妇女在政治权利和政治参与等方面发生了倒退。如果说法国革命的反弹是直接的流血和战争,而美国革命的反弹则发生在更为温和的文化和社会领域,其标志是妇女政治权利的“缩水”。

 

 

李剑鸣(复旦大学历史学系教授):我们对妇女史大多不太熟悉,在座的多数人都不做这方面的研究。但是,美国妇女史研究发展很快,同中国的妇女史研究有很大的不同。美国妇女史更多地受到女性主义和身份政治的影响,在研究方式和思想取向上都更为激进。正是因为我们对妇女史比较陌生,于是就有必要选读一本这方面的新书,以弥补我们的欠缺,开阔我们的眼界。妇女史在近期的美国史学中特别活跃,成绩斐然,好书不少,并且形成了一些很有影响力的研究范式,给其他领域的研究带来了刺激和启发。另外,还有一个特别有意思的现象,就是美国史学界的女性学者很多,有不少一流的史家。女性崛起于美国史学界,许多女性在大学历史学系当教授,也只是60年代以来的事,但她们取得的成就真是让人刮目相看。今天我们讨论扎格里的这本书,一定能有很大的收获,并且感受到知识和思想的愉悦。

 

鲁迪秋(上海师范大学文学院世界历史系教师):我可能比大家更早读到这本书。我的博士论文涉及公民身份,同这本书所讲的内容有较大的关系。在以前的读书会上,李老师总是说要先看一本书好在哪里。所以,我想先谈一谈我读这本书的收获。

 

这本书的整体思路是十分清晰的。作者挺为读者着想,不仅在导言里概括了书的主要内容,而且还在每一章的结尾做小结,让人知道这一章讲的是什么,为什么要这样讲。这样读者就比较容易把握这本书的思路。书的核心问题是,为什么从美国革命到19世纪30年代,美国社会对女性权利、妇女的角色和责任的看法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前后形成很大的反差。革命时期,男性鼓励女性参与政治,并且为女性提供很多参与的渠道;可是到了30年代,社会上出现要求女性退出政治、重新回归家庭的呼声,并且关闭了之前给女性打开的政治渠道。作者对这个问题做出了自己的解答。她认为,到19世纪30年代,美国社会出现了保守的回潮,也就是她所说的“革命的反冲”。

 

扎格里认为,这个保守的回潮是由四个因素引起的。第一,选举权在白人男性群体中的普及,导致选举权从最初基于财产的特权,变成了基于性别和种族的白人男性的特权。第二,政党政治走向制度化,而且政党这种政治运作方式也逐渐被美国民众所接受,这就导致女性以及自由黑人在政治选举中越来越边缘化。第三,在文化观念方面,生物学本质主义在美国开始流行,从所谓科学的角度论证女性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合理性。于是,对女性政治权利的剥夺,从习俗、传统和因袭变成明确的法律禁令。第四,美国人开始有选择性地采用苏格兰启蒙思想中的权利观,强调女性的权利是身为母亲和妻子的责任,而男性的权利则是自然权利,可以扩展到政治权利。作者就此提出,19世纪上半期对于白人男性来说的民主化进程,实际上是以女性和自由黑人政治权利的丧失为代价的。白人男性民主的胜利,反而结束了美国革命为女性所开启的政治前景。

 

这本书的章节安排也是非常清楚的。前三章讲美国革命如何开启了美国妇女新的政治前景,妇女通过哪些方式来参与政治活动。作者还提出了“女性政治家”的概念,这些女子非常独立,想要直接去影响政治。第四章点题,考察了19世纪30年代出现的保守回潮。在党派对立的情况下,社会要求女性从政党政治中抽身而退,从“女性政治家”重新变回“共和母亲”,只能通过影响自己的丈夫和儿子,来间接地影响政治。第五章从四个方面分析为什么会出现她前面做了长久铺垫的这样一种政治文化的变化,即从鼓励、称赞女性参与政治,倒退到要求女性退出政治。

 

在材料的使用方面,作者也给我带来一些启发。除了引用一些传统的政治史的材料,比如报纸、政治小册子、男性政治精英的书信等,这本书还使用了小说、讽刺文学、独立日演说等材料。尤其是文学方面的材料,我自己没怎么接触过,因为对早期文学这一领域确实不太熟悉。在文字材料之外,作者还用了一些图像资料。尤其在第五章,为了论述政党政治的制度化如何促使女性在选举政治中由现身到消失的过程,作者比较了建国初期不同时段的两幅描绘选举场景的画作,做了详细的对比分析。这段写得非常精致,也很有新意。

 

这本书另一个对我启发较大的地方是,作者在写法上力图把政治史和妇女史结合在一起。这一点在导言中也有交代。她说,在此之前,政治史家和妇女史家往往是各写各的,而她要把女性的历史置于整个美国政治制度和政治文化的发展脉络当中,把对女性权利、女性地位、女性角色的考虑放在美国政治和社会观念的整体变迁中,以避免就女性谈女性。这也就赋予妇女史更广阔的社会文化背景。反过来,从妇女史的视角,她也为解读美国早期的政治民主化进程提出了新的见解。她认为,白人男性的民主化,其实是以剥夺女性和自由黑人的权利为代价的。同时,政治史和妇女史的结合,也更新了我们对美国妇女的经历,尤其是妇女权利的发展过程的认识。

 

所以,这本书最大的价值在于提示我们,妇女的历史到底应当如何书写。我个人试图学习这种写法,把女性的历史和整个社会环境的变迁、政治文化的发展结合起来考察。一些美国妇女史的先驱,比如琳达·克尔伯、南希·科特(Nancy Cott)等,还有我们以前读过的《这个暴力的帝国:一种美国国家身份的诞生》(This Violent Empire: The Birth of An American National Identity, 2010)的作者卡罗尔·史密斯-罗森堡(Carroll Smith-Rosenberg),她们的著作不仅仅属于妇女史的范畴,而且也受到很多政治史家和社会史家的重视。她们的关注点不仅仅是女性,而且涉及更加宏大的社会政治问题。琳达·克尔伯的经典之作《共和国的妇女》(Women of the Republic: Intellect and Ideology in Revolutionary America, 1980)所思考的问题是,妇女在共和国这种新的政治秩序里到底应该拥有什么样的政治角色。因此,我们不能仅仅把她们看作妇女史家。

 

钟慧怡(复旦大学历史学系硕士研究生):我觉得,这本书反映了欧美女性主义思潮对传统政治史研究范式的冲击,在妇女史和政治史之间建立了对话的渠道。在以往的政治史书写中,历史学家更关注对政府机构、选举制度、政治精英的研究,女性那些非正式的政治参与长期受到忽视,她们的声音也被淹没。女性主义者主张将私人议题纳入政治研究的范畴,关注意义和身份的问题,例如有学者将政治界定为权力关系,也有学者探究日常活动对官僚政治或经济社会中的决策和行动的影响。立足于这些理论和方法,作者把女性的政治经历置于两性之间来考察,同时置于公共和私人的空间中来考察,从新的维度揭示其演变的历程。

 

温昕(复旦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研究生):作者已在绪论中明确提到,她的这项研究是政治史、妇女史和性别史的交叉,但我觉得它主要是一部政治史著作。政治史研究的核心问题,就是对“政治”的概念不断进行界定。扎格里并不像其他妇女史家那样,先对政治做出明确的限定,而是依据她所搜集的材料,表示要尽可能以当时人所理解的政治概念来分析政治。这种分析大致可以分为两部分。一是妇女在美国革命后所处的新环境。在启蒙思想的影响下,她们受教育的程度有所提高,而且平等主义与自然权利的意识形态也逐渐普及。作者借助丰富的材料勾勒出妇女在当时政治中的角色和地位,展现妇女以非正式身份介入党派政治和选举政治的程度,说明妇女政治权利的提升、政治角色的转变等趋势都是不可避免的。在书的后半部分,扎格里为了清楚地说明女性政治参与政治权利逐渐缩小的事实,试图重新对政治进行定义,但她也强调对政治的界定也存有争议。扎格里引入“公民社会”的概念,扩充了政治的范围,开始关注女性在慈善团体、社会运动等方面的参与,以及这些参与活动跟政治的关联。这种写作方法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女性和政治之间关系的演变,可以更准确把握女性政治权利或特权的程度。而且,作者还注重两个维度的交互论述,一是他人对女性政治角色的认知,一是女性自身对自己群体政治角色的认知。作者在写作中很好地平衡了这两个层面的论述,而且详略得当。

 

 

李剑鸣教授:我读这本书时,产生了两个很大的疑问。首先,这本书讨论“革命的反冲”,但在历史的逻辑上却存在一个明显的漏洞。扎格里谈到,美国革命激发了妇女政治参与的热情,在自然权利学说的感召下,自由和平等的政治文化兴起,许多普通人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地参与公共事务,女性的政治自主意识也在这种政治参与中被唤醒。按照扎格里的论述,这一趋势持续了很长时期,至少在立宪后的几十年时间里,妇女在政治上依然十分活跃。照这样说来,革命对于妇女的政治参与就不存在什么“反冲”(backlash),而是向前推动她们进入公共政治领域,激励她们积极参与政治活动。以前政治活动通常是分散而自发的,随着政治斗争的演化,有组织的党派政治兴起,一些妇女敏锐地意识到党派政治的意义,积极地参加政党活动。尤其是那些中上层的妇女,她们有教养,有闲暇,也有热情,在政党政治和选举活动中投入了很多的精力。这些无疑都是革命的前推力在“后革命时代”的体现,对妇女的政治参与和政治权利,都产生了向前的推动作用。

 

正是由于妇女政治参与的扩大,尤其是她们的政治自主意识和参与热情增强,使得一些男性,特别是那些有表达能力、有机会发声的男性觉得,妇女在政治方面投入太多的精力和时间,必然会妨碍妇女承担她们天生应该扮演的角色,也就是妻子和母亲的角色。于是,他们重新强调社会分工,而且基于生物学意义上的性别特征来重新界定女性的角色。这就是所谓“生物学本质主义”。把生物学本质主义运用到对妇女行为的“规训”,用生理差别来解释女性的责任和义务。可见,恰恰是因为革命推动妇女扩大了在公共领域的影响,步子迈得有点大,才会出现“倒退”。而且,这种“倒退”也不是发生在革命的途中,而是一种“后革命时代”的现象。时间已经到了19世纪前期,革命已经过去几十年,怎么能说是革命“反冲”的结果呢?

 

其次,在19世纪的二三十年代,那些有话语权的男性认为女性应该当重返家庭,应该把自己的精力和兴趣倾注于家内事务,扮演好传统的角色,而不应过多地关注公共事务。这种倾向与当时的政治民主化潮流确实形成巨大的反差。正是因为有这种反差,才使得让女性退回到家庭的呼声显得特别刺耳。但是,在妇女从公共政治领域退出的同时,她们在其他领域的参与程度却越来越高,尤其是在“第二次大觉醒”的推动下,她们参与各种社会改革,包括禁酒运动、废奴运动和监狱改革等,她们对于社会事务的兴趣也明显增强。换言之,妇女被要求从政治领域退出,但并没有完全回到革命前的状态,反而在社会领域扮演更加积极的角色。政治渠道在收缩,而整个社会领域仍然对妇女敞开。这也是革命的积极影响的体现。从这个意义上说,也不存在什么“革命的反冲”(revolutionary backlash)。

 

雷博云:我自己在读这本书的时候,也有一些疑惑。扎格里谈到生物学本质主义、洛克的自然权利学说和苏格兰的启蒙思想,似乎是想表明,革命时代形成的那套政治制度和政治思想,本身就存在着很多的悖论;后来,随着男性政治权利的扩大,这些悖论就变得更加明显了。在制定宪法的时候,美国并没有解决妇女和黑人的权利等方面的问题,那时的主要矛盾是与英国的抗争,进入“后革命时代”,这些悖论就成了主要的问题。

 

关于第二点,我也产生过疑惑。扎格里在书里提出要重新界定何为“政治”,而重新定义“政治”,也是妇女史研究者常常需要面对的问题。政治史长期以来被定义为精英创造的政治制度和国家政策的历史;到20世纪六七十年代,新政治史兴起,政治权力的应用边界扩展到公共制度和法律事务之外,这样女性才可以被容纳在政治史叙事之中。在后现代主义和女性主义兴起以后,以琼·斯科特(Joan Scott)为代表的学者提出更为激进的政治定义,把一切不平等的权力关系都纳入政治权力博弈的范畴。本书的研究也是建立在重新界定政治的基础上的。一方面,扎格里意识到有两种不同的政治,一种体现为传统的、以参与选举为代表的政治权利,另一种则包含经济抵制、请愿、沙龙等形式的政治参与。另一方面,她也区分了政治领域的参与和社会领域的参与。这种区分,正是为了理清她所说的“反冲”。扎格里认为,妇女原本拥有两条参与的途径,但因为两党斗争和法国大革命等的影响,她们退出了政党活动,也失去了继续发展下去或许能够获得选举权的机会,于是被迫选择以其他参与方式继续表达自己的政治自主性。如果不出现倒退的话,她们本来可以同时拥有两种渠道。革命一代和“后革命时代”女性的政治遗产受到主流男性话语的损害,逐渐被淹没在历史之中,以致后来的普通女性很难回想起来。但是,女性并不是一味消极地接受这一局面,她们建立或参与反卖淫、禁酒、慈善、反奴隶制等社团,用各种非正式的政治活动来发挥对政治的影响。

 

然而,政治领域和社会领域的参与虽然有很大的差别,但两者的区分和界线真的是泾渭分明的吗?当女性从政治参转向慈善团体和废奴活动等社会领域时,她们的政治权利真的缩小了吗?对此我仍然有些疑惑,想听听大家的见解。

 

李剑鸣教授:扎格里还有一个提法,称美国革命也有自己的“热月政变”。美国革命作为一个历史事件是什么时候结束的?当时人认为是1783年。即便把联邦立宪作为革命的结束,那么也是在1788年。19世纪二三十年代出现女性政治空间的压缩,把妇女重新打回家庭和私人领域,这固然是倒退,但是已经和革命隔了一代人以上的时间。如果这也算是颠覆美国革命的“热月政变”,那就大有“时代倒错”的意味了。

 

另外,扎格里提到苏格兰启蒙思想中关于权利和义务的理论,也有可以商榷的地方。首先,扎格里用休谟(David Hume)的思想代替整个苏格兰启蒙。实际上,在苏格兰启蒙思想中,有很多人仍然宣扬自然法和自然权利学说,比如哈奇森(Francis Hutcheson)和亚当·斯密(Adam Smith)等人。斯密在美国革命期间还在讲课,讨论自然法和自然权利,哈奇森也是一样。他们并不否认洛克的自然权利学说,只是对它做了改造。休谟则是一个经验主义者,他强调权利是通过社会而获得的,离不开习惯、法律和秩序,而且权利也不是普世的和无条件的,而与义务和责任直接关联,要享有权利,就应当承担义务。斯图尔特(Dugald Stewart)同休谟一样,也认为自然权利学说是站不住脚的,自然状态说得不到历史和经验的证明。他们都强调权利的社会属性,更看重“civil rights”(社会权利)。简而言之,苏格兰启蒙思想家关于自然权利的界定并不一致,不是所有的人都认为只有社会权利而没有自然权利。

 

其次,要求妇女回归家庭、退出公共领域的这套言论,也就是把权利和义务挂钩的说法,在革命时期就已经出现。当时他们面临一个很大的悖论,如果所有人在被造物主创造出来时都是平等的,享有同等的权利,那么为什么奴隶、自由黑人、穷人和妇女不能享有平等的权利?如何解释这个悖论呢?革命一代认为,自由固然是人的自然权利,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享有自由;自由可能被滥用,而滥用自由也会危害自由,因而只有那些能够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的人,才能享有自由,才能行使权利。换言之,自然权利是普遍的,但自然权利的享有却是有限制的。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的弗斯滕伯格(François Furstenberg)教授写过一篇文章,对这个问题做了相当透彻的讨论。后来这套把权利和义务联系起来的说法,与革命时期领导人的观点是一脉相承的。认为妇女不具备行使政治权利的禀赋,把她们的权利和义务限定在家内,这一类主张并不仅仅是化用休谟理论的结果,也不是革命者刻意歧视女性的产物,而是传统习惯和整个政治文化的体现。

 

不过,扎格里的论述还是能给人带来一定的启发。她的研究提示我们,这种经验主义的权利理论,也就是把自由和责任、权利和义务挂钩,乃是倾向于那些既得利益者的,尤其是有利于那些在社会上拥有权势的男性,有利于那些中间阶层以上的、地位稳固的男性。为了排斥女性的政治参与,他们运用这种苏格兰经验主义的权利学说,以强化自己的主张。从某种意义上说,休谟的理论具有“统治学说”的性质,属于“统治者政治思维”。相反,洛克的学说则有激进主义的色彩,倾向于维护被统治者的权利,有利于那些无权的边缘群体。在美国,没有选举权的男性在争取政治权利时,会很自然地诉诸洛克的理论。那些受到攻击的南部奴隶主,也用自然权利学说来捍卫他们拥有奴隶的权利。没有权利或权利不稳固的群体,都可以借助自然权利来强调自己诉求的正当性。在19世纪上半叶,那些具有政治自主意识的美国妇女,也是这样做的。

 

鲁迪秋:我觉得,大家对这本书产生疑问的一个原因可能是,作者在界定“政治”这个概念的时候,观点前后有些不一致。她在导言里明确提出,“政治”的定义有两个极端。最狭隘的“政治”定义是指正式的政府机构及其活动,包括选举、竞选、担任公职等。琳达·克尔伯、玛丽·贝丝·诺顿等学者重新定义“政治”,拓展了“政治”的内涵。她们提出,除了选举、担任公职之外,女性谈论、写作、阅读和思考政治,也属于“政治”的范畴。另外还有其他一些史家,包括妇女史和政治史的研究者,对“政治”的内涵也有新的理解。他们认为,除了上面所说的这些内容外,政治还包括各种各样的非正式的规范、象征行动和日常活动。最宽泛的“政治”概念是由琼·斯科特(Joan Scott)提出的,她把所有不平等的权力关系都归入政治的范畴。本书作者想在最狭隘的和最宽泛的定义中寻找中间地带,因此,她使用了另外一位妇女史家玛丽·凯利(Mary Kelley)提出的“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的概念。这个概念指的是,在正式的政府机构以及相关的选举、担任公职之外的其他公共活动也属于政治。虽然作者在导言里对自己所用的“政治”概念做了说明,但我觉得她在书里一会儿使用狭隘的定义,一会儿使用宽泛的定义。在有些地方,只有参与选举才是“政治”;而在另一些地方,参与印刷文化、决定自己丈夫是不是应该担任公职、参与街头庆典、投身社会改革组织和慈善社团,也都属于“政治”的范畴。可见,作者使用的“政治”概念的边界忽大忽小。这样一来,就会使我们觉得她的观点有点经不起推敲。她认为,19世纪30年代美国社会出现保守的回潮,或者说“革命的反冲”,女性参与政治的渠道缩小甚至被关闭,这些看法似乎是可以商榷的。

 

另外,我们是从短时段还是从长时段来思考革命遗产对于美国妇女的意义,得出的结论也可能是不一样的。本书作者把时间下限放在19世纪30年代,而30年代美国社会确实出现了要求女性回归家庭、退出政治的话语,美国革命为妇女打开的机会大门被重新关闭,可以说的确是保守的回潮。但是,如果把时段再放长一点,将时间下限定在内战前,那就会看到不同的景象。从19世纪20年代到40年代,正是禁酒社团、废奴社团这些积极行动的组织兴起的时期,美国妇女通过参与这些志愿社团而形成公民意识,培养了公民能力。从这样一个更长的时段来看,美国革命对于妇女来说仍然是积极的、有用的遗产,有助于她们更广泛、更深入地参与公共事务。

 

李剑鸣教授:还有一点也很重要,就是革命后妇女的地位和境况有所改善,社会地位有所提高,离不开女性教育的发展。正是美国革命把女性教育提到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这和克尔伯提到的“共和母亲角色”的理念有关系。在共和主义社会,妇女虽然不是公共事务的直接参与者,但她们对于共和主义社会的建设,尤其是共和美德的培育,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妇女应该有知识,能阅读,能掌握信息,这样才有利于教育和培养新一代共和主义者。在革命时期,女性教育不断发展,女性书籍和女性杂志越来越多,妇女的写作活动越来越活跃,她们对于精神生活的参与程度也有明显的提高。扎格里把“政治”单独抽离出来,只看到曾短暂赋予妇女的投票权被收回,对政党政治的热心受到非难,便说这是倒退,不免有以偏概全的意味。不能孤立地看待妇女的政治地位,而应结合她们在这个时期的总体境况来加以评判。

 

 

蔡萌(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世界历史系教授):我看完这本书,有一个比较笼统的整体印象,觉得很多内容都是似曾相识的。这本书出版于2007年,前面说它是集大成之作,方方面面都写到了,但我觉得她写到的方方面面,好像以前别人都已经讲过。比如,对“政治”的概念做出扩展性的界定,强调政党政治的制度化和男性普选权的基本实现是对女性政治参与机会的剥夺,这些内容在许多相关领域的研究论著中都有所论及。那些阐述杰克逊时代政党政治和选举权改革的论著,讨论19世纪初对家庭生活的崇拜、对“真正女性气质”的推崇以及男性气概的危机等方面的论著,都涉及相关的问题。所以我想请教一下,这本书究竟有什么独创的见解,对于妇女史研究的推动体现在哪里?或者说,美国妇女史发展到现在,还有什么可以开拓的地方,未来的发展趋势又是什么?

 

雷博云:这是两个特别好的问题,我在阅读时也有一些类似的思考。先谈一下这本书的价值。我认为,理解这本书的学术价值,应该把它放在整个美国早期史研究范式的变迁中来看。扎格里在书中借鉴了克尔伯等人的论述,关注的是美国革命如何改变了妇女的生活。这在今天看来好像是老生常谈,但在最初提出来时,却是历史学家不断思考、不断改写妇女政治史范式的结果。对于任何早期妇女政治史叙事来说,美国革命对于妇女的意义都是必须重新思考的问题。

 

在涉及“后革命时代”美国妇女的政治经历时,扎格里对许多经典问题提出了新的解释。关于妇女政治权利在革命后的缩小,扎格里之前的美国史学界主要有两种解释。一种是借助“社会性别契约”(sexual Contract)理论加以解释,认为传统的社会契约中隐藏着一个两性之间的契约,所有女性最初都由父亲单独掌控,后来儿子和兄弟们推翻了旧父权制的独裁统治,同意出让部分权利以组成一个社会共同体。这时,尽管男性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变化,但男女之间的关系并没有改变,以前是父亲一个人单独掌控所有女性,现在男性可以平等地分享掌控女性的权力。另一种解释来自琳达·克尔伯后期的研究。她在《没有做女士的宪法权利:妇女和公民义务》(No Constitutional Right to be Ladies: Women and the Obligations of Citizenship)一书中,开创性地将视角从权利转向义务,关注权利和义务的互动。通过考察女性入籍条件、流浪法、女性陪审团制度和女兵生活,克尔伯发现,保护女性或赋予她们特殊地位的法律规范,实际上都阻碍了女性获得同等的权利。扎格里在探讨这个问题时,并没有否认社会性别契约的抽象模型和克尔伯的权利-义务的理论,但她也没有停留于此,而是将女性政治话语权的缩小归结于两党斗争。

 

 

扎格里的另一个学术创见,是从性别角度重新评价杰克逊时代。关于美国宪法中的性别话语,很早就有学者做过分析;但在关于杰克逊时代的研究中,性别角度的分析长期是缺如的。进步主义史家倾向于把杰克逊及其追随者看成反对经济特权和政治腐败的先驱。“共识学派”的史家则认为,杰克逊时期的政府并不真的关心下层人的权益,这个时代的真正意义在于,一批正在崛起的企业家试图打破阻碍他们上升通道的东部贵族对政治权力的垄断。后来还有史家探究杰克逊时代的意识形态根源,认为它带有怀旧的性质。扎格里则从性别角度重新审视杰克逊时代,呈现了富有新意的见解。这表明扎格里和其他妇女史家并不仅仅是在书写妇女的历史,而且还在重写整个美国早期政治史。她们已经超越了把女性添加进历史这种初级写法,创造出一套独有的妇女政治史的解释框架。

 

至于美国妇女史研究未来的走向,我想提一下《威廉-玛丽季刊》和南加州大学亨廷顿早期现代研究协会每年共同举办的学术研讨会(EMSI-WMQ Workshop),2011年这个会议的主题就是“美国早期的妇女”(Women in Early America)。在这次研讨会上,特里·斯奈德教授将未来美国妇女史的趋向总结为:“将她们重新界定为帝国扩张和印第安人维护领土活动的参与者;重新界定为婚姻和家庭内部、外部的共同活动者;重新审视她们作为印刷品和拍卖品创造者的角色;重新考察女性主观性(female subjectivity)与公共领域的关系。”具体来说,新世纪的妇女史家可能更加侧重底层视角和跨大西洋视野。比如,加强单个人物的传记式研究,以此深入展现底层女性的政治生活;或采用跨大西洋视角,或运用琼·斯科特的理论,把权力关系运用到政治史当中。这样就可能更偏向于社会史。

 

杨崧愉(复旦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研究生):我对美国妇女史并不是十分了解,我想反过来看,扎格里的书对于政治史研究可能有什么意义。这本书可能有一个对话的对象,就是普林斯顿大学的肖恩·威伦茨(Sean Wilentz),他在2005年出版《美国民主的崛起:从杰斐逊到林肯》(The Rise of American Democracy: Jefferson to Lincoln)一书。威伦茨这本书对19世纪上半叶美国政治的演变做了综合性的考察,但他主要是着眼于男性的视角,关注选举权的扩大,普通人政治参与途径拓展,进而把从杰斐逊到林肯这个时期视作民主崛起的时代。但在扎格里看来,威伦茨和以往的其他研究忽视了当时几乎占美国人口一半的女性,忽视她们的视角,这样的民主故事就不可能是完整的。如果从女性视角来看杰斐逊到杰克逊再到林肯的时期,那么民主崛起这种叙事模式就是值得商榷的。美国早期民主的发展确实是事实,但妇女非但没有享受到选举权扩大的福祉,反而成为男性获得普选权的牺牲品。这无疑是美国早期民主的另一面。

 

 

 

 

扎格里在书中探讨的主要历史事件,比如美国革命、《杰伊条约》、《惩治煽动叛乱法》、1812年战争以及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政党政治,这些都是传统政治史的重要题材,也是很老的故事。但是,扎格里从妇女史和性别史的角度来重讲老故事,也是对传统政治史研究的一种创新,反映了近几十年美国政治史研究的新趋势,可以归入社会政治史的研究路径,对于政治史研究的多样化有一定的贡献。这本书读起来固然让人觉得比较熟悉,但也给人带来新的启发。

 

另外,这本书在史料的批判和运用方面,也有可圈可点的地方。书中运用了多种多样的史料,包括政治精英的文集、书信,还有小册子、报刊、文学作品和图像等。其中有些史料,我们在研究中也会使用,但就我个人而言,看到这些史料,往往先入为主地从男性的视角去解读,有意或无意中忽略了女性的声音。研究妇女史本来就面临史料缺乏的问题,扎格里极力从较少的史料中发掘女性的经历,很是难能可贵。我最近比较关注美国早期的党派政治和政党理念,扎格里的书恰好讲到了女性在党派斗争的言行,女性对于党派斗争的看法,以及美国社会对女性与党派斗争的态度,这对我的研究是很有帮助的。

 

鲁迪秋:我也想再替作者辩护两句。这本书在2007年出版时,有好几个美国的史学刊物,比如《早期共和国杂志》《美国历史评论》《美国历史杂志》《威廉-玛丽季刊》等,都发表过书评,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在2007年之前,美国早期妇女史的经典作品还只有琳达·克尔伯、玛丽·贝丝·诺顿在1980年出的那两本书,主流历史叙事仍是美国革命推动、加快了女性的政治化进程,为之后女性争取政治权利开启了可能性,到1848年塞尼卡福尔斯大会(Seneca Falls Convention)召开,美国妇女首次提出了拥有选举权的要求。这是一种高歌猛进、一路向前的辉格主义叙事。扎格里在自己的书中提出,19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美国社会出现过保守的回潮。她聚焦于这个较短的时期,提出了与当时主流叙事不一样的观点,这就是美国革命带给女性的机会也曾被关闭,并不是说革命打开的机会之门就一直开着,甚至越开越大。从这个意义来说,这本书对美国早期妇女政治史研究是一个很大的推动。

 

雷博云:我想再补充一点。我们现在了解的很多史实,其实也是许多妇女史家不断挖掘新材料、书写女性历史才形成的。同时,妇女史领域出现的新方法、新理论和新范式,在其他领域的研究中也得到借鉴。不过,现在妇女史家们也在担忧另一方面的问题:这些理论和方法被广泛运用在其他的领域,那么妇女史家还拥有对女性主义理论的独享权和解释权吗?如果任何一个话题都可以添加一些性别史的佐料,那么妇女史本身的创新以及妇女史家的话语领地又在哪里呢?

 

 

李剑鸣教授:毫无疑问,这本书确实有它的学术价值。克尔伯和诺顿的研究限于美国革命时期,关于“后革命时代”她们也有一些预言,认为革命给妇女的政治参与和社会地位的提升开创了新的可能。但后来的具体情况如何,她们并没有涉及。扎格里的书实际上考察这一预言是不是变成了现实。美国革命确实开启了妇女参与政治的前景,到塞尼卡福尔斯大会,选举权就成为美国妇女核心的政治诉求。而且,她们把选举权作为一种“rights”(权利),而不是“privilege”(特权)。前者有普世的含义,而后者则只有部分人才能享有。这种用词法表明,美国妇女的政治自主意识更加清晰。但是,在美国革命和塞尼卡福尔斯大会之间,并不一种直线式的推进,而发生过明显的断裂。扎格里指出并探讨了这个断裂,这是她最大的学术创见。另外,这本书也是一种综合性叙事,对已有的研究加以梳理,在这个基础上提出新的见解。这本书的前几章主要是综述以前人们研究过的东西,因此给人似曾相识的感觉。其实,这是在为后几章做铺垫。真正有创见的是第四、第五两章。这本书的标题是“Revolutionary Backlash”,意思是革命并不是一个一往无前的过程,它既有向前推进的力量,也有向后反冲的力量,就像打枪一样,子弹往前飞,而枪托却有后坐力。所以,“backlash”这个词用得特别传神。

 

在研究路径上,扎格里也有自己的考虑。她明确说过,本书不是单纯的妇女史研究,而是要把政治史、社会史和性别史结合在一起。她说的不是“women”(妇女)而是“gender”(性别),表明她力图在新的思想和学术语境重新定义自己的研究,把政治、社会和性别三种视角结合起来。这样就使她的研究超越了一般意义上的妇女史,而是要为美国早期政治史提供另一种叙事模式,也就是揭示另外一半人(the other half)在“美国民主兴起”中的经历。在这个意义上,她的书给肖恩·威伦茨的《美国民主的兴起》提供了一个反衬。从男性的角度来看,这个时期美国的政治民主化有巨大的推进,但对美国妇女而言反而是一个倒退,这种强烈的反差衬托出美国早期政治演变的复杂性。不过,扎格里在意识形态取向上还是比较温和的,并不是极端的激进主义或者愤怒的女性主义者,而是保持着学者的冷静和中性。她对妇女政治权利的倒退显然是不满的,但在叙事和处理材料时比较冷静和中性,很少越过材料而大发议论。

 

我前面谈了这本书的漏洞和不足,并不是否定它的学术价值。它的另一个重要的学术价值体现在方法论方面。大家都注意到,她谈到了几种政治的定义,比如经典的政治概念,泛化的政治概念,以及“civil society”的政治概念等。她利用这三种政治的概念,考察美国早期妇女的政治经历,看到许多以往不太受重视或被忽视的东西,丰富了美国早期政治史的内涵。这也就是说,她把概念作为方法,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收获。此外,她还有一个重要的方法论考量,就是重视当时人所理解的“政治”的含义,即在她考察的时期,美国人所讲的“政治”究竟是什么。19世纪二三十年代,美国社会出现一股保守思潮,要求女性退出政治领域,不可过分热衷于政党活动,而要重返家庭;那么,这些人所讲的“政治”是指什么?显然不是“civil society”(公民社会),也不是“power relations”(权力关系),而是男性所主导的政党斗争、选举活动和政府事务等方面的事情。当时社会主导的观念认为,从生物学和生理学的特性来看,妇女内在的心智构造使她们不适合这个领域。因此,人们主张女性应当退出的“政治”,并不是“civil society”(公民社会),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社会活动。这样一说就不存在矛盾了,妇女在退出当时人所界定的政治领域的同时,对其他社会运动的热情仍呈高涨之势。我前面质疑的不是她所提出的退出政治领域一事,而是说,从整个妇女在公共领域的活动来看,并没有什么倒退,而是一个总体上向前的过程。

 

这本书的另一个优点是写作十分清晰,读起来一目了然,可以很好地抓住要点。我早先读她的另一本书,讨论空间与代表制的关系,叫做《空间规模的政治:美国的代表制(1776-1850)》(The Politics of Size: Representation in the United States, 1776–1850),在写作上也以清晰著称。清晰的前提是把研究做得深入而细致,把事情弄清楚,把思路整理好,再用准确而晓畅的文字写出来。扎格里是摩根(Edmond Morgan)的学生,而摩根又是米勒(Perry Miller)的学生,所以她的研究吸取了思想史的长处。她很重视公共意见、舆论气候、思想观念和政治文化的意义,把这些要素很融洽地整合在政治史叙事中。这也是本书的一个优点。

 

 

 

研究妇女史还有一个突出的困难,就是材料比较少。扎格里也承认她在材料方面有局限。一般来说,材料太少,就容易对材料做过度解读,这种情况也不可避免地出现在扎格里的书中。她用了不少小说文本,把小说人物的对话直接作为核心证据来使用,而不是作为参证或旁证。治史可以用小说作为资料,但不能当作核心证据。另外,书的开头有一副插画,是自由女神在给黑人展示科学、技艺和文明,有几个黑人匍匐在地上,背景是一些黑人在唱歌跳舞。扎格里对这幅画的诠释是,美国革命给妇女和黑人都带来了生活改善的可能。实际上,这幅画的原意可能更多的是预示黑人的生活前景。画上的自由女神并不代表女性,用女性的形象来代表美、智慧和某种理念,乃是古希腊罗马以来的传统,比如,雅典娜(Athena)代表智慧,阿芙洛狄忒(Aphrodite)代表美与爱,克里奥(Clio)掌管史诗,等等。美国人也谁喜欢用女性的形象来代表美好的东西。这是一个传统习惯,与性别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因此,用这幅画来说明女性政治前景的扩大,显得比较牵强。这个例子说明,扎格里在材料的使用上确实有过度诠释的痕迹。

 

 

 

最后,我还想就这本书的写法发表一点看法。一个学者能把文章写得简洁明了,是一个很大的长处。前人讲,好文章写起来难,读起来易,也就是要做到深入浅出。文章以清楚为先,要把自己的意思清晰而有分寸感地传递出来。其他的要求,比如优美可诵、曲折委婉、有弦外之音等等,那是成名以后慢慢去追求的东西。把文章写清楚,这说起来容易,要做到并不简单。许多同学口头表达没有问题,自己的材料和想法,都能说得清楚流利,甚至头头是道。可是一下笔就露怯了,字句不通,语病不断,绕来绕去,读起来非常吃力。我有一次参加一个同学的博士论文答辩,看过他论文,觉得问题挺多,准备在答辩时“为难”他一下;结果听了他的口头陈述,却讲得很好,把我的疑问都解释清楚了。我对这个同学说,你讲得这么好,文章里怎么就没有写出来呢?可见,大家在写文章的时候,首先想清楚自己要说什么,再想一想用口头如何表达,最后再用合适的书面语言写出来。写出来以后,再反过来想一想,如果用口头表达该怎么讲。经过思想、口头和文字这三者的相互对照,相互参证,相互碰撞,或许就能找到最恰当的表达形式。清楚,准确,有分寸感,这是学术写作的基本功,一定要努力闯过这一关。大家回去再读一读这本书,可能会得到新的启发。
 

编    辑:于   鑫    责任编辑:杜  华

编    审:张勇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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